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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一旦这么做了,就等于承了红花会的情,也势必要加入红花会,成为朝廷眼中的叛逆分子。“
“红花会给我狗官出城的消息,作为回报,我加入红花会合情合理,但你与狗官没有仇恨,自然也不必陪我。“
“当初若不是许兄相助,我一介赴京赶考的书生早已死在麻匪刀下,这条命早已是许兄的,纵是龙潭虎穴也要陪许兄闯上一闯,更何况只是杀一个区区狗官。“
“狗官虽只是文人,可手底下的狗腿子却都是练家子,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你又何必...“
“许兄莫要多说,我已做了决定,今日便算是死,也要助许兄砍下狗官的脑袋。“
“好,不枉你我十年兄弟。“
话落后无言,只有唰唰唰的磨刀声,以及咕噜咕噜的饮酒声。
刀不是什么好刀,仅是五钱银子从铁匠铺买来的次品,却已陪了他十年之久。
十年来,这把刀已磨过不下百次,自然早已开封,却不曾见血。
因为这把刀的第一次,一定要留给那个狗官。
这是对仇人的痛恨,也是对九泉之下的冤魂缅怀。
踏踏,踏踏...
荒凉的道路上,忽有轻微的马蹄声,伴随着滚动车轮声传来。
“刚好。“
磨刀的人停下了磨刀的动作,用抹布擦净刀身的污渍,瞧了一眼那锋锐的刀刃,又用一条红丝带将刀柄和手掌牢牢的系在一起。
“这把刀,已足可杀十人。“
马蹄声和车轮声越来越近,远远看去已可见轮廓。
饮酒的人也已饮尽了最后一滴酒,他瞧着自己那一只握着酒壶的手,油然道:“正好,这只手也可杀十人。“
弃笔从武的书生,练了十年的铁砂掌,想要杀十个人似乎也不是多困难的事情。
这一句话说完,黑色的马,灰色的车,已到近前。
饮酒的人霍然起身,猛地掷出手中酒壶。
陶瓷制作的酒壶,不断旋转着破空而去,最终啪的一声砸在了马腿之上。
黑马一声嘶鸣,前冲着趴下,荡起一地沙尘。
后面的车厢猛地撞上,顿时四分五裂,车夫当场毙命,刺史张大人却自内飞身而出。
这个文人竟然也会武。
至少目前来看,他的轻功还算不错。
吁...
车厢之后又有九骑勒住了胯.下坐骑,一骑两人,加上车夫与罗大人,刚好二十整。
磨刀的人已改为持刀,刀尖落在地上,一步步的走来。
同时,他从怀中掏出了一面牌位,其上所书'爱妻翠花'四字。
虽然还未成亲,虽然还是小姨子,但他却想给她一个真真正正的名分。
“狗官,还认得我么。“
“十年了,你从当初的沉县县令,做到了如今的明州刺史,手里沾染了多少无辜鲜血。“
“今天,我就要为他们一一讨回。“
刀,不是一把好刀。
人,不是一个好人。
但他现在要做的事,却是一件正确的事。
....
与此同时,江州,清风坊,偌大的厨房内正在进行如火如荼的热血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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