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能得宠的原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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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彩儿没有告诉徐昭环,那时她因犯了错被主家打了半死,丢给了人牙子,不顾死活。
田老三正好来宥城送药,经过奴隶集市,一眼就相中了披头散发,奄奄一息的她。
他世代种草药,自己也算半个大夫,仔细检查一番,发现徐彩儿不过是皮外伤,他当即掏钱将她买了回去。
山村人不似城里人讲究多,还要仆婢前后围着,田老三想得简单,自己婆娘前两年没了,家里空着,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还要赡养老娘,白天去田里忙活,累得不行,急需一个女人帮他料理家事。
当然如果能像徐彩儿这样年纪轻轻又长得不错,就更好了,无论是打理家务还是作为妻子,都可以好好享受一把。
田老三将徐彩儿带回家后,倒没那么禽兽,并未欺负她,将话摊开,告知自己买她回来的目的后,就为她调理药材,让她养伤。
等到徐彩儿身体的伤好了个差不多,也曾想过逃跑,可惜附近都是山丘野岭,她路况不熟,根本不知道该走哪条路,而且村子里的人都默认她已经是田老三屋里的人,看见了都帮忙抓回来。
田老三在她第三次逃跑后,将她吊了起来,狠狠晾在院子里,在太阳底下晒了大半日,直把徐彩儿给晒晕过去好几回。
等到她求饶服软,田老三拎着她的手将她扔进屋子里,都不用按住她手脚,徐彩儿早被太阳晒得脱了力,田老三狠狠地教训了她一顿,他房中空旷两年多了,素了许久,终来一个漂亮女子,兴致极好。
第二日醒来,田老三跟她撂了狠话:“你也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残破之身,定是以前大户人家的小妾,被打成那样撵出来,指不定做了什么惹恼主子的事,清白不了,你已经卖给了我,身契在我这里,就算跑了又能怎样?谁敢容你?我一状告到府衙,你和买你的人都吃不了兜着走!
再说,这是山里,你偷偷跑出去,不认识路,翻过这座山,还有好几座山,若是被狼吃了,被野猪撞死倒好了,如实被山匪劫走呢?你当他们跟我一样疼你?不弄死你算完,到时候满山头的山匪排着队,早晚把你给折磨死算完!”
一番话吓得徐彩儿已经浑身发颤,不敢言语了。
田老三见状,再利诱道:“昨夜你也看见了,我虽粗鲁,却不伤你,我买你回来是让你当老婆的,我是村里的头,走出去谁不叫你一声嫂子?跟了我也不算委屈。你老老实实的,我不会亏待你。”
徐彩儿浑身的筋骨如同被扒,再没了逃跑的心思。
好在跟田老三相处了几日,他除了为人粗鄙一些,夜里闹腾得凶了些,并无太大毛病。
乡野的男人,没城里书生那般文雅,她历经此事,也渐渐领悟到了田老三的好处,心慢慢地就定了,遂收敛心思,好生过日子。
她生性自负,既然不能留在宥城,在这个村子里她就要过得最好,将从小学的本领都用在田老三身上,在这乡野间,哪里见识过徐彩儿这种大户人家培养出来的能耐,田老三极为吃这一套,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对她疼爱有加。
前几年,田老三的母亲过世,就剩下两个女儿,徐彩儿不疼他们,却也不虐待,三人相处平和,她因着太过张扬,名声并不好,但村民碍于田老三的地位和本领,只在背后嚼嚼舌根,面上不会多说什么,是以这些年来,徐彩儿虽然免不了劳作,偶尔的心有不甘,过得却也算舒心。
她跟徐昭环不过一面之缘,不可能说太清楚,田老三能对她这么好,都是她的御夫之术这类事,两人又闲聊了会儿,田老三回来,安排她和阿福朱之允的住处。
村子里没有客栈,田老三又想尽地主之谊,就将三人安排在他家后院的两间屋子里,徐彩儿特意去收拾打扫一番,尤其徐昭环的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
第二日,吃完早饭,徐昭环就带着两人一并去山里转转。
朱之允望着光秃秃的山,紧了紧肩上大氅,一阵寒风扑过来,冻得他差点背过气去。
“咱们来这儿做什么?这个季节草药也不长,看漫山遍野的枯草?”
临近年关山上下了一场雪,不大,山脚处零星盖着点雪,到了山顶大半被白雪覆盖,朱之允看了又看,始终觉得没什么看头,景致不美不说,关键山里冷得厉害。
他后悔出门时候没听田老三的劝,套上他的大厚棉裤,为了保持风度,现在冻得浑身发麻。
徐昭环就聪明得多,她跟随父亲来过好几次,早就熟知冷暖,带了极厚的棉衣棉裤,早晨换上,又披着狐皮大氅,戴上棉帽子,脚踩大棉靴,双手套着棉枕,将自己裹了个结结实实。
当时朱之允见她圆滚得像一团毛球,还笑了好一会儿,徐昭环根本不理会,嗤了一声:“到时候你别羡慕我就成。”
此时的朱之允遭受大风和寒冷的双重夹击时,看着缩在棉堆里淡定如斯的徐昭环,真得有点羡慕了。
穿得虽厚,但徐昭环并不胖,是以并不累赘,走路爬坡都不慢。
朱之允忍不住逗她:“你看看你,走起来跟个小熊崽子似的。”
徐昭环并不恼,瞥他一眼:“暖和就成,管那么多做什么?”
朱之允一听就笑了,是她能说出来的话,可笑着笑着,心里就有些不舒坦。
夏天听小曲儿的时候,有一个歌姬穿着繁复的衣裳登台,朱之允还说过:“穿这么多不嫌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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