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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八百年前就逝去的青春 (第2/2页)

    “叫大嫂。”凌树明明看见我手中的螃蟹,表现得一点都不像个热爱食物的吃货,而是粉刺飞扬的把一个女孩儿拖到我的面前。

    “大。。嫂?”那便是我第一次见冯安安,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衫子,眉眼淡淡的看着一只裤腿挽着,另一只放下,简直就是一风流倜傥的农民的我。当我家门后的炊烟缓缓升起,当一只老猫笃定的踩过我的脚面,当我在暮霭里闻到冯安安身上的香味之后,我便相信,这世上总是有命中注定的事情。她不需要扶着老奶奶过马路或者喂一只流浪猫食物,我也会天雷勾动地火,胸中小鹿乱撞成泥的爱上她。

    不过现在无趣的解释的话,那大概是月老强力的姻缘线的化学反应罢了。

    当天我们只讲了两句话:“你好,我叫田一。”和“我是冯安安。”但她的手握住我手的时候,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故意在我手心划拉了一下,让我从额头到脖子都发麻。

    凌树对于他父亲给他安排的亲事感到相当满意。在把冯安安送走的之后,连着三天拉着我畅想自己的人生。比如要盖一座几进几出的四合院院前要不要有个水塘会和冯安安生几个孩子几男几女养几只宠物他算了算他能得分到的家产,又苦着脸说或许寻摸个人烟稀少的山谷盖个农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不错。而作为他最好朋友的我,则只是沉默的陪着他喝酒,一边想着冯安安的脸冯安安的胸冯安安的屁股冯安安走路的姿态。

    我一直觉着,凌树爱的并不是冯安安,他爱的只是他崇拜的父亲指定他爱的人,如果他父亲要让他爱我,说不定他也能同意,甚至还能发出他父亲实在是睿智,觉得远亲不如近邻大家知根知底多么完美的感叹。然后接着畅想他千篇一律的生活。只是我对于他父亲不敬的腹诽和“我是同志”以及我已经把冯安安意淫了个遍的三大想法被我深深的埋在心底。作为一个年轻的毫无感情经历的人来说,告诉最好的朋友这三件事中的随便一件都需要很大的勇气,更不要提三件事似乎都和他有关系。我也曾经用薄弱的道德感来阻止过自己,觉得“小三”这头衔确实是让人唾弃的。也尝试着把兴趣爱好转移到其他地方,比如跟着师父做丹药上。其实在这事上我还算挺有天分,但那些天来,我炼制的任何药丸都是让人脸红心跳的粉红色和颇为□的形象。以至于健美男在饭桌上郑重的提议,干脆我们开个复合型的“性用品商店”算了,反正我的手艺看起来确实不赖。是啊,哪个少女又不怀春呢?在冯安安寻了一个莫须有的理由独自到我家探望我之前,我都还能对待凌树保持那么些许的坦然。

    要是冯安安不和我单独见面。。。我想这是个伪命题。我和冯安安势必会见面的。就算她没拿着劳什子的《天界十万个为什么》来和我讨论宇宙的外面是宇宙吗?这种宽泛需要沉思,沉思了许久又觉得人生没意思,还不如探索人体奥秘的问题,我也会用存了好久的零用钱买去白骨族的车票。我想见她,连佛祖都不敢拦我,更不要说凌树了。

    这次见面,我们奉献了各自的初吻拥抱。在我那间一年三百五十六天都充斥着丹药味的房间里,我第一次在冯安安闭上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的时候把自己的嘴唇印在她的嘴唇上,继而是舌头,最后是交缠。

    “我喜欢你,冯安安。”我失去我的初吻之后,这么祭奠自己和告诉冯安安。

    冯安安似乎还陶醉在陌生而庞大的**底下半天回不过神,过了好久才歪着头问我:“为什么不是爱呢?”似乎只有“爱”这么大这么重的词汇表达我对她的感情,她才会觉得满意。

    可是我是天界肮脏的苟且在边陲小镇的混血者,连未来在哪里都不知道。如果就这么对她说爱的话,是不是太过于想当然了?

    但这些话我并没有告诉她,这对于我和她来说都太沉重,我们宁愿不用付任何责任的谈恋爱。

    自此之后冯安安和我便时常见面,她甚至骄纵的换了书院,要和我以及凌树厮混在一起。白家和凌家对此都不以为意,毕竟再过五个夏天,冯安安和凌树也就要正式订婚,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点也不是坏事。于是我们三人便常常从早到晚的在一起,到后来凌树被他父亲召回开始走商队之后终于成了我和冯安安一天到晚的在一起,看到的时候便吻,吻得过火了便想索取更多,在纠缠于是隔着衣服摸还是不穿衣服泻火这问题一整个学期之后,我

    作者有话要说:天气热啊,多喝水啊。

    昨天又有我不在同学包养作者君啊。谢谢我不在同学啊。

    哎,这夜里的蚊子和爱情一样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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