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顺藤摸瓜大发现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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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您能把我带到这个世上,就是对我最大的恩情。眼下,儿子什么都可以抛诸脑后,只想守在娘的跟前,尽点儿子的孝心。”
陪您走完这人生的最后一段……
后面这句话,文鼎藏在心里,不忍说出口。
云王妃欣慰的轻轻点头,大感欣慰之余,眼角又湿漉了。
“娘,明日孩儿打算下山一趟,您想吃点什么?孩儿给您去买?”
文鼎压下心中悲痛,强颜欢笑的询问云王妃。
“娘没有什么好惦记的,你自去忙你的事,不用记挂娘。”云王妃宽和道。
“娘,你不常念叨城里芝香坊的桃酥味佳么?”
“娘这会子正喝着药呢,还是不吃了,免得影响药效。”
“吃一点点,还是不碍事的。鼎,你有什么事情,跟我吩咐一声,我去代劳便可,刚好药材耗用得差不多,我打算明日下山去城里抓药。”
不等云王妃回答,文鼎身后的文卿抢着道。
文鼎略侧眼扫了眼文卿,微微皱眉。
当初赶回云州匆忙,只带了几个随身的护卫。因为寒山寺是娘清修的地方,前院的庵堂中还住着一位师太和几个小尼姑。
文鼎不便将那几个护卫带上山,便安置在云州城内。这趟下山,是要去找他们几个的,让他们几个回一趟望海,看看锦曦那边到底出了什么情况,为何他一连给她捎去五六只信鸽传信,她都没有半点回音。
“其他的事情,来日方长,王妃这边,眼下缺了谁也不能缺了你!你要办什么事,交代给我,我保证办的妥妥帖帖。”
文卿见文鼎迟疑,接着道,说话间目光不经意朝云王妃那边瞟了瞟,文鼎眉头皱得更紧。
娘亲已经病入膏肓,据文卿的诊断,她最多还有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好活。也就是说,他和娘这辈子只剩下三个月的时间相处了。
文鼎皱起的眉头缓缓舒开,最终还是打消了下山的念头,摇头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算了!”
……
下了一夜的雨,清早的时候,客栈楼后的小巷子里,远远传来吆喝叫卖的声音。锦曦推开后窗,湿漉漉的青石板铺砌的长巷子里,有个梳着双髻的小丫头,大约七八岁的年纪,怀里抱着满满一大把的杏花在叫卖。
红的粉的白的花,骨骨朵朵的开满花枝,热闹旺盛。花丛后面小丫头质朴的笑脸与之交相呼应,是这个清晨锦曦看到的最赏心悦目的一个画面。
身后厢房的屋门被轻轻叩响,阿财的声音低低的传了进来,他是听到了这屋里的动静,便过来了,因为今日约好了去逐一拜访云州城附近的大小尼姑庵。
锦曦快步过去拉开屋门,阿财拎着从外面买回来的热腾腾的豆浆,油纸包里鼓鼓囊囊的,一并递给锦曦。
接过早点,嘻嘻一笑,转身快步走到桌边麻利的拆开,扑鼻的香气钻入鼻息。
“油条,花卷,烧麦,哇,阿财,你真是太好了,还弄来了灌汤鸡汁包,我最好这一口了!”锦曦顿时眉开眼笑起来。
阿财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耳朵,跟在锦曦身后进屋。
锦曦一边抓起一只鸡汁包在小口小口的吃,打量了阿财一眼,诧异问道:“你那只手干嘛老背在身后?”
阿财面色微微有点尴尬,磨磨蹭蹭的将那只手拿出来,几根花枝赫然于锦曦的视野,花枝上蔓延开一朵朵妖娆却又不失清雅的杏花。
花瓣鲜嫩欲滴,还带着雨露,花蕊含苞待放,吐露着芬芳。满室的空气中,陡然就弥漫开一缕淡淡的幽香。
“听楼下的伙计们说,云州这一带,这会子时兴这个,刚好买早点剩下些铜板,就顺手买回来给你插瓶。”阿财吞吞吐吐的说道,话没说完,冷硬的俊脸就涨得通红。
“小姐要是喜欢就留着玩,不喜欢就甩了吧,横竖也不值钱。我先出去了,又吩咐小姐再喊!”说完,他脚步有些乱的出了屋子。
锦曦愕然的看着他仓惶而逃的背影,嘴里的鸡汁包似乎也失去了味道。看着桌上摆着的那几支明显是经过了精挑细选的杏花,锦曦脸上的笑容有点为难。
这家伙,明明都已经跟他把话说得极清楚,锦曦是不可能给他想要的回应的,可他还做这样的举动,不会是还没有放下吧?
