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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番外之钟斯年 ...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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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或多或少都有一点保护欲, 钟斯年也不例外。

他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幻想能像美国队长一样保护地球,像黑猫警长一样对付坏人,像杨利伟一样探索宇宙, 可是他在相当和平优越的环境里长到十八岁, 考入TOP2金融系,直到现在大学快毕业了也没遇到过外星人,打架只能去正规营业地武馆,那帮人打得烂不说, 关键是没有黑帮巷战里暗无天日杀出一条血路的悲情豪壮感。

在钟斯年连豪壮的豪字都还总是写错的时候,他就已经深刻理解了这个词的内核,并将之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 航海的风帆。

当时在看一部电影,大英雄拯救世界,朋友和反派都死了, 满地横尸焦土,战场只余他一人。脱下溅血的战袍叠放在一边, 长剑垂挂, 他坐在一座小山丘上, 低头安静地整理手上的伤口,从怀里摸出一支长笛, 在低迷冷涩的夕阳里吹奏一曲亡灵序曲。

钟斯年坐在影院里, 在那一瞬间生出无限豪情, 童年的纸飞机扶摇直上, 开往刀光剑影的异世大陆。

他正义感满满,崇尚昆汀式暴力美学,坚信真理要靠血肉模糊的打磨,可惜生不逢时, 长到这么大,遇到的唯一反派只有牧知意。

偏偏牧知意是他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妹妹,十二岁开始在杂志发表文章,十八岁那年立志做律师,跟着张明走南闯北,如今已经在律圈混得风生水起,或者说,闻风丧胆。

钟斯年曾经去旁听过她打一场离婚官司,出轨家暴的丈夫趾高气扬进场屁滚尿流离场。牧知意长开以后越来越像爸爸,不作表情时自带一股女王的气场,逻辑清晰口条极顺,总是能在最短时间内咬住对方七寸软肋。

他觉得说牧知意是当代诸葛亮有些不太合适。

诸葛亮都没她这么能嘴人。

从那以后每次想揍妹妹之前他都要深思熟虑一番,觉得世界还是和平一点比较好。

当然,牧知意嘴人也有自己的原则——她不和长得比她好看的人吵架。

因此全世界能让她乖乖闭嘴的只有她妈。

妈妈毋庸置疑是美丽的,端庄大气,眼神明亮,年龄于她而言仿佛是一件用来炫耀的不足为奇的装饰品。

钟意看似温柔实则强势,连时光都害怕她。她穿一件红裙子,小时候的钟斯年刚学会走,跌跌撞撞撞进妈妈怀里,如今那条裙子在她身上依然柔软合衬,腰身勾得极细,上面搭着一只修长精干的手臂。

以前钟斯年立下豪言壮语,要保护妈妈,但是事实证明他的妈妈强大到根本不需要人保护,甚至在多年前,爸爸还籍籍无名身陷囹圄,是钟意将他带出沼泽,她救人,也爱人。

英隽沉稳的父亲在讲起从前的往事时总是忍不住笑意,眼中漫起岁月积淀的柔情。爱情是钟意的保鲜剂,钟意让牧鸿舟永远停留在朝气蓬勃的少年时代。

牧鸿舟和钟斯年结束一场不相伯仲的游泳比赛,父子俩并肩从游泳馆出来,高大精壮,看起来像是一对相处默契的兄弟。

“过两天知意回S市,那时候我和你妈刚好在国外,你记得去机场接她。”

钟斯年擦头发的手一顿,“她不是刚开学么?”

“学有余力,四处多走走是好事。”

提到女儿,牧鸿舟笑容宠溺,为人父的威严与慈爱同时凸显出来,孩子们的学业从没让他操心过。

钟斯年总觉得牧知意突然回家事有蹊跷,他还想说什么,牧鸿舟已经开门上车,赶不及要去和外地出差回来的妻子烛光晚餐,留下一句“不要打架”就扬长而去。

钟斯年愣在原地,郁卒又好笑地心想,他们都多少年没打过架了啊。

钟斯年和牧知意的童年时光还算和平,谈不上兄友妹恭——牧知意欠打的地方太多了,但是大多数时候钟斯年选择不和她计较,毕竟她是妹妹,偶尔乖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

