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探花郎(16)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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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已是暮秋。
梅花盗案件于上月落下帷幕,该伏诛的凶手都已伏诛。
林蒙经手的最后一个病人, 也于两天前病愈, 于是她就有了离意。
这日林蒙和李寻欢来到李家的墓园,拜祭姨父与姨母, 还有大表哥。
墓园十分幽静, 两人拜祭完后,就在墓园中边走边聊。比起作为一个讲述者, 李寻欢更乐于做一个倾听者, 何况在他出关的十年内,也着实没什么好讲的事。不像林蒙,她的经历就波澜多彩得多, 她也很愿意和李寻欢分享一些趣事, 不仅是过去十年内的,还有最近发生的事。
“……那‘铁拳’许立风被送到梅花草堂时, 肠子都断了, 他的兄弟们见了是我给他诊治, 都面面相觑起来。原来那许立风对外大放厥词,说要来挑战我, 让我见识下他铁拳的厉害, 还说‘青魔手’伊哭其实是败在二哥你飞刀下的。
“我就猜他昔日是不是被伊哭吓破过胆,没想到还真是。不过既然来了梅花草堂, 无论是谁,我作为大夫都是要一视同仁的,所以就给他治了。”
林蒙有和李寻欢简略地说了下缝合的过程, 关键是给那许立风治好后的事,“他被治好后,特意来找我赔罪,说以前嘴上没有把门的,说的大话唐突了我。他说是没想到我不和他一般计较,心中无比惭愧。
“我那时还没有进梅花草堂的门,听他那么一说,我就笑着对他说‘我现在不是大夫林诗音,而是剑客林诗音,你若有心我们即刻可决一死战’。
“他整个人都不好了,呆立了片刻,忽然‘嗷’一嗓子,就朝外奔去,没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
李寻欢笑『吟』『吟』道:“他怎么都没想到你辛苦将他救回来,转眼又不吝啬将他杀死。”
林蒙笑道:“一码归一码嘛。”
因为李家人都偏爱梅花,因而墓园内也载种了一片梅林。
李寻欢漫步其中,不禁想起从前的美好日子,只是等到下一次再这样其乐融融的相处,也不知道得到何年何月了。
李寻欢凝视着林蒙的侧脸,忽然想开口让她留下来,可这样的话他无法说出口,他不能再自私地去要求她为自己付出更多。于是,李寻欢最终开口说话时,他提起了阿飞。
这段时间以来,李寻欢已经和阿飞成为了朋友,而阿飞着实是个可爱的人,很难让李寻欢不去喜欢他。
林蒙对此半分都不觉得惊讶,“之前我给你配的『药』,有一味『药』材还是阿飞去太行山采来的。”想到这个林蒙就有点哭笑不得,“他大概将太行山所有的那味『药』材都采来了,我根本用不了那么多,多余的都让我送到梅花草堂了,结果还招来梅大先生一顿骂,说我简直是暴殄天物。”
李寻欢柔声道:“他不愿意欠你,他有和我说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就只是酒软绵绵的。”
林蒙一扬眉:“若真要论价的话,那顿饭中,也就那瓶菊花酒最贵了。”
李寻欢替阿飞说道:“阿飞他自己心中有杆秤,从不用世俗的眼光去定义什么。”
林蒙轻轻摇头,示意她根本没在意这个:“这我知道的。”
路总有到尽头的时候,林蒙看了下前面的院墙,侧过头来对李寻欢说:“二哥,我们回去吧。”
李寻欢愿意一直呆在这片梅林中,但他再次清楚地意识到了他和表妹之间再无可能,只得忍住心中苦涩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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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去意已决。
在祭拜过姨父和姨母后,林蒙又整理了下这段时间来看病的手札——这段时间,梅花草堂中病人是络绎不绝。除了之前那例林蒙做的唇裂修复手术,引来的同等病人们外,还因为梅二先生在江湖上的名声,吸引来不少病患,要知道那段时间江湖上纷争不断,难免见血,断胳膊断腿的都有。这倒是让林蒙因此大放光彩,有了不小的名声,而对林蒙来讲,她是又积攒下不少实践经验。
再有林蒙既然要离开保定城,林府必然会空下来,也好在李园迎回了主人李寻欢,这边的老仆们大可重归李园,所以林蒙只需要将相关事宜做个交接。
大管家本来还奢求过两位主人重归于好,成为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如今见到林蒙当真要离开,这才彻底熄灭了此一念头。私下中大管家还自我安慰,如今再怎么样,也比之前谁都不在要好得多。
这么自我安慰完后,大管家就打起精神来,带着其他仆从打点起行装来。
林蒙回来的时候车马款款,离开的时候,也没有轻车简从。林蒙这次将她之前出海时,没有带走的旧物,尤其是诸多书籍都一并打包带了走。李寻欢见此,还欲出让李家多年来积攒下来的书册古玩字画等,还美曰其名不让它们跟着他明珠蒙尘。
林蒙不知该说什么是好,只想把李寻欢给揍一顿,哪怕她很清楚他当真是一片真心。
梅花草堂那边,林蒙就没再和梅大先生,梅二先生客气,就只是打了个招呼,说以后再联络,就算是道别了。
临别那日,李寻欢送林蒙直送到了码头。
等船就要开了,也没见还有其他人来,李寻欢不禁问:“怎么没见王前辈?”
