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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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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完粮以后村里看似消停了不少,可是随着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饥饿的恐慌笼罩在了每家每户的心头。

        村里人在勒紧裤腰带的同时,对村长也有了怨言。

        原因无他,上次靠着捐粮这件事,村长林大勇收到了队里的表扬,队里特地还去给他申请了奖励,得了一个搪瓷缸和一个热水壶。

        心里不平衡的人,早就红了眼,凭什么自己家里要节衣缩食为村长去做嫁衣。

        这时候大家心里的不满还只是放在心里,他们怕村长日后会给他们穿小鞋。

        原以为支书张大柱的意见会是最大的,可是实际上他还真没什么想法,做多就是暗地里在骂林大勇蠢,最开始他还挺生气的,想明白以后他就坐等村长继续作死了。

        灾荒年间,拿人粮食,和杀人也没什么两样了。

        今年这种情况,过年注定是不会热闹了。

        年三十那天,村里条件一般的就会咬咬牙吃上一顿白面条,至于饺子那是想都不要想了。

        条件稍好一些的,比如说村长林大勇家,就做上一顿白面饺子,就这也不能敞开了肚皮吃,每人能分上六个饺子,村长的大孙子,也就是之前差点成为福妞童养夫那小子,得了饺子就闹腾着要出去炫耀,气的林大勇恨不得铲他几个巴掌。

        林壮壮的腿脚有些问题,就是常见的O型腿,这放在村里就相当于半残了,可是林大勇家就这么个儿子,他这个样子以后不光难找工作,找媳妇也困难的很,所以才会在知道福妞的消息以后,第一时间出钱买人。

        今天是除夕,林羡安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顿丰富的年夜饭。

        看着光秃秃的大门,他还手痒想要写上一副对联挂上去,最后想想作罢。

        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

        炸糖糕,蒸饺子,红烧鱼,麻辣兔丁,咸肉炒白菜,拔丝地瓜,山药炖排骨,这几个菜将炕桌摆的满满的。

        鱼和兔子都是福妞捡回来的,这段时间林羡安已经从当初的大惊小怪变得习以为常了。

        如果说他在这里是一场奇遇,那么福妞这种的就是天道的宠儿了,这运气简直好到爆炸。

        今天这么多菜,得亏前头余家离得远,不然这香味非得惹得人家打上林家的主意不可。

        “羡羡快给我尝一口。”

        福妞最爱的就是拔丝地瓜了,和糖果的味道不一样,这地瓜又甜又糯,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可惜的是家里的白糖不够多,剩下的这一顿就全给嚯嚯完了。

        “走吧,咱们回屋吃饭。”林羡安还从宝地里拿出了几个苹果和砂糖橘,用家里那把不算锋利的菜刀,切了一个水果拼盘。

        “哇,羡羡,这橘子好小。”福妞伸手就捏起一小瓣橘子。

        林羡安头都没抬,直接将福妞的手拍落。

        “好啦好啦,我去洗手。”

        这段时间,林羡安花了大力气来纠正福妞的卫生习惯,总算初见成效。

        福妞现在指甲里已经不像先前那样整天黑乎乎的了,吃东西前也晓得洗手了,晚上不用林羡安招呼就主动自觉的洗完脚再上炕。

        福妞乐呵呵的洗完手,盯着满桌子的菜,笑的极为开心。

        “羡羡,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今天这顿是年夜饭,咱们放开了吃。”林羡安看着桌子,一拍脑袋,终于想起来缺少了什么。

        “福妞你去打点热水来,再拿两个碗。”

        福妞二话没说,先往嘴里塞了一口地瓜,一蹦一跳的去了厨房,回来就看到林羡安使劲将一个铁罐子打开。

        “这个不是那个哥哥送的吗?是吃的吗?”

        闻到味道,福妞就确定了,这是吃的,香香甜甜一定好吃。

        吃饭怎么能没有饮料呢,林羡安将热水喝麦乳精一混和,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

        “来,福妞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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