两人相安无事到了七八岁的年纪,上小学了,牧知意变得愈发猫嫌狗厌,家里有妈妈管着作不成妖,天天在学校作威作福。

因为长得好看嘴巴又甜,很多小男生被她卖了还帮她数钱数得不亦乐乎,老师也对这个成绩优异的乖乖女赞不绝口,根本不知道她私底下有多可恶。

钟斯年开始受不了她是在三年级的时候,牧知意写了一篇题为《我的哥哥》的作文,在人均字数五百撑死八百无论如何也水不到一千的小学阶段,她洋洋洒洒三千字,笔触细腻生动鲜活地描绘了一幅钟斯年童年糗事图鉴。

巨作一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很快,全校都知道了三年级一班那个帅帅酷酷的奥数小王子三岁才断奶,学人家爬树结果挂在树枝上下不来,由于惊吓过度,当天晚上尿了床,第二天抱着被子哭红了脸,死活不肯让阿姨拆下来洗。

大家不禁感叹天才也不容易,哪个孩子压力不大呢,谁家没本难念的经呢?

太可怜了,太可怜了。从作文登上校刊并作为优秀范文贴在教学楼前的展示栏里的那天起,钟斯年抽屉里的粉色小信封全部变成了爱心小零食,便利贴上亲切地写着“钟小年,加油鸭!”

说好了只能在家里这样叫,可牧知意写到后面越来越上头,情不自禁地就笔尖一甩,把钟小年这个难听的昵称给抖了出来。

牧知意在文章最后情真意切地写道,

“亲爱的哥哥,虽然你没什么零花钱,猜字谜又慢,辣条都要蹭我的;虽然你的周边模型又幼稚又难看;虽然你晚上挂在时空睡袋里睡到落枕这件事我笑了很久,

但是哥哥,不管你以后在地球打怪兽还是去外太空探险,我都是你永远的零食后勤部,我会替你守护那些丑模型,我永远支持你的英雄梦。

钟小年,加油!”

天啊,钟斯年当时看完心想,天啊。

当天回家后兄妹俩打了一架。

牧知意被揍得嗷嗷直哭,一边还手一边嘴巴还在不停输出,“我写作文都没有写别人,我让你当男主角哎,我对你不好吗?你还打我,钟小年!”

钟斯年又打了她一下。

她拿起手工剪刀,唰一下把钟斯年帅气的校草头剪成了狗啃草头。

从那之后兄妹俩变得水火不容。

钟斯年气得哭都不想哭了,去剃了个板寸。没错,他冲惊讶的造型师冷漠点头,就是板寸。

原来乌黑优雅的英伦短发被推得干干净净,软乎乎的斜刘海也没了,露出圆润俊朗的发际线,光滑饱满的后颅扎着一丛青黑色的发茬,人也显得硬气起来,加之他常年没什么波澜的表情,一张帅脸又引得女生们芳心大乱,抽屉里的粉色小信封和爱心小零食各占半壁江山。

在很久以后钟斯年交了个追星族小女友,他吐槽饭圈真乱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也曾是顶流,他的妈粉和女友粉从小学一路撕到了高中,直到大学还在满世界缠缠|绵绵。

钟斯年在学校忙着学习,在家忙着和牧知意斗智斗勇,他整个中小学时代都非常忙,别说谈恋爱,连一点点暧昧都没有过。

除却他的确非常忙这一点,拜牧知意所赐,他有点抗拒和女生来往,尤其是像牧知意这样长得漂亮的女孩子。

牧知意长得更像爸爸一点,眉眼深邃,眼型偏长,生来具有一股冷冽的古典美,笑起来又像妈妈,眼睛很能勾人。

举手投足皆是风情这件事有时候是一种天赋,每当四下无人,她的眼睛开始骨碌碌乱转,开口说一些很欠打的话时钟斯年只想到一个词,焚琴煮鹤。

钟意是明丽秾艳型的,母女俩长相风格不一样,性格倒是一脉相承,钟斯年很爱妈妈,偶尔也爱一爱妹妹,但要是和这种类型的女生交往,光是想象一下他就要窒息了。

可是现在的女生都特有个性,一个比一个活泼,追起男生来特别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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