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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4 章(这里面的心意太沉甸甸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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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秀才已经习惯每隔半个月左右会有一封信从府城来, 通常随信附上的还有一些小礼物。感觉自家没做什么却频繁收到那边的礼,就算大家都说这对周家人来说跟千里送鹅毛没差,只是表个心意, 花那点钱他们眼都不会眨一下, 戚秀才还是不大自在,还是听戚鸿详细讲述了敏敏对那家的帮助, 戚秀才才勉强说服自己,逐渐习惯了这种事情。

的确敏敏的随便说说经常能帮人大忙。

但两头的付出看起来还是有那么一丢丢不对等,自家闺女就随便唠唠,那头殷勤得活像走亲家, 比走亲家还亲……

总之在逐渐习惯这种事情之后, 他只要听说白天又有信送到,就会问下这次也捎东西了?捎的什么?

实际不仅戚秀才好奇这个,全家似乎都好奇,经过这半年, 周家少爷不走寻常路的形象已深入人心。

例行那么一问, 就听见夫人文氏说:“有两副毛内胆的手套子, 几包配好的药材,信上说今年冬府城那边头晕发热犯咳嗽的比哪年都多, 药房都快被抓药的搬空了,能治这个病的药材都很紧俏,越便宜的就越这样……他们说不担心咱, 咱家有敏敏,不过还是包了几份能强身的药膳材料来。”

“我才知道周家除了茶叶之外,居然还开了药膳坊, 这是他们店里的货。”

这句是戚鸿说的,他的确没想到, 但戚敏不意外:“要不怎么说这一冬周无恙还能挣钱?府城的老爷少爷都去照顾他生意了吧?他存货必定多。”

戚秀才看向一派淡定的女儿:“我看人挺有心。”

一听见这,本来懒洋洋搭着话的戚鸿来劲儿了,就着坐下的姿势身体前倾神神秘秘说:“这就有心了?爹你没看到另一样,一起送来的还有一样。”

“什么?”问过去的同时戚秀才在脑袋里过了一遍之前收到过的东西——

中秋的月饼螃蟹翡翠菊花

深秋的厚料子

冬天的御寒物件

各式茶叶就不说了,还有敏敏手里那两筒签,还有字帖……

就这么一下戚秀才甚至不能将陆续收到的东西全回想起,但哪怕只算他有印象的这些,已充分显现对方心意,怎么这次还有新鲜的?

戚秀才几乎没怎么亲自和周鹤延打过照面,按说他们应该一点儿也不熟,但通过来来去去这些书信,通过节礼那些他大概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了。他送礼从来不是看价值本身,虽然签筒这些用的都是绝好的料子,但怎么说呢?那只代表对别人来说十分难得的东西搁周家

只不过寻常。那也就是他一贯的标准,比起料子本身,还是他送这些东西本身更值得推敲。

如果纯粹是为了维持一个友好关系,以便有需要时对方愿意援手,送礼一般会挑体面的价值高的。

他送来这些……显然不是为了维持一个表面交情,是真正想进一步搞好关系。

从这个角度,他会送什么东西过来?

应该是派得上用场符合需求的。

从季节这个角度考虑,两双毛手套就已经送温暖了,配的药膳材料也很体贴,剩下那样还能是什么呢?就算挺轻松的分析到这里戚秀才还是猜不透。

也没关系,戚鸿虽然说了吊胃口的话,也不是真的要让老爹来猜。

几乎是秀才爹刚问出来,他就嘿嘿提示起来:“爹你记不记得之前那边送字帖来?当时我妹气鼓鼓的,您还说那东西好。”

“是好啊,敏敏那笔字写得的确不太漂亮,练一练挺不错。这个临帖不光能练字也能磨性子,练好了给自己长脸那字帖还能留着将来给后面人用。”

……

……

“谁同您说这个了?”

