谪仙 第108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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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歌暗暗叹气,正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就听到农妇迟疑地说:“不过,民妇倒知道一个人,他们夫妻酷爱种花,妻子更是兰心蕙质,心灵手巧。经她手种出来的花,无论多么娇贵的品种,都能顺顺当当长大,连虫子都不发。如果是她,兴许能种出在冬天开放的牡丹。”
白千鹤和莫琳琅相互对视,李朝歌眼眸微动,问:“哦,她是谁?”
李朝歌并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农妇只以为面前是一位普通贵族女郎,便大咧咧说道:“这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民妇一家还住在乡下,和那对夫妻的房子所隔不远。他们夫妻俩极为恩爱,两人与世无争,夫唱妇随,侍弄花草,门前只养了一条黑狗看家。尤其是那位娘子,长得极其貌美,说话又温柔大方,平日只和花花草草打交道,我们都说那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呢。她的闺名……哦对,就叫牡丹。”
女子中有许多人以花为名,李朝歌没有在意,问:“那她的丈夫叫什么名字,现在住在何处?”
“夫郎我有点记不清了,这得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我只记得总有流氓骚扰他们一家,牡丹忍无可忍,就和丈夫搬走,貌似去西南隐居了。他们家的夫郎名字还好记的……好像叫杨华。”
“杨华,牡丹。”李朝歌默念这两个名字,追问,“他们去何处隐居?”
农妇用力拍脑门,她实在记不清了,就扯开了嗓子喊他们家男人:“孩子他爹,以前咱们村里的牡丹娘子和杨郎,你还记得吗?”
“牡丹那么漂亮一娘子,怎么不记得?”
“呸!”农妇愤愤啐了一声,骂道,“老不正经的,一会我和你算账。杨郎一家搬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农田里,一个黝黑粗糙的汉子挠了挠头,犹豫道:“好像去剑南了,一个叫屏山的地方。”
莫琳琅赶紧把这些信息写下,杨华,牡丹,屏山。莫琳琅一边写一边在心里叹气,剑南啊,那么远,他们还来得及吗?
莫琳琅忙着写字,自然没有注意到,李朝歌的眼睛狠狠一缩。
屏山?
李朝歌心中惊骇,但她脸上没有流露出异样,依然镇定从容地问农妇:“他们夫妻两人还有什么亲戚吗?”
屏山距洛阳路途遥远,李朝歌最是知道那里的路有多难找。元日天后就要用百花了,现在赶路肯定来不及,李朝歌只能打听杨华和牡丹的亲人,说不定,其他人手里还有秘方。
“亲戚?”农妇和她的丈夫一起冥思苦想。农妇最先想起来,快言快语说道:“牡丹没听说过,她一直独来独往,从没见过她有什么亲戚朋友。反倒是杨华,他好像有个表弟,叫宋闻。”
农妇热爱在村口闲聊,所以时隔多年还记得杨华家的亲戚情况,但宋闻住在哪里,现在何处,她就一无所知了。不过这对于李朝歌来说不成问题,她问清楚杨华和宋闻的籍贯,打算直接去京兆尹查户籍。
身为公门中人,寻人可从不依靠八卦。李朝歌带着人手离开,她转身前,无意般问:“牡丹家养的那只黑狗,长什么样子?”
农妇愣了一下,没明白李朝歌问这个做什么。她心直口快,热情道:“黑色的,毛特别长,凶得很。牡丹长得好看,时常有小混混上门闹事,那条黑狗就对着人咬,嘴筒子这个地方还被人打出一条疤呢。”
莫琳琅和白千鹤站在不远处,不明所以地等待李朝歌。李朝歌点点头,脸色上看不出任何波动,就仿佛只是随意一问。她对着农妇轻轻一笑:“多谢。”
果然,农妇口中那条黑狗,和李朝歌离开黑森林时,打伤的那只狗妖一模一样。
李朝歌分明记得,顾明恪当时也在,还从黑狗嘴里夺出来一颗仙丹。这颗仙丹从何而来?牡丹和顾明恪,又有什么关系?
第121章 狐妖
李朝歌去京兆尹后, 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就查到宋闻的身份和现住址。白千鹤问:“指挥使,我们这就去找宋闻?”
