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007 - 千眼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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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日落之后在地狱当差,一觉睡醒,身上总是冰冰凉凉的。以前,我并没有特别热衷于晒太阳这个活动,但最近越来越依赖日光带来的温暖。若是像这种没有太阳的阴天,澡堂子就变成了一个好的选择。整个人往热腾腾的水里一泡,什么妖魔鬼怪啦,冷气恶寒啦,统统跟着疲惫的思绪一起化进了水中。若是泡澡的时候还有热黄酒喝就好了,喝得微微醺醺,身子里暖暖的,身子外也是暖暖的。神识散开,我只是个嗜酒的凡人,泡在这热气澡堂子里,享受着难得的清净。热水一泡,下午又眯了一觉,浑身更是懒洋洋的,实在提不起精神来。日落时分将至,时间总是把一切都赶着往前跑,我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该做的事还是应该好好去完成它。如此想着,便张开双臂,跃入地狱。血海冲刷白骨滩的声音从耳畔传来,熟悉的腥气钻入我的鼻腔。睁开双眼,我已换上紫红官服,安坐于木桌之后。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它的第七位客人。门缝微微打开,但是并没有鬼怪进门。我等了一会儿,也没有声音发出来。正当我觉得奇怪,想要起身前去查看时,突然有一条眼球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执笔大人,见到你真高兴。”这声音像是男女老少众人夹杂在一起,众口纷杂。我称之为“一条眼球”,是因为这个现在高高立在我面前的生物,真的是由一颗颗眼球拼凑起来的,一颗接一颗,红眼珠,蓝眼珠,绿眼珠,黑眼珠……不同的眼珠挨在一起,形成了一条细长蛇形。这条眼珠行动起来,也如蛇一般,在地上游走,难怪我之前没看到它从门口进来。“你好,请问我该怎么称呼你?”我铺开笔墨纸砚。“王小兵,天长,大鱼,撒宁伯……”一时间,各种声音从眼珠的身体中发出来,混杂在一起,分不出前后,更听不出名字。“停,”我打断了这一个个往外蹦的名字,“你们大家一起,有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眼球们想了想,异口同声地说:“千眼。”我在纸上写下“千眼”二字:“千眼,你今日找我有何事?”“王小兵好烦啊!总是和我吵架!”,“我真的受够了这个身体了,我想自己静一静!大家都好吵啊!好吵!”,“谁说我烦?谁敢说我烦?”,“你听说隔壁家的那个漂亮姑娘了吗……”“停,”我本来就有些倦意,被这些声音一吵,整个脑壳里都开始发痛,“你们一起说,我是听不懂的。能不能派个代表出来统一回答一下问题?”千眼在我面前僵直了几秒,一个成熟男人的声音从它的中部缓缓传出:“执笔大人,正如你所见,每一颗眼球都是一个独立的灵魂,然而我们却被绑定在了一起,无论做什么都得在一起。实在是非常不方便。”“你们是怎么被绑在一
起的?”“是阎王爷这么干的!”一个女人的声音抢答到。“阎王爷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我哪里知道啊?”,“对,这谁知道!”,“执笔官是不是糊涂了,阎王的事我们哪里敢问啊……”声音又此起彼伏地响起来了,我的脑壳疼的不行,索性先放下笔,让它们说个痛快。我点上香,闭上眼睛,千眼还在眼前争吵不休。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过了整整一炷香的时间,但这争吵却还没有结束。头痛没有减轻的趋势,我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心神。“事务所的营业时间是有限的,你们永远这样吵下去也不是方法。”“那你说怎么办?”,“对啊!那你说怎么办!”“我只是个文职,只会写写字而已。若真想分开,还是去找阎王吧。若是他把你们拼在一起,也应当有方法把你们分开。”千眼一听见“阎王”二字,竟缩成了一团,每一颗眼珠都在发抖。“不,不能去找……”,“我不要见阎王!我不要!”,“好可怕啊,好可怕……”头疼已经到了一种难以忍受的地步,耳边嘈杂声还是不断。我给自己倒了一杯苦茶,希望通过这极苦来分散一下头疼的注意力。“你们一共是几个灵魂并在一起的?”“181个。”“好,虽然你们是181个灵魂合并在一起,但只拿了一个号,所以我只能写一个故事。”