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子杀继母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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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现一听,立马就来了兴趣.
“你给为师说说看.”
李承乾点了点头,随后一边比划着一边说道:“这桩案子名叫子杀继母案.”
“此案的凶犯名叫刘同,乃是河东道闻喜县人士.”
“在刘同幼年之时,其生母早亡,他父亲另外续弦娶了一位妻子,也就是刘同的继母.”
“只是这续弦娶的女人,却在外有情夫,并且伙同情夫,将刘同的父亲给暗害了.”
“刘同年幼之时自然是毫不知情,只是如今长大之后,却无意中查明了真相,因此愤怒之下直接将继母杀死.”
“然而对于刘同该如何判决,从地方周州县到长安城刑部大理寺,都拿不出个统一的主意.”
李承乾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观察了一下李现的表情.
发现自己的老师依旧是一副十分淡定,静静聆听的模样,不由得从李现身上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自信.
他当即接着说道:“刑部和大理寺众多官员,对此案件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一派认为刘同继母杀害其父,并非本朝所发生的凶杀,不予录入刑部档案之中.”
“所以刘同为父报仇就不合理法,不予成立,在名义上他与继母依旧属于母子关系.”
“那刘同如此做法就等于杀害母亲,其罪加一等,理应判处凌迟处死.”
虽然听着有些奇幻,但这个依据却相当有说服性.
因为刘同幼年正处于隋唐交替,他父亲被杀害是隋朝发生的事.
而隋末唐初本来就天下大乱,各路诸侯不知道多少势力,隋朝的卷宗和档案早就遗落个七七八八了.
因此不论前因,只论结果的话,刘同的确应该被判凌迟处死.
说到这里,李现突然开口问道:“那另一派官员又是什么个想法”
李承乾看到李现有些感兴趣的模样,赶紧接着说道:“另一派官员则认为,虽然其父亲被害是前朝之事,卷宗档案已经遗失.”
“但人命案子却不应该以这个原因而消除,不管怎么说,他的继母都是杀害其父亲的凶手.”
“所以为父报仇,理应罪减一等,判处死刑即可,不必受凌迟之苦.”
边上的李世民,从头到尾一直都在静静的聆听.
听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记起来了,这个案件的确是刑部和大理寺悬案.
是半年前就已经发生的案子,从闻喜县一路上报到京城来,交由刑部和大理寺进行会审.
但最后一通争论之下,却完全没有讨论出个结果来,也没有确定该如何判决.
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干脆又把这桩案子摆到了李二面前,想请天子圣裁.
李世民可记得清清楚楚,当时他也对这桩案子不知该如何处理.
两派说的其实都有道理,他这个当皇帝的,也不可能大手一挥就随意判处.
因此结果是将犯人刘同暂时羁押在大牢之中,等候第二轮乃至第三轮的会审.
而太子李承乾之所以看到这个案件,估计是自己前些天给他安排的政务熟悉,让他无意中了解到了这桩案子.
想到这里,李世民立马满脸感兴趣的看着李现.
这样一桩悬而未决的案子,李世民也的确很想知道,有天纵之才,似乎无所不知的现儿,会如何给出决断在李世民父子二人的注视之下,李现上筷子一放,然后就这么仰着头靠在椅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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