“不然呢?”李朝歌白了他一眼, “别想偷懒,赶紧趁今天完成任务, 距离元日没剩几天了。”
白千鹤垂头丧气, 被迫接受又要加班的命运。莫琳琅和周劭接受良好,他们按照京兆尹给出来的地址,往洛阳城东赶去。
梵音袅袅的佛寺内,白马寺主持跟在顾明恪身后,说道:“大理寺少卿,就是这里。”
大理寺的衙役熟门熟路上前,去搜集鸡圈里的线索。说来也是无奈, 白马寺一年前就报过官,那时候被送到镇妖司, 但是紧接着汾州就爆发了尸毒,李朝歌率人去汾州平乱, 随后孝敬太子驾崩、先帝驾崩、太后摄政, 大事一桩接着一桩,李朝歌腾不出手, 白马寺丢鸡案就无限期延误下来。
白马寺的沙弥等了又等,直到最近偷鸡贼越发猖狂, 已经严重影响到白马寺的生活, 他们才忍无可忍二度报官。
这一次,案子递给了大理寺。本来这种事情派两个衙差过来就够了,但是顾明恪在证词中感觉到不同寻常的气息,于是今日他亲自来白马寺查看。
衙役在鸡圈中翻找。仅剩的几只鸡被偷鸡贼搞得高度紧张, 它们察觉有人进来,又是害怕又是警惕,在鸡圈中扑腾着翅膀尖叫。鸡毛飞的到处都是,白马寺主持尴尬,说:“少卿,鸡舍味道重,少卿换个清净地方等吧。”
顾明恪摇摇头,对面前这幅景象视若无睹:“无妨,我在这里等着就好。主持,贵寺从何日开始丢鸡?”
“那可早了。”主持身边的小沙弥皱着脸,抱怨道,“从去年起鸡舍就陆陆续续少鸡,最开始我们没有发现,后来变成一天丢一只,鸡的数量明显对不上,我们才察觉到不对。去年报案后,我们派人天天守在鸡圈,偷鸡贼好像怕了,安分了好一阵,但是今年夏天又开始丢鸡,最开始是隔日丢,后面越来越猖狂,最近这几日天天丢鸡,有时候甚至一天丢两只。我们寺庙就算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样损耗啊。”
大理寺的人听着都面露同情。顾明恪默然不语,若有所思。
鸡舍里的鸡似乎很害怕,扑棱着翅膀乱飞,场面一度非常混乱。顾明恪站在外面看,忽然他注意到什么,走到鸡舍边,俯身看向一个地方。
大理寺的人见状,纷纷围过去:“少卿,您发现什么了?”
顾明恪侧身,示意属下上前采集证据:“有血迹,还有动物毛发。”
“动物毛发?”属下吃了一惊,“竟然不是人偷的?”
大理寺的人很快将木刺上勾着的那缕细小毛发收起来。他们看着橘红色的细绒毛,惊讶问:“这是什么东西?”
“橘红色,莫非是猫?”
“谁家猫吃鸡?”
“是狐狸。”顾明恪淡淡打断他们的猜测,指着地面,说,“它身上有伤。顺着血迹和脚印,应该不难找。”
这桩案件一下子从贼人行窃变成动物犯罪。大理寺的人一边四处找脚印,一边嘟囔:“这是什么狐狸,这么能吃?该不会是只狐狸精吧,那这个案子就该归镇妖司了。”
顾明恪没有理会,只是让他们仔细找。
大理寺顺着蛛丝马迹,一路找到山下的小镇上。这是一个中等规模的镇子,距洛阳不远,山上就是白马寺,所以人来人往十分热闹,镇上商业也还算景气。
顾明恪循着气息走入一处街坊中。这里全是民居,巷道又长又细,四通八达,墙壁上挂着各种杂物,烟火气息极重。
好些百姓为了让自家院子大一点,悄悄侵占外面的路,一条巷子东凸一块西凹一块,创造出好些死角。顾明恪从外面走入,看到李朝歌藏在一个拐角后,静悄悄盯着前方的院落。
顾明恪心想,不久前他们才说过镇妖司,赶巧,这就遇上了。
顾明恪靠近,轻轻拍了下李朝歌肩膀。李朝歌吓了一跳,当即要转身拔剑。顾明恪手指按在剑柄上,无奈道:“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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