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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鹦鹉学话 (第2/2页)

“嗯,我再联系啊。”柳箐箐应道。

“对了,最好让他们自己来提货。”

叶荣耀说道。好不容易这几天又能过上清闲的懒人的生活,叶荣耀才不想再出远门给别人送货了。

“知道了,老公,你还不去做午饭啊,都十一点了。”

柳箐箐白了自己懒人老公一眼说道。自己老公这几天不是在家里遛狗逗鸟,就是睡懒觉,让柳箐箐有些无奈,看来这惰性真的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变的。

晚上七点,叶荣耀从老村长叶向海家里喝完酒往家里走,今天老村长家里来了几位城里的客人,老村长硬是打电话过来,让叶荣耀一起在他家喝酒,盛情难却,叶荣耀也欣然赴席了。

这也是这几个月叶荣耀在村子的人气提升的体现,以前谁家要是有酒席喝的话,基本上没有人会想到请叶荣耀的。

不过自从叶荣耀显露他那个高超的厨艺,再帮很多村里村外的人办了几次喜宴后,叶荣耀在桃源村也算是上号的人物了,谁家有什么酒宴的话,大都都会请他的。

十月正是玉米成熟的季节。桃源村的田地里大多都种着玉米,现在两米多高的玉米杆一片片地立在田地里,从村道走过去,叶荣耀有种被淹没在玉米地里的感觉,在加上天色黑漆漆的一片,这胆子小一点的人,根本不敢走这样的夜路。

叶荣耀倒是怡然自得地走在村道上,这种别样的风景在城里是很少见的。挥退白天的燥热,初秋傍晚凉丝丝的风,好似情~人的触摸,使人紧张急切的心情渐渐放松。

叶荣耀很享受这样寂静的环境,这也跟叶荣耀的性格有关,毕竟叶荣耀是个懒人,一般懒人天生就比较宅,不喜欢热闹,这也是叶荣耀为什么陪叶舒婷去荣岩市才待两天就急着回家。

一是想念自己的老婆了,另一个原因是,叶荣耀有些不适合城市那种喧哗的环境。

一路走过去,偶尔还能看见手电筒的光柱像一把利剑划破天空,这是晚上村里人在地里看守玉米。看守玉米地,防的不是人,而是下山的野猪。

现在这个时间段玉米粒儿正值饱满,颗颗晶莹如珍珠,含糖量高,煮着后吃起来甜糯。也可连同玉米外壳一起塞在锅灶下面烧烤,等外壳烧干,吹掉灰烬,显露出来里面松黄的玉米粒儿,可口怡人。

这只是乡村简单的制作方法,城里的夜市里,每到这个季节烧烤的地方都有玉米,这里出售的玉米会刷上油汁调料,放在烤肉的铁架子上面,烤出来后金黄亮,特有的玉米香味儿可以逸散整个街道。

人懂得享受,动物也不赖,含糖量高的嫩玉米可是猴子和野猪的最爱。猴子的机灵姓就不多说了,野猪的鼻子也比人的眼睛要好使,几里外它们就能嗅到玉米的糖味儿。

桃源村位于括苍山下,山上的猴子和野猪一到晚上,经常会从山上跑下来祸害玉米庄稼。

野猪是群居动物,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出动就是一家子十几口。再加上它们往往不像猴子那样偷一两个就赶紧离开,而是会像犁地一样在地里拱过去,长嘴就像镰刀一样,一晚上能将一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所以村民不得已只好夜里在地里看守一段时间,带上充电灯或者手电还有钢棍。

主要是以惊扰为主,野猪胆子不大,主动攻击姓也不强,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到惊扰就会迅速离开,这样看守的人可以轻松点,不用成夜守在地里。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当野猪受到伤害的时候就会狂暴起来。这时的野猪就像那敢死队员一样,完全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见什么就会攻击什么。据说疯狂的野猪连老虎都要退避三尺。

叶荣耀正想着回去后是不是从家后院地里掰些鲜嫩的玉米煮着当夜宵吃。

“啊……”

突然一阵刺耳的嘶吼声传来,打破了宁静自然的夜,这让叶荣耀心里一紧,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随后是一阵哼哧哼哧声和断断续续的痛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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