第64章长风战神留下的自画像 (第2/2页)
我尤其注意大哥的表情,他从小学画,素描基础极深,往往几笔勾勒,就能抓住绘画主体的情绪。
画中,大哥表现出的是大义凛然的神态,通常,只有慷慨就义、生死不顾、千万人吾往矣的时候,才会有这种表情。
我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大哥要去做一件极其危险的大事,临行之前,留下这幅自画像,以表达自己的决心。
发来消息的人,就是枪杀司机、劫走唐娜的凶手。
我看着那个号码,淡定地一笑,没有理会。
对方主动联系,除了发送短信,一定还会打电话来。
我继续看画,大哥背后那些景物中,最奇怪的就是九龙盘日。九条张牙舞爪的巨龙盘绕在一轮火红烈日四周,仿佛九位信徒,正在朝拜图腾。
世上没有龙,就算有,也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
大哥究竟在何处见到这些诡异的景象?如果只是想象中的,似乎就不该出现在自画像中。
五分钟内,警察到场,马上展开凶案现场勘查。
我做完笔录之后,马上回酒店去。
毕竟,金小九是个病人,需要我随时在身边照顾。
刚刚走进酒店大厅,一个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就迎上来,恭敬地低声禀告:“先生,您朋友在侧面咖啡厅的一号房间,请您现在就过去。”
我没有跟别人相约见面,何况此刻是清晨六点,这么早的话,不该有人来访。
当下,除了给我发信息的人,别人不可能冒然打扰。
我进了一号咖啡厅,一个穿着银色风衣的女孩子,手里捧着咖啡杯,正在低头沉思。
在她侧面的沙发上,放着一个两尺长、半尺宽的狭长纸盒。通常情况,画店会使用这种盒子运输画卷,以免长途搬运中,把画卷压坏了。
情况相当明朗,她就是杀人夺画的凶手。
不等她抬头,我就认出,来的正是落日会的领袖夏拉。
“叶先生,打扰了,实在抱歉。我得到一幅画,欣喜不已,必须找人一同欣赏,就直接到酒店来了。”
夏拉脸上,不带一丝戾气,双眼的眼神极度纯真,仿佛澄澈的高原湖水一般。
我站在门口,有一瞬间的犹豫。
落日会诡秘莫测,比起蒲山虎来,不遑多让。
我拒绝了蒲山虎,却不得不面对落日会。早知如此,我从唐娜手里把画接过来,反而省了这么多麻烦。
“幸会啊夏拉小姐。”
我最终选择了走进去,并且不动声色,与对方周旋。
夏拉没有化妆,天生丽质,尤其宝贵。
她打开了盒子,把画卷取出来,在桌上缓缓展开。
“叶先生,这幅画是送你的,其他人都看不懂,或许作为长风战神的弟弟,你能懂他的意思?”
这就是照片中那幅画,也就是蒲山虎吩咐唐娜带来的。
我只看了一眼,就已经沉浸在大哥的绘画构图之中。
在这幅画中,大哥首先使用素铅构图,成稿之后,再用彩铅上色。
这种画法,对于一个成熟画手来说,几乎是毫无必要的。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幅画对大哥非常重要,他不敢有丝毫怠慢,更怕彩铅直接绘画会出现线条上的混乱,才预先打了底稿。
我对九龙盘日不解,这次看到原画,自然是先看那一个区域的构图。
九条龙的形象栩栩如生,身体的鳞片和脚爪经过了特殊设计,每一细节都精致无比。
令人倍感惊诧的是,那轮红日的画法,使用东瀛的浮世绘、意大利的抽象派相结合的手法,使得烈日呈现的效果极其深远又极具动感,仿佛正在向上升起,散发着无比强大的力量。
我看过无数次日升日落,即使是双眼的真实感受,都无法跟大哥画中的烈日相比。
还有,地面裂谷相当可怕,画出了大地分裂时的恐怖感觉。
从裂谷中,我看到了无数悬浮空中的无名星球,就证明,裂谷穿透地球,让人看到了这个球体的另一面。
这么多诡异的景物,绝不应该放在一起,作为自画像的背景。
我很清醒地意识到,如果这幅画拿给精神科医生看,他们一定认为,这是精神病人的画作。
“叶先生,这幅画送给你,你可以带回去慢慢研究。宝剑赠壮士,红粉送佳人。这是长风战神留下的自画像,当然要交给他的弟弟保管,才是正理。”
“你的人劫持了唐娜?”
我意识到,夏拉到了廷布,就要跟蒲山虎杠上。
同时,落日会和龙族也是死敌,双方很可能要在廷布拉开战场。
“蒲山虎算什么呢?只不过是一条豺狗罢了。我要图谋的,是——”
夏拉伸出右手食指,指着画中的九龙。
显而易见,她要对付的是龙族。
朱玉尊大概想不到,他到了廷布,立刻同时引发了几大势力的杀机,变成了多个人的猎物。
秦王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朱玉尊已经变成了秦王的鹿,恐怕无法从廷布全身而退。
“不要动唐娜,没有她,就没有这幅画。所以,给我个面子,留她一条活命?”
夏拉点了点头,但随即摇头苦笑:“叶先生,你有怜香惜玉之心,令人佩服。不过你想一想,雪山大贼蒲山虎是什么人?能在他身边做事的,又是什么人?江湖上有太多漂亮女孩子,从中学起,就获得最恐怖的间谍训练,化身为人间杀器。可怜她们,只会成为猎物。”
我只是还唐娜一个人情,谢谢她从蒲山虎那里带来了大哥的自画像。至于她是好人还是杀手,那是以后再说的事。
“叶先生,我会放过唐娜。但你要告诉我,这幅画究竟是在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难道九龙盘日和地裂之地,就是长风战神去的地方?我听说,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寻找‘不死勇士’。那片裂谷,似乎就是印象中的喜马拉雅山脉地心入口,你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