林蒙不以为意:“他没说要和我一起回去。二哥,你多珍重自己。”林蒙知道这人什么秉『性』,所以不仅说得很认真,还加重了语气,尤其是在“自己”这两个字上。
李寻欢努力微笑着:“好。”
林蒙上前抱了他一下,就转身上了船。
过了许久,李寻欢还呆立在码头,直到彻底看不到船帆了,他才强打起精神离开。
保定城内,林府门前多了个身穿黑衣黑袍,背后斜背柄乌鞘长剑的黑衣人。
他身材魁伟又矫健,脸上带着种奇异的死灰『色』,双目间骄气『逼』人,让他看起来又高傲又不羁。可等到他听闻府上主人今日刚离开保定城,要远走海外时,顿时懊恼起来:“没想到我晚来了一步!那岂不是我永远都不知道究竟是我的剑厉害,还是她的剑更不凡了?”
此人正是“铁剑”郭嵩阳。
郭嵩阳正是听说林蒙一剑杀死了“青魔手”伊哭,才赶过来想和她比试一番的。如今机会落空,郭嵩阳本来还有点失望,但是他听说小李飞刀就在这附近,顿时就谨慎一震。
看来此间江湖的故事,并不会因为林蒙的离开就结束,仍旧会有不少惊天动地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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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乘坐的大船,并非是商队拥有的,而是她自己的那艘船。和当年她出海时乘坐的商船相比,虽然规模比不上,但一应设施都强出那艘几分。
大船平稳地行驶在海上,林蒙在她的船舱内翻阅起手札来,她准备将这些年的所学,汇编成书出版。
在这之前,《人体的结构》原作者就曾鼓励过她,那边的出版商林蒙也有相熟的,可以说林蒙若是要编着的话,还可以到欧洲那边出版,共同促进医学的发展和进步。
林蒙全神贯注下,不知不觉就到了饭点。
这次仍旧是由船上侍从送过来,林蒙听到敲门声,回过神来,说了“进”,下一刻就进来了个长相平平无奇的侍从,他手上端着托盘,托盘上摆放了一应食物,说话时语气带怯:“姑娘,小人要将饭菜给您放到哪儿呢?”
林蒙:“……”
林蒙就静静地看着这个长相平平无奇的侍从,但他好像没注意到一般,自顾自地将托盘端到林蒙跟前来,再抬头看林蒙时,眼睛中暗暗带了钩子,手上还带上了细碎的小动作。
林蒙:“……之前我二哥还问我怎么没见着你,我是觉得你可能会搞事,但没想到你来这么一出。”
这侍从不是真侍从,而是王怜花易容成的,且他顶的还是林蒙之前去吕宋时,他易容的那个叫李茂的侍从,想来也算是有纪念意义的一个人物。眼下被林蒙戳穿,王怜花就自然而然地转换了声音:“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林蒙简直要被他的厚颜无耻给打败了,她装模作样地思考了片刻:“唔,是李狗蛋还是李二狗来着。”
王怜花:“……”
王怜花又开始了他的表演,他低眉顺眼道:“姑娘说什么便是什么。”
林蒙眉目一动:“我肩膀酸。”
“啊?”王怜花十分入戏,“是。”
他站了过来,给林蒙捏肩捶背。还别说,他老人家的手艺着实不错,林蒙享受得很,也不吝啬夸奖他两句,没想到他打蛇随棍上,转到林蒙面前来,拜了下去,祈求道:“小人求姑娘救小人于火海之中。姑娘有所不知,小人移居至吕宋,本以为可有一番作为,奈何家中兄妹十分不成器。
“一个整日笑眯眯地不知愁滋味,自己都还吃不饱喝不暖的,反倒是关照起他人来;一个浓眉大眼,有一把子力气,可却是个酒鬼,没有一天离得了酒,酒瘾来了还发酒疯,我们都奈何不了他;一个妹妹是长得好看,但却是被家里人给宠坏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不说,还常常好心办坏事……
“如此这般的,一家人的生计重担全压在了我肩上,我是劳累了一年又一年,眼见十年都过去了,这何时是个头啊。我只求姑娘能够拉我一把,小人什么都愿意为姑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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