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程岑! (第2/2页)
并深刻懊恼的蔡淑芳,便是听到一道声音自身后传来。
适时。
一个腰膀浑圆的中年男子,带着四五随从,大步走墓场内走来。这几人,似乎已经等候多时!
“要不要管?”
唐衣见到这帮人前往沈明墓碑,转过头,开口询问。
沈北自此无任何波澜,一边抽烟,一边笃定的望着眼前的一幕。
苏挽歌看了看沈北,又看了看唐衣。
但前二者,都没再说话。
沈明墓碑前。
自知有人走来的蔡淑芳头也没回,开口说道。“我明弟,已经入土为安,难不成,你们连一个死人,都不肯放过吗?”
蔡淑芳咬牙切齿。
不用想,她也知这几人从何而来。
“哈哈哈!”
本名程岑的中年男子仰头一笑,走来后便于蔡淑芳身后停下,手弹了弹衣服上的灰尘。自此,脸上始终挂着,目空一切的表情。“这人都死透了,祭拜又有何用?程某奉乔家之命,特
来将沈明的尸首挖出,挫骨扬灰。这位大姐,该起身了。”
蔡淑芳的指甲抠进泥土当中。
乔家。
说起这个家族,蔡淑芳满脸震怒。她是无能力,若有能力,恐早已将乔家斩尽杀绝。
天都十大豪门之一的乔家,由来受蔡氏指使,沈明之死,也是蔡氏一手安排的。
蔡淑芳知道内情。
恨自己没有这个能力。
“连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都不肯放过,你们,好狠的心哪。”蔡淑芳牙齿紧扣在一起。
“死人?会说话吗?程某连活人都不放在眼里,更何况,一个死人?不过,你要是再不离开,恐怕,也得变成死人。”
程岑抬起脚,直接踏在蔡淑芳头上。后者直接被踩趴在地,前者满脸笑容。
一直以来为乔家做事的程岑,向来喜欢将人踩在脚下的感觉。
这能让他找到凌驾于上的感觉。
蔡淑芳趴在地上。
哪怕是西门姓的儿媳妇,只怕在天都那边,丝毫没有面子。
“怎么?西门家的儿媳妇,你是真的以为,我程某会将你们西门放在眼里?今晚程某心情好,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从我这里钻过去,我放了你。”
程岑言语笃定,指了指身下。
蔡淑芳趴在地上,脸几近埋在泥土当中
。但脸上不屈的表情,未有半点放下。“要杀要剐,你就动手,我蔡淑芳要是眨一下眼睛,我就不是人。”
“哟?”
程岑意外。
想不到,蔡氏出来的女人,一个个都是这么倔?
程岑笑道。“蔡淑芳,你好歹也是贵为蔡氏,怎地落了个连狗都不如的下场?你想死,程某可以成全你。不过你可不要以为,你死后,蔡氏会为你报仇。”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蔡氏的人。”蔡淑芳回道。
“行,有骨气,既然如此,爷留你何用?”
习惯于杀人的程岑收起脚来。
身后一男子上前,便是一笑,拔出刀。“程爷,让我代你砍了她。”
“不,程某要亲自动手。”
旋即一笑。
程岑接过递来的一把刀,一口唾沫吐在手上,便搓了搓手。
举刀而上,毫无任何犹豫。
地上的蔡淑芳已经起身。
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
……
但那程岑的大刀几欲砍来。忽然,山下发动机轰鸣,汽车刺眼的大灯穿插而过,使得程岑等人的眼睛条件反射的闭上。
唐衣驾驶的越野车,绝尘而上,汽车驶过公墓的台阶,忽地凌空而起,卷起漫天尘埃。以一种极为极端的姿态,降临在沈明的坟头旁,缓缓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