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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2) (第2/2页)

陆则灵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身上的男人突然“哎哟”了一声,抱着脑袋滚下了狭窄的单人床。

陆则灵整个人傻了,瞪大了眼睛看着血从他的头顶直往外冒。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仙已经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

她光着脚跟着小仙一起逃跑。小仙脱了外套裹住了陆则灵,两人疯了一般地逃跑,一直跑一直跑,连头都不敢回一下。

她们都知道,如果被抓到意味着什么。这世上没有什么公平,她们没有钱也就没有尊严,只能任人鱼肉,哪怕今天陆则灵真的被强奸了,除了认倒霉,她又能怎么样呢?

冷冷的风透过口腔灌进她的肺部,胸口和喉咙都是那么干涩,干涩的陆则灵连哭都哭不出来。

原来没有什么新生,没有什么平静,这一切都是报应。

如果没有所谓的爱情,没有盛业琛,她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分田地。

恨吗?恨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恨她自己而已。

她们最后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停了下来,她们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远,直到实在跑不动。

陆则灵一直在瑟瑟抖,她身上只有一条已经被撕得破布烂衫的睡裙,套着小仙的外套,也就堪堪遮住大腿,天气才刚立春,行人身上还穿着夹袄,她却连双腿都这么裸露在外,使她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另类。

大家都用打量探寻的眼光看着她,想必一千人眼里有一千种想象,只是这些想象,多半都是不好的。

陆则灵缩着身子坐在台阶上,死死地抱着自己的双腿和膝盖,明明很冷,明明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她却好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觉得麻木。

小仙也还在心悸,手上行凶的武器都忘了丢掉,一个沾着血的闹钟就那么紧紧地握在手里。她坐在陆则灵身边,半晌才不忍地说:“别哭了。”

陆则灵这才现膝盖上落满了眼泪,一滴一滴晶莹透亮,她抬手在脸上一抹,满手潮湿。

她倔强地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仙轻吐了一口气,终于把那闹钟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又去捡了起来,她讪笑着说:“不知道他死了没有,要是死了,这就是凶器了。”

用那样轻松的口气,可是两个人却都这意味着什么。她们都清楚地记得逃跑的时候,老板脸上流了多少血。

“对不起。”陆则灵觉得难受:“是我连累了你。”

小仙摇了摇头:“不,这是我一直想做的。”她叹了一口气:“我只是不想你和我一样,每晚都做噩梦。”

陆则灵惊恐地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仙,不敢相信她所理解的一切。

“小仙……”

“哈哈!”小仙明明笑着,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地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地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地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地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得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得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地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地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地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得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地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地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地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地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地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地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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