“这不公平!”,“我们明明这么多人,你就应该多写啊!”,“我还以为可以帮我们分开呢,什么都不是嘛!”这声音越嘈杂,我就头疼晕眩的越厉害,甚至在某一瞬间晃了神,觉得屋顶地面都在旋转。我重新点上了一根香:“你们有一炷香的时间来讲述一个故事,我将会把这个故事记述下来。香燃尽,我便送客。”“别的鬼都有好长时间的!”,“就是就是!凭什么我们的时间这么短!”,“好偏心,好偏心!”,“不公平!不公平!”我捏着眉心,尽量不去理会这头疼:“香已经开始燃了,诸位请吧。”“我说!我先说!”,“我要说!让我来!”,“你的故事不够精彩,世人才不会喜欢呢!”,“你的就够好看吗!不就是偷鸡摸狗之事嘛!”,“依我看,应该让那个谁来讲,他的故事足够精彩。”,“谁说的,打仗杀人的故事多了去了,读者早就厌烦了。”,“讲个爱情故事吧!”,“恶心,恶心。”……半柱香燃尽了,面前的千眼竟然还在争吵。所有的话语都化为风声在我耳边呼啸,我已经几乎听不见词句了。千眼恍若一个巨大的暴风眼,而我就在这暴风眼的外围,被狠狠地冲刷着。好难受,好难受,我的心跳开始加速,连呼吸都变得疲惫。就在我已经临近头疼的崩溃点时,风暴停了,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看了一眼香柱,还剩下三分之一。所有的眼球齐刷刷地看着
我,我立了立身子,不想被看出当下的狼狈。“执笔大人,我们讨论好了。”“请说吧,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这是一个关于独自生活的小男孩儿的故事。男孩儿住在伦敦北部,红砖房的阁楼中。男孩儿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每日靠卖报和擦鞋为生。男孩儿多渴望有一个家,多渴望有朋友,但他就像这个城市的一条流浪狗。但流浪狗都有朋友呢,他没有。”“然后呢?”我手中的青玉笔因为头痛在颤抖,写出来的字都有些歪歪扭扭的。“在男孩儿十五岁那年,他被火车轧死了,来到了地狱。”“为何会来到地狱?”“因为他想来地狱,他不想去天堂。在他活着的时候,教堂里的孩子欺负他,扒他的裤子。在伦敦十二月的深冬,用冷水泼他。他认为天堂的一切都是假的。上帝如果真的存在,为什么这些坏孩子都有一个温馨的家,都有爱他们的父母。而他只能在被浑身淋湿之后,缩在阁楼的废报纸堆上瑟瑟发抖呢?”“他来到地狱后发生了什么?”“他是主动来到地狱的,阎王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年轻的灵魂竟然愿意下到这种地方来。男孩儿说,自己不想再一个人了,无论在天堂也好,地狱也好,人间也好,他都不想再是一个人了。”“男孩儿是千眼身上的一部分吗?”“是,男孩儿就在这里,是我在讲述我的故事。”一个青涩的少年声音回答道。“那你现在满意吗?你现在有很多同伴了。”“我不知道,被绑在一起就不孤独了吗?”“孤独是很个人的感觉,你自己感觉呢?”“我……我……”男孩儿的声音越来越小,“我还是觉得很孤单,心里,空空的。”“看来孤独不是通过拥有很多同伴就可以缓解的事呢。”我的手抖稍微好了些。“那怎样才能不孤独呢?”“我也不知道,我想世人都是孤独的,世人也在通过各种方法来缓解或者回避自己的孤独。”“我……好害怕……我不想要孤独……”“其实你并不是孤独的。我想你的同伴们之所以会紧紧绑定在一起,也是因为不想要一个人吧。因为同样害怕孤独,所以被吸引到了一起,也算是一种缘分呢。”千眼愣了愣,这次没有声音出来,我的头疼也稍微缓解了一些。“我想当你,也许是你们,准备好一个人去面对世间了,去面对自己了,你们自然就会分开的。在此之前,先好好体验一下拥有同伴的感觉吧。”最后一抹香灰落下,我把青玉笔轻轻搁置在桌上。“这就结束了吗?执笔大人?”千眼的声音中有些不舍。“嗯,之前说好的,一炷香的时间。”千眼起身在地上慢慢爬行到门口,一颗颗眼珠在地上有规律地滚动着。我起身,送他到事务所门口。千眼在迈出事务所的大门之前,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开口了:
“执笔大人,你也很孤独。”我笑了:“我是。”大门慢慢关上,千眼的声音消失在门口。我转过身来,看着这空旷的事务所,慢慢移步回木桌之后的椅子上。心中某一处好像被揪起来了,酸酸的,有什么情感在往外涌。我闭上眼睛,让全身浸泡在这种情感中,荡漾了一会儿。再睁开眼睛时,这份荡漾平复了一些。我拉开黑色窗帘,看着窗外的翻腾的血海,看着漆黑的天幕。这天空之后,就是人间。就是,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