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何日请长缨1饮将鲜血代胭脂 (第2/2页)
洛颜在宫里呆了两三年,十五岁及笄,十六岁一张圣旨直接赐了婚,给她选了郡马,特赐永宁郡主府。
从此之后,拘于京城之中。
那个在西北草原上,策马奔腾,大口吃肉,与将士们比武的少女,似乎变成了京城里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温文尔雅,一举一动,挑不出一丝的『毛』病来。
而所谓为了她精挑细选的世家子弟郡马,实则是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既没有正经爵位,也没能混个差事,仅仅够养活这个门楣罢了。
原身虽为郡主,又经太后抚养,圣上赐婚,看似光鲜,看似深受恩宠,可这一切都是虚幻的,没有自己真正的家人,没有实实在在的靠山,与郡马也不过是面和心不和混日子而已。
婚后原身居于内宅,一切多有不便,好在还有默娘。
默娘是原身的贴身侍女,从小一起长大,又有武功傍身,从北疆到京城,始终在原身的身边,除了她,原身无人可以信任。
很多原身不方便出面的事,就由默娘辗转去办。
可是仅凭她们的力量,实在是杯水车薪,想要查明真相,难如登天。
原身试着联络父亲的旧部,镇北城的军士,慢慢的查啊,找啊,拨云见雾,可那雾却越来越浓,越来越大。
直到,默娘一次平日的上街,成了永别。
原身知道,这是警告。
她心里很明白,这事情与头顶的天脱不了干系,可谁是主谋?谁参与其中?野心勃勃盯着军权的二皇子?多次提出削弱边境军力的左丞相?带着大军救援而来的平西侯?
原身仍过着以往的生活,与郡马不咸不淡的过日子,为了郡马不来烦她,主动替郡马纳了妾。
原身去参加一些各家主母举办的宴会,替小辈做个媒,给郡马上下打点,试图在差事上挪个位置,她做着一个当家主母应该做的事,万般心事,隐忍心中。
直到那一天,她亲手放了一把火。
熊熊大火,烈焰滔天整整烧了一整夜,那漆黑的天空,也被映得通红。
那场火,烧死了许多人,也包括原身自己。
也许其中有无辜的人,但原身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已经这是她能找到的,唯一的机会,唯一的办法。
接受完原身的记忆,洛颜轻轻叹了口气。
原身的做法,她不予置评,也无权评论。
人死不能复生。
其他的委托,她会尽全力去完成。
人固有一死,但镇北侯府满门忠烈,可以为战而死,却不能为某些人的阴谋算计而死。
如此惨死,是为不公,是为不值。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之中。
眼下,她该去收拾收拾如今整个镇北城的烂摊子了。
默娘此时站在门外踱步,六神无主,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自从知道了那个消息,小姐先是直接晕了过去,待醒过来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房门锁住,不许任何人打扰。
两个时辰了,小姐一个人在卧房里,水米未进,一点动静都没有。
默娘心中担忧更甚,小姐脾气向来执拗,眼下如此噩耗传来,若是一时想不开钻了牛角尖就不好了,她咬了咬牙,准备喊人开门进去看看小姐。
却见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小姐,你可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
洛颜从房门内走出,怀着还抱着一个锦盒,她看了默娘一眼,心中一抽一抽的痛着。
“去书房。”
默娘有些愣住,小姐好端端怎么要去书房,从小到大,小姐惯来是不爱去书房的,那些劳什子书籍什么诗词歌赋风花雪月的,小姐通通看不进去,只晓得和家里的父亲兄长舞刀弄枪。
见小姐自顾自的朝着书房的方向走去,默娘紧紧跟上洛颜的脚步。
“默娘,磨墨。”
她挥毫书写,言语朴实直白,字字泣血。
“平阳坡一战,我父身中十六箭,硬斩敌帅头颅,母亲遍身刃伤,刀刀见骨,大兄至今生死不知。如若边关城破,必定血光滔天,尸横遍野,洛家满门,如今只剩洛颜一人,小女不才,自幼习武,不爱诗词歌赋,只善舞刀弄棒,而今之际,匈奴未灭,耶律齐亡我大魏之心不死,昔年□□将天门关交于洛家之手,殷殷嘱托,犹然在耳,父兄自幼教诲,谨记于心,国仇家恨,背负在身,莫不敢忘,故洛颜在此请战,接父兄之责,护一方百姓,誓守天门关,还请陛下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