记得以前有人说过一句话,一瞬间的爱上,然后百转千回的离开。真是让人为难啊,锦曦抚额。不过,这事急不来,慢慢等吧,总有一天阿财自己会想明白的,到时候自然就会放下了。
思及此,锦曦刚刚沉闷下去的心情又很快明快起来,她抓起其他的早点细嚼慢咽的吃着,她要填饱肚子,填饱了肚子才有力气去找文鼎哥!
一刻钟后,收拾妥当的阿财和阿贵一齐来到锦曦的屋里,锦曦已经穿戴整齐的站在洞开的窗户边,背对着他们。
一袭浣碧色的石榴裙,勾勒出纤细娉婷的身姿。及腰的秀,在晨风中微微舞动。
“嗯,真香。老早就听说云州这个地方的杏花,是出了名的,这香味果真不同凡响啊!”
鼻尖眼尖的阿贵一进屋,就出了如此的赞叹。
听到身后的赞叹声,锦曦优雅的转过身来,不施粉黛的清秀容颜,一双美目格外的清澈明亮,嘴角抿起一丝和煦的浅笑。
阿财目光一扫,瞥见窗台边的白色细颈口瓷瓶里,赫然插着一束美丽夺目的杏花,如同含羞垂的少女,暗暗吐露着醉人的芬芳。
杏花再美,但也不及窗边那少女的独特风姿,阿财脸红心跳的垂下眼去,心里涌过一脉暖流。
“准备妥当了吗?那咱们趁早出吧!”锦曦将手里把玩着的茶盅放到窗台边,抬脚朝着他们这边而来。
“小姐,这是我们昨夜去弄来的一副云州的地形图,上面标注了的黑点,就是云州城周围百里,所有庵堂的名称和座落地。”阿贵将东西交给锦曦。
锦曦惊喜接过,并夸赞了一下他们的办事速度,顺手在桌上平铺开,目光扫过地图上大大小小的黑点,统计了下,一共有八座庵堂。
我擦,这地方临近东海,气候宜人,海风湿润,街面上革中央各的行当铺子比比皆是,俨然是块富庶的鱼米之乡啊!
怎么竟然有这么多尼姑庵呢?这里的女人们,就这样喜欢出家修行?锦曦在心里无良的嘀咕着,手指在地形图上的几个黑点处指点着,决定道:“咱们由近及远,今日咱们三人的任务,就是拜访这三家庵堂,出!”
……
不到大半日的功夫,锦曦带着阿财阿贵便马不停蹄的寻访了根近的三座庵堂。
通过贿赂等小手段从庵堂里的小尼姑那里打探情况,阿贵和阿财挥他们的特长,神不知鬼不觉下几乎把三座庵堂里的每一间禅房,甚至出恭的地方都翻了遍儿,都没有现任何蛛丝马迹。
三人无功而返的路上,阿贵一脸的沮丧。阿财沉默的跟在锦曦身后,心里很是担忧她,正想着是不是要安抚她几句,突然,她脚步刹住了。
“咱们别急着回客栈,先陪我去趟药铺。”
“小姐,你哪里不舒服吗?”阿财顿时紧张起来。
锦曦笑着连连摆手,“不是,我老早就想去药铺买艾条,一直没顾上。”
“艾条?”阿财诧异。
“就是晾晒干的艾草,碾压成绒状,然后压缩卷成条状的那种。”锦曦跟阿财和阿贵边说边比划。
阿财和阿贵瞬间明白了,“是以前咱们在长桥镇那会子,夏夜用来点燃熏蚊虫的那种东西吗?”阿贵问道。
阿财在一旁点点头,他犹记得当初小姐就是受那种驱蚊的草启,才从各种驱蚊草和花里提炼出精粹来,做出了七星驱虫精油。有的加入了薄荷,有的则加了蛇胆,说起那蛇胆,少不得还是他和阿旺他们夜里去外面水沟里抓的呢!
“差不多吧,不过我这回要买的不是用来驱蚊虫的,而是想要寻到那种陈年的艾条,年数越久越好!”锦曦道。
“小姐要它来做什么?”阿财问。
“家有三年艾,郎中不用来,当然是用来艾灸了。”锦曦笑笑道。说话的当口三人脚步不停的往前面的城区而去,三双眼睛都开始环扫两旁的街道,试图找到规模大一些的药铺。
“是不是跟中医里面的针灸那般?”阿财问。
锦曦点点头,又摇摇头,她可不是中医,更不会针灸。不过,好在她上辈子在体校是优等生,大二的时候看了一本人物杂记,突然就对里面主人公纵横一生的奇妙的艾灸技艺,引起了浓郁的兴趣。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在艾灸方面下了很多的功夫,甚至还报了一个关于艾灸养生的补习班,每个周末的晚上,室友们打扮得跟花蝴蝶般飞出去跟小男朋友们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她则抱着书本坐在补习班里,跟着老师认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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