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认错(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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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朱美美的话讲的真好,充分调动了吃瓜群众的热情,再加上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更添了一份被强制胁迫的无奈。
其实这一幕我很熟悉,小时候的那次检讨就是这样,倔强。
还是小学生的我有勇气怼校长,天不怕地不怕,虽然在各方压力下我妥协了,承认了错误,但是我没有出卖朋友,保护了涛涛。
那年,我弱小无助,不懂那么多深奥的词汇,也说不过狐狸一般的老师、校长,但用水球炸弹“袭击”校长的不是我。我一口咬定事实,做无畏的勇士,怎么惩罚都行,但不是我做的就不是我做的。
那时我和朱美美一样,坚信自己没有错误,或是不该负主要责任。虽然当时在讲台上我没能斗过大人们,但也没有违背自己的意愿,说出违心的话。
抛开立场不谈,我还是很佩服朱美美的,她敢于说不。
要知道说不是需要勇气的,越长大就越难开口。因为说不是需要代价的,看教导主任的脸色就明白了,朱美美要承担他的愤怒。
幸好后发言,不然就我一开始吊儿郎当的态度,一定会被打个措手不及,然后英雄气短,饮恨当场。
我也从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但不是演讲稿,是升旗前我问杨春借的眼镜。虽然我不是近视眼,但戴眼镜有一种仪式感,仿佛这就是我的铠甲,保护我最脆弱的地方,使敌人戳眼睛的招式无效,让我可以全力反击。
当然,最开始借眼镜是为了改变一下形象,免得将来走在路上被人认出来,指着我说道:“我认识你,你就是那谁谁谁,打群架的那个!”
我戴上眼镜,向前踏了一步,想起了荆轲刺秦王,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对于这次我的错误,我做了深刻的反思,一开始我很纳闷,为什么朱美美同学会摔倒,因为我根本没有碰到她。起初,我以为自己有了超能力,于是发动念力,想要让时间倒转回到她摔倒前,可是失败了。”
说到这里我用食指指关节推了推眼镜,虽然我说的东西很荒诞,但是我表情严肃而认真,像极了一个学者在一本正经的说自己的重大发现。
“可能我的话大家觉得难以置信,但我真是这么想的,当初爱因斯坦发表《相对论》的时候,科学界没有一个人相信,但爱因斯坦却因此成了人类最伟大的物理学家。”
“在朱美美同学跌倒后,我也试图用超能力拉她起来,不过失败了,但我并不气馁,想去拉她一把。可能一班同学误会了我的举动,于是就有了冲突。”
“我们班的同学见状,充分展现了集体主义精神,一人有难,八方支援,虽然中途我也试图用超能力阻止,但并没有效果,所以我至今不知道朱美美同学为什么会突然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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