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旧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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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周围同学的喝彩声,宋玥的眉宇间有股骄傲与得意,在全场的注视下,宋玥甜甜的一笑,然后挥了挥手,在所有男生们不舍的目光中坐会了自己的座位上。
“跳的可真好,看那些男生们看你的眼光,恨不得把你吃了。”坐在宋玥旁边的一个女孩笑道。
“说什么呢。”宋玥的脸红了红,但对于刚刚表演所引起的轰动却很是满意。
宋玥退下后,白徵羽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此时那些男生们又重新激动了起来,甚至比之前的气氛更要热烈,毕竟对于眼前这个不仅美貌冠绝全场,就算是成绩也是中山第一的女孩儿,谁的内心里没有半点悸动呢?只是在互相打听中,都知道了白徵羽的身份背景,如此,许多喜欢也只能深藏在腹了。
很多人都在期待着白徵羽会表演什么节目。
如果能像刚刚的宋玥那样热舞一番,估计许多人会幸福的昏倒在地吧。
只是白徵羽抱着一把吉他,安静地唱起了歌。
白徵羽的歌声很好听,她前世的那几首作品程立学每首都循环了好多遍。
程立学一直都觉得她是属于老天赏饭吃的那种人,如果前世她在已经成为一线顶级歌手后不退圈,即便是一首歌都不出,只是再熬几年资历,都能成为天后级别的人物,因为在娱乐圈,资历很重要。
一曲唱完,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而此时也白徵羽抱着吉他回到了原位。
“还有没有同学自告奋勇愿意展示才艺的了?”教官李昌问道。
看着没有人上台,程立学想了想,起身走了上去。
“我想问白徵羽同学借下吉他。”程立学对着白徵羽笑道。
即便心里很不想给他,但看着全场的人都向自己看了过来,白徵羽还是把吉他给了他。
“谢谢。”程立学笑道。
他们这一代的富家子弟,从小就没少被父母摧残过,想着自己没做过没学过的能让儿子弥补自己的遗憾,程立学小时候被程修远逼着上了许多艺术课,吉他自然就是其中之一。
或许是当年程立学被逼着学吉他的时候正是校园民谣最火的时候,那时候,老狼加高晓松的组合风靡了中国许多校园,程立学也想拿一把吉他唱一首诗和远方,于是吉他算是程立学为数不多会谈的。
至于钢琴什么的,虽然被父母逼着去学了,但却根本没有去花心思,因此自然也就不会了。
抱着吉他坐在地上,程立学并没有谈,而是缓缓地吹起了口哨声。
等哨声的旋律结束时,程立学开始谈起了吉他。
游历在大街和楼房,心中是骏马和猎场。
最了不起的脆弱迷惘,不过就这样。
天外有天有无常,山外有山有他乡。
跌了撞了,心还是回老地方。
游离于城市的痛痒,错过了心爱的姑娘。
宣告世界的那个理想,已不知去向。
为所欲为是轻狂,防不胜防是悲伤。
后来才把成熟当偏方。
当所有想的说的要的爱的都挤在心脏。
行李箱里装不下我想去的远方。
这来的去的给的欠的算一种褒奖。
风吹草低见惆怅,抬头至少还有光。
……
毛不易,《牧马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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