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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我艹,9级大佬?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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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呵。

这么快的吗?

那小子,还真是急性子呢。

不用说。

这个天天天天,肯定就是梦神小天无疑。

“你好,你是梦哥吗?”

刚刚同意添加好友,天天天天就发了一个信息过来。

梦哥?

林欢嘴角一抽。

这叫法,挺别致的啊!

“是我!”林欢自然不会傻逼到自报家门和真实姓名,所以并未纠正这个说法,“白银狼牙剑一万,打包十三件装备三千,带副本且包刷新通关时间记录四人八千,诚惠,两万一!”

林欢将刚才的交易内容重复了一遍,这不是水字数,而是让对面的天天天天放心,表明他没有加错好友,没有找错交易对象,他就是梦里不知身是客本人。

话刚落音。

一个转账信息顿时出现在林欢的眼前。

点击,接受。

顿时。

两万一千元,入账。

舒服!

“已收到!”林欢打字道:“若是不忙的话,半小时后游戏见?我这边有点饿,正好趁着下线,先吃点东西。”

“好!”梦神小天很好说话,一点都没有老板的架子和傲气,“那就半小时后见!”

嗯。

很不错的少年。

有钱,大方,豪爽,知进退不多问,点到即止不多纠缠,让人不会生厌反感,以后可以多合作。

有一个固定的老板,也少了摆摊的烦恼,节约时间了不是?

放下手机,林欢扫视了一下四周。

桌子上有电磁炉,旁边还有挂面和几根不太新鲜的青菜,啧,这还他娘的是真惨啊,混的连泡面都吃不上,营养摄入完全没有,补充点维生素都得靠烂菜叶子。

林欢再一次直观的知晓了,为何前身会体质那么弱,而且年纪轻轻就猝死。

“等明天有空,老子一定要搬离这个鬼地方。”

地下室,空气又潮湿,这样的地方住久了,没病也会得病。

林欢可不想英年早逝,追随前身而去,这搬家,必须得提上日程,而且尽快。

不过。

当务之急,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

前身清汤寡水的日子过惯了,肚子里几乎没有什么油水,很难想象,在物资丰厚的当下时代,生活在大都市里,竟然还会有这样的人存在,怕是连那些乞丐都不如吧。

看都没看那挂面一眼,林欢现在只想吃肉,大口的吃肉,虽说虚不受补,肚子里长久没有油水,绝对不能大鱼大肉,但至少,也不能靠挂面充饥啊,连他娘的鸡蛋都没一个,喂狗狗都不吃。

拿着钥匙和手机,林欢起身出门。

大都市最方便的地方在于,繁华,莫说此刻19点左右,算是稍微晚了一丢丢的饭店,即便是凌晨十分,万籁俱静,也有24小时店正开着。

随便在街边找了一个粥店,点了一碗皮蛋瘦肉粥,一笼包子,想了想,又要了一个卤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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