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甘愿效忠,主动辍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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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客房。
夜呆呆带着胡鸳一站一坐。窗户被关上,房间内的被褥被折叠的整整齐齐。
原本被囚禁的路倩将自己重新打理了一番,脏乱的头发被编成麻花辫绑在了后面,指甲修整整齐,身上洗干净换了一身素锦衣裙。
那一张脸因为常年没有见过阳光,十分苍白,眼窝有些凹陷,看她的五官,年轻的时候应该是极美的女子。
胡鸳说过她武功不错。
此刻她却跪在了夜呆呆的面前:“夜姑娘,听胡鸳讲过你,我本是属于地狱的一颗浮萍,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吊着一口气就是为了看到路痕的下场,这一切都要感谢你,后半生路倩愿意追随姑娘身后。”
路倩语气真诚。
夜呆呆却簇紧眉头,这件事她的确有参与,可最后收服路痕的是箫星辰。
算起来,她只能算得上路倩半个救命恩人而已。
“路姑娘,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你还有自己的门派,你的师父应该很想念你才对。如果路痕没有抓我的婢女,我大概不会撞破路痕的秘密,这一切都是缘分吧,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跟着我未必是是条明智之路。”接下来她要做的事情极其危险,自己无时无刻都在想退路。
路倩抬起头,脸上有着浅浅的泪痕:“夜姑娘,路痕已经断绝我所有的退路,他灭了我满门,我连夜回了天山派,哪里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如今我已经无家可归,往后余生我想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求姑娘收留。”
夜呆呆抬头看了一眼胡鸳。
胡鸳立马守在了门口,防止有任何人靠近这里。
“其实我这个人并没有表面看着好说话,就算是我的贴身心腹,为了表明忠心,都会服用此药,每个月我给你解药,你曾经站在很高的位置,觉得我这样不平等?”夜呆呆从怀中拿出一个药瓶,下面的事情都交给胡适去办,他忠心尽心尽力,很多事情都不用她操心。
但是她的贴身之人,她必须慎重处理,现在她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大家庭。
原以为这样,路倩会知难而退,谁知她毫不犹豫的倒了一颗药丸直接吞了下去。
“没有遇见你,我活的连一条狗都不如,我不知道什么是平等。”路倩惨然一笑,她这辈子最大的悲哀就是认识了一个叫路痕的男人。
“好,你竟然如此爽快,那我便告诉你,此行我是为了去杀一个人,我不知道对手武功如何,总之那是一个很难杀掉的人,你先好好养养身子,有什么需要就告诉胡鸳。”夜呆呆将路倩从地上扶了起来,神色慎重。她没有跟她开玩笑。
言下之意,你可能刚刚逃出生死一线天,又陷入了重重杀机。
次日。
修整差不多的夜呆呆准备出发。
“夜姑娘,你们这是要走了?咱们好歹是共患难的同伴,为什么不结伴而行,你就这样丢下我们,还真是没心没肺呢。”严西洲倚靠在栏杆上,眼神上挑,扫了一眼胡鸳手中的行礼。
夜呆呆被堵在了门口,她拢了拢衣袖:“我说了自己的条件,箫公子并未同意,那咱们应该算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是这样,大路朝天,自然各走一边咯。”
严西洲蹭的一下站直身子,一副淳淳教诲的模样:“夜姑娘,咱们又不是第一次打交道,我那兄弟口是心非的臭毛病,难道你还不知道,他说不答应就是答应了,这你难道都没有看出来?”
噗嗤...
胡鸳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呵呵呵...箫公子看着都不苟言笑,真的没有想到他会说反话,我们家姑娘可当真了。”
严西洲却将视线落在夜呆呆身上:“夜姑娘,你可要想好,到时候不要反悔哦。”
根据他多年的经验,看了许久,也不曾看透这位姑娘脑子里到底想的什么。
“严公子我已经表示自己的诚意,你还想要我怎么做?我们着急赶路,就不奉陪了。”夜呆呆想想自己送出去那么多东西,换成银票,揣在兜里,它不香吗?