“你想说什么?说啊。”

戚鸿瞅了戚敏一眼,壮着胆拆她的台:“我妹您还不知道?一好面子,二嘴硬,明明后来还拿字帖去临了,在回信上却没说人家一句好,直接来了个推卸责任。”

回想起那封信,戚鸿就感觉他这脸皮都是薄的,妹妹才厚。

——字写的不好怎么了?

——多少人还不会写字。

——的确我作为人群中的佼佼者不应该跟人比烂,那你考虑一下我有几个时候练习?

以前书房全天都有人,秀才爹要在里面给人上课,没几个时候可供她摸到笔墨,戚敏是学会了写字,也就是会,练的机会少,再说她也有自己的事。作为一个姑娘,还是镇上的姑娘,能认字已经很了不起,康平镇上不论性别九成都是文盲,识字的里面还有一半只认得些常用字,还有会读不会写的。

戚鸿清楚的记得他妹一点儿不心虚,嘟嘟哝哝之后就写了回信过去,阴阳怪气说有本事送字帖有本事你实际解决一下问题啊,妹妹说她学字的时候用指头比划得多,拿毛笔还不习惯,就感觉软踏踏的,要是换成硬一点的笔没准就能好很多。

这个回信内容戚鸿知道,他当时就哈哈笑了,吐槽妹子真一点儿不吃亏,这都要在嘴上赢回来。

他没觉得戚敏是认真的,更不觉得那边收到信会真的去弄。

当时甚至想象到周没病收到信后哭笑不得的样子。

结果呢?

过去这么久,久到他以为翻篇了,字帖的事都没人再提,别说他,敏敏自己恐怕也没惦记过,这次随信送来的东西里面居然出现了这样一支怪笔。

那应该是笔把。

它不是用羊毫狼毫做的笔尖,而是个薄薄的金属片,同纸接触的地方尖尖的,这个同样是蘸墨使用,把笔尖充分浸泡在墨汁里面提起来就能看到金属片上会裹着一些墨水,蘸一次就能写完一行字,看妹妹用着还挺顺手,写出来的字细细小小的,但的确比她用毛笔写的规整好看。

戚鸿一个心痒痒,也上手了。

事实证明,就算软笔字更难把控力道,要让一个从来只写软笔习惯了软笔的人突然转去写硬笔,他也一样不习惯。

用软笔的握笔方式写硬笔,笔尖会立起来,不那么顺滑。

要在最佳角度就得调整握笔姿势,换了姿势不得习惯个十天半月?

戚鸿暂时没能驾驭这个蘸水笔,但他看过戚敏用,觉得戚敏和这个笔确实还挺搭配的。“之前妹妹在回信上嘴硬了一下,没想到那边居然当真了,还满足了她不讲道理的愿望。”

戚敏插嘴:“不是愿望,我就随口说说。”

“还辩什么啊,敏你把那个笔拿出来给咱爹看看。”

眼见老爹很有兴趣,戚敏还能藏着掖着?

自不能。

她回房去将笔拿来,顺带取了砚台,加水研出墨汁。戚敏研墨时,戚秀才已拿过那蘸水笔打量起来——

“是笔的样子,有竿有尖儿,可这硬邦邦的如何运墨?又怎么写字?”

他看得差不多,墨汁也磨得差不多,戚敏伸手让老爹把笔递过来,把笔尖放平在墨汁里一蘸,随后才竖起来将多余的墨汁沥去,往哥哥帮忙铺好的纸上随意写了个“戚”字。

“您看,这笔就是这么用的。握的位置靠下一点,手腕不必悬空大可直接搁在桌上,字还是那么写,手感不大一样这个习惯一下应该就好了。”

解释之余,戚敏有写了两句吉祥话,看她用得这么顺手写出来的字也挺端正,好像比她用毛笔写的还漂亮点,当爹的有些心痒痒:

已知敏敏的毛笔字还差得远,换成这个笔之后写出来好像比不大能看的毛笔字好看一些,由此戚秀才得出了个错误的结论,他以为这个笔还能帮助提升书法水平。

等他在旁边坐下,接过来,亲手一试用。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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