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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布偶(李明的潮式呼吸) (第2/2页)

在李明的罪行供述完了之后,警方根据他的供述与所有被害人的DNA,找到了十二名被害人的家属,在通过了DNA比对之后,最终完成了家属关系的确认。

而让刑警支队的刑警们较为吃惊的是,那些被害人的家属只有两三个对于自己女儿的死亡表现出了悲痛,而其他的被害人家属在得知这个消息时,都十分淡漠,甚至不愿意领回女儿的遗体,甚至提出让警方将其火化就完了。

刑警们在与他们的交流过程中,听到最多的话便是“我们早就知道她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对她早就失望了”、“她活着的时候就丢光了我们的脸,死了倒还有人赔钱,也算她对我们生下她的回报吧”......等类似的话。

纵然这些被害人从事着违背道德也是违法的性交易活动,但她们好歹也在父母身边度过了美好的童年,为何这些父母在最终依然不愿意认回女儿。

事后,吴少卿将此事告诉白芷明,白芷明也禁不住地叹息。

“可能她们的家属都是很传统的,无法接受女儿从事的行业。”

“但他们在听到有赔偿金时,都很高兴啊。”

“这就是人的本性,我就从不信人性之初是善,我就是信人性之初是恶。”

由于此案被害人众多,犯案手法残忍,如果案情有泄露,将会对社会与公众产生巨大的影响和危害,所以整个案件信息被要求严格保密,所以参与此案的人、与此案有关的人,全部签署了保密协议。

再后来便是吴少卿用这厚厚的供述认罪材料和法证材料,起诉李明。

被告李明犯罪事实清楚,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事实残忍至极,判处其故意杀人罪、侮辱遗体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死刑,不允许上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李明一手创立的纯好整形医院也彻底停业了。

最后的事,就是吴少卿帮助白芷明找到了李明所说的村支书的小儿子,他将李明的遗嘱交给了警方,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害人进行统一赔付。村支书的小儿子至今也以为李明是因为肝癌晚期才给他交代了自己的后事,吴少卿决定不再将李明所犯之事告知这个所谓的执行者。

李明被执行死刑那天,白芷明带着王文杰陪同村支书的小儿子在城东火葬场将林玉的遗体火化,也算是送一送这个悲苦一生的女子。

是她,不经然开启了李明罪恶的人生,导致那么多无辜的人送命,犯下如此血腥大案。

白芷明没有参加专案组的庆功会,他从来也没参加过,这一次专案组送给他的奖金他拒收了。这件案子实在太过于恶劣,人性的恶,如不停的海潮不断涌入白芷明的内心,他甚至禁止王文杰在事后与他讨论任何其中细节,案件资料的整理也放手交给王文杰去完成,王文杰在完成资料整理录入后,自己也拷贝了一份,后半程参与这个案子,对于王文杰来说是毕生难忘的。

白芷明向学校请了半个月的假,去大理散心,每一次他遇到需要自我心理疏导时,都会去大理,他在大理北门外长租了一个院子,作为自己在大理的家。每天走路去洱海游泳或在古城里瞎逛,或许对于他这样的人,只有大自然才能纾解他心理阴暗、忧伤的情绪吧。

“母亲是天使,孩子是恶魔。对母亲母爱的执念,对原生家庭的极度愤恨,对自身缺失的原始欲望,对他人生命的极度淡漠,唤醒了他的原始兽性,兽性的爆发造就了这个可怕的恶魔。”

——白芷明的记录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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