最后,严西洲还在风中凌乱中没有回过神的时候,夜呆呆已经带着人离开了潍城。
一路南上。
岭南镇私塾学堂。
陈三水一个劲的给夫子道歉,时不时还会瞪身边的夜笙一眼。
“夫人,今天的事情,我愿意代表夜笙给出任何赔偿,他的父亲今日上山狩猎去了,还没有回来,对不住啊。这孩子性格有问题,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训他一顿,您不要生气了,要是气坏了自己的身体便不好了。”陈三水安抚着夫子的情绪,看了一眼学堂内的桌椅,被摔得七零八碎,还有两个和夜笙差不多的孩子站在一侧,脸上明显写满了不服气。
其它的学子都站在不远处围观着这边。
“三水啊,你是个好孩子,你现在不能因为在他家做了掌柜,就变得善恶不分啊,夜笙这孩子实在是缺乏管教,因为几句口角之争,就跟学堂的学子动手,这成何体统,有没有将我这个夫子放在眼里,以为家里现在有钱有势了,就能目中无人了?”夫子没好气的看着陈三水,胡子都气歪了。
现在岭南村大半的百姓都靠着夜家讨生活,他知道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也不能如此嚣张。
夜呆呆为了不让人眼红自家的生意,只要酒楼一天没有推掉她的生意,她便会继续做下去。
所以,在村里,种了白菜直接送她家就行,还有芦荟,她自己种,自己加工,也会分给村里一些人家,让他们种植,收成的时候,她便会收回来。
让一些种青菜萝卜的村民乐呵坏了,她给的价钱也十分乐观。
这几年,大家伙纷纷改善了生活,勤快的家里面的房子也跟着翻修了。
到了冬天,她会用大棚种植各种蔬菜,现在全村人一到了冬天,都会架起大棚。
因为她开了分店,需要的原材料全部在村里面采购,不够的便会去隔壁村或者是集市上。
村里人看夜家的人,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弯。
这大概就是共同致富的效果吧。
所以,几年过去了,村里一直是和和气气的。
陈三水捏紧手中的折扇,在心中措辞一番:“夫子,夜笙这孩子有错,我给您认错了,夜家从来没有目中无人,那您说说,要怎么处置夜笙?”
跟这个糟老头子讲道理,他好像是钻了牛角尖,根本讲不通。
夜笙握紧拳头,似乎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把将陈三水拉到自己的身后,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人:“我没有觉得我做错了,是他们骂我是野种,我才动手打他们,你不也是背后说我运气好吗?攀上了夜家这高枝,可惜我二哥看不上你家女儿,要不然嫁到夜家,现在也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很不巧,那天我拉肚子,都听见了,你教的那些东西,我二哥也能教我,我早就不想念书了,我不想考秀才,也不想当官,看在我阿姐的份上,我坦白告诉你,我不想念书了,从明天起,我不会来听你教书。”
忍了这几年,他受够了,今年就是他乡试的好机会,他根本不想去考。
要不是阿姐一直压迫着自己,他早就不干了,现在阿姐要去京都,他要做的就是去京都保护阿姐。
想到此,他一把捡起地上的书包便跑了出去。
夫子被他气得吹鼻子瞪眼:“臭小子,你说什么?你今年是不是不想乡试了,没有老夫的推荐,你以为你能参加?”
一张老脸,不知道是被气得,还是被戳中了心事,竟然泛着可疑的红晕。
陈三水作为当年被极力介绍的对象,听了夜笙这一番话,尴尬的轻咳两声,便追了出去。
在一处田坎边一把拉住夜笙的胳膊:“臭小子,你是不是疯了?你二哥前年考上了秀才,你没看你阿姐高兴成什么样子?一家人都盼望他明年的会试和你的乡试取得好成绩,你现在说不念就不念了?谁给你的胆子!”
南幽国因为没有女子考取功名的事情,学堂是没有女孩子的。
夜笙去了学堂,便给夜明珠请了私塾先生,教了她三年。现在没事的时候,也会看书。
在陈三水看来,都是爱学习的好孩子。
倒是这夜笙,怎么长了一根反骨。
“我早就不想念书了,我们家有一个考取功名不就行了,为什么都要去读书?”夜笙一脸倔强,虽然才11岁,身板已经有一米六左右。
清秀稚嫩的脸上带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成熟,一身蔚蓝色长衫,腰板挺得笔直,普通的长衫也难掩饰他气宇轩昂的气质。
反观陈三水,一身墨黑色长衫,腰间系着一根红腰带,头发用一根银簪挽起,他长夜笙9岁,岁月却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长身而立,实在看不出真实年龄。
“你阿姐对你给予厚望,出门的时候要我好好照顾你,你这样叫我怎么跟你阿姐交代?”陈三水抡起手中的折扇,用力在夜笙的脑门上敲了一下。
“我是自愿,与你无关!”夜笙伸手捂着被敲疼的脑门,不满的看着陈三水。
陈三水没辙,只能软下态度:“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回去跟大家商量一下才行,多大的小屁孩,还能自己做主了!”
“你不用回去商量了,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去京都找阿姐。每次出去都扔下我们,我现在能一个人出远门了,三水哥,给我一匹马吧。”夜笙一甩袖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胸有成竹的味道,他想了好几日,他要出去闯荡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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