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没有理想的人不伤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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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很亮,菜肴很香,啤酒很醇。
赵自若出来后,仰头就灌了一罐,然后是第二罐
看这架势,是要一口气喝醉的样子。
不过想到她的酒量,陈立行觉得买回来的这些啤酒不够看,想把她灌醉,恐怕要再搬一箱回来。
但今晚的意思,可不是喝酒,而是谈事。
赵自若曾经谈论过她的理想,是要组建一支世界级的摇滚乐队。但身为主唱的陈立行不务正业,要单独出单曲,这行径,对于赵自若来说,就是背弃。
这种事情,真得很难解释。
砰!
赵自若把手中啤酒罐往桌子上一顿:“大叔,唱歌给我听,要唱我没听过的。”
“好。”
陈立行抱着那把橘黄色的木吉他出来:“要听什么的?”
“摇滚,或民谣,不听流行歌。”
“没问题。”
陈立行想了想,轻轻开始拨了琴弦,然后唱起来:“远方的天空总是那么的蓝,我却躲藏在潮湿的角落里,生活好比那黑夜里漫长的路,走过的人,他从不说出来”
这是一忧伤的民谣,叫生活在地下,其中有一句十分警醒,堪称聋振聩的歌词:“劳动的人是最贫穷的”
很文艺,文艺得近乎文青,虽然没有那种撕心裂肺的嘶吼,却更直刺人心。
“远方的恋人你不要埋怨我,虽然我从来没有让你幸福过;生活不是幻想,不是理想,不是我所能了解的事啊,爱过的人,他不能说出来”
唱完,赵自若的一双眸子亮晶晶的,问:“还有没有?”
“你想听,就有。”
陈立行又开始弹前奏:“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了,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这歌的原唱者虽然作死,但几歌确实不错,很符合文艺青年的口味。
毫无疑问,赵自若就是那种很文艺的女孩子。
出身优越,却性格叛逆,喜欢摇滚。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赵自若听得有些痴了,相比第一生活在地下,这一,更符合她的渴望。
所以,陈立行的脑子到底是怎么样的构造?
他到底写了多少歌?
他怎么能写这么多的歌?
唱完斑马斑马,陈立行了性子,接着来。
这一的吉他前奏悠扬清亮,好听得不行:“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拿着命运,在寻找你自己的香”
米店!
民谣里殿堂级的经典作品,被无数人翻唱过,各有各的风味。但原唱的版本,永远都能占据一席之地。
两个人,一把吉他,在这样的夜晚。
赵自若忽然觉得,所有的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只想永恒。
唱完米店,陈立行还不肯罢休,叫道:“最后唱一比较热烈的。”
这应该就是摇滚了,但在没有多乐器的伴奏下,没有现场气氛的烘托下,很难唱出摇滚的气势来:
“我最爱去的唱片店,昨天是它的最后一天,曾经让我陶醉的碎片,全都散落在街边”
“我最爱去的书店,它也没撑过这个夏天,回忆文字流淌的怀念,可是已没什么好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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