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探花郎(11) (第2/2页)
王怜花叹了口气:“好诗音,你不必为了哄我而夸大其词,毕竟你成长什么模样,其中起最重要作用的还是你本身。而我也不是要拦着你去欧罗巴,只是路途遥远,我很不放心你,你看我愁得都快要白头发了——我是说‘快’,你还真当我有了白头发啊?还看!”
林蒙收回目光,也跟着叹了口气:“怜花叔叔要服老才行啊。”
王怜花:“……”
林蒙还得寸进尺道:“幼鹰总归有离巢的一天。”
王怜花被气了个仰倒:“我是老、鹰吗我!”
林蒙火上浇油:“可你刚才的语气,真的很像是我长辈。”
王怜花:“……吃我一记紫煞手!”
林蒙灵活地躲了过去,两人腾挪间来到了屋外。
说来林蒙每天过得那么充实,而且她好像总有新知识要学习,可她也没有将武功落下,无论是剑法还是内力,都是有所变强的。
所幸他们俩这次只是比划着玩玩,点到为止,不然真决战起来,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王怜花恨恨道:“我白『操』心你了。”
林蒙含笑望着他:“没关系,我不反感。”还有人那么关心爱护自己,这肯定是一种福气,林蒙没有不珍惜的道理。
王怜花一切烦忧,都软化在她这一抹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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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旅程,加上路途上的时间,总共有两年半。
这么说倒也不对,预计是要那么久的,只是后一年时,王怜花也来了欧洲,他老人家出手不凡,一来就为欧洲时尚带来了一场华丽的新风『潮』。等到他要打道回府时,不知道多少人依依不舍。
林蒙也是服气的。
之后,在回程的路上,在天竺旁边的小岛国锡兰停靠时,林蒙他们又遇到了游玩到此的朱七七三人,为此林蒙就多呆了一阵。所以,等林蒙再次回到吕宋时,已过去了三年。
这次出外游学,林蒙收获颇丰,她开始沉下心来,梳理和沉淀过去所学,并将其用于实践。
这么一来,时间过得飞快,当林蒙有日收到一封来自保定城的信,她一开始还当是寻常信件,只是没想到其中还夹带了一封林氏宗老写给她的信。
林蒙虽说是个女子,可林氏自她父亲去世前,就已经败落了,后面林蒙有源源不断地资助了林氏一族。
撇开这些不提,若是林氏族人要给林蒙的父母迁坟,于情于理也是要告知她一声的——迁坟是因为天灾,宗族不得不另择良址。
林蒙看完了信,沉『吟』了片刻,写下了回信。
这辈子林蒙的亲生父母,在她五岁时就去世了,他们留给林蒙的印象不是很深刻,可不管怎么说,他们在世时对她很好,林蒙一直都记得那五年间,美好又幸福的时刻。所以在得知要迁坟后,林蒙想得是自己要回去一趟,而不是让他人代为出面。
不知不觉间,林蒙在外已有十年之久,也是时候回去一趟了。
朱七七在知道林蒙要回保定城后,就风风火火地把林蒙找去(她还是不敢靠近林蒙家),然后给了林蒙一张礼单:“诗音你不是要回去吗,正好我有东西要给我爹,我大姐,我二姐,我大姐夫……我家亲戚真是太多了——你帮我稍回去吧。对了,诗音你不会把你的蛊虫也带上吧?”
林蒙:“……不会。”
“那就好,”朱七七偷瞄林蒙脸『色』,又大度道:“不过你要是要带也没关系啦,只要不让他们知道就行。”
林蒙:“……沈前辈和熊前辈呢?”
熊猫儿大喇喇道:“我和沈浪可不像是朱七七,亲戚朋友一大堆。我倒还好,在那边还有几个昔日的弟兄,沈浪他连个弟兄都没有。啊,倒是有一个,不过我想诗音你很难联络到他的。”
林蒙看向沈浪。
沈浪微笑着摇头:“不必麻烦你,我只要知道他还活在世上某个角落,也如同我想念他一般想念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林蒙:“??”
朱七七没事人一般道:“也不知道金无望他现在怎么样了?早知道当时就拉着他和我们一起走了。”
林蒙似懂非懂,还给予了自己的尊敬。
沈浪含笑不语,不过他有那么一瞬间的犹疑,似乎要开口和林蒙说什么,但最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所以到最后,就只有朱七七有东西,要让林蒙帮忙稍带回去。
而等林蒙离开后,朱七七左顾右盼了下,凑到沈浪和熊猫儿跟前,小声道:“这下王怜花该怎么办啊?”
熊猫儿也下意识跟着压低声音:“什么怎么办?”
朱七七瞪他一眼:“诗音她那个表哥啊!”
熊猫儿“啊”了一声:“王怜花的头号情敌。”他说着还看了沈浪一眼,以前可是这位的,想到这儿他反而恨恨起来:“凭什么我就没有个红颜知己。”顿时他就失去了谈兴,转而『摸』出自己的葫芦喝起酒来。
朱七七只有看向沈浪,希望他给出出主意。
沈浪笑道:“虽说我不清楚他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我想诗音若是想和李寻欢和好,又何必等到现在。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是想说既然这样,那诗音为什么不和王兄在一起。这该怎么说呢,他们俩明显感情很深,不必非要用男女之情去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
熊猫儿『插』了一句:“就像沈浪和金无望,沈浪和我。”
朱七七一掐腰,问熊猫儿:“那你要是女的,你会想要和沈浪有男女之情吗?”
熊猫儿:“…………为什么不是沈浪是女的?”
沈浪:“……”
话说回林蒙这边,林蒙虽说只是暂回,但她要收拾的东西不少,其中有部分是带给梅大和梅二先生的,所以等到登船时,就显得浩浩『荡』『荡』的。哪怕之后到了泉州港口,将朱七七的那堆东西,交给朱家派来的人后,也剩下了好一堆。
所幸林蒙这边不缺人马,道路也畅达,从泉州坐船北上,到直隶港,再上岸转车马去保定城。不过林蒙并没有向着李园去。
当年李寻欢将李园转赠给龙啸云后,林蒙又将李园买了回来,并没有改变李园的陈设和布局,只是让李园的老仆看管,并定期洒扫和修缮。
林蒙她另有宅邸可去,这宅邸离李园并不远,只隔着一条街,恢弘程度不亚李园,里面什么都不缺,只缺个主人。
这日,先是运送行李的车队,驶进了这片街区。看马,看马车,看押车的,不用再多看车厢内物件,就能看出主人家的底蕴几何来。
这自然而然地引起了他人的关注,何况这片街区的人都知道这家主人不在,身份也很神秘,如今看这架势是主人回来了吧。
就是不清楚那李园的主人,什么时候回归。
“什么啊,不是小李探花回来了。”李园附近的一处庄园内,林仙儿听着下人的回禀,这么说道。不过她倒是有将下人描述的浩浩『荡』『荡』车队记在了心中,这个主人想来十分有钱吧。
想到这儿,林仙儿娇柔一笑,在下人痴『迷』的目光下,施施然地离开,跑去了那边有主人入驻的府邸所在的街道。
林府前,得到信的一干老仆,已精神奕奕地等在了门口。如果不是之前林蒙有嘱咐,他们早就去城门口,甚至港口去接人了。
终于等到了那辆马车停下,大管家上前迎人。
林仙儿也紧盯着马车,可出乎她意料的,这家主人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女子。林仙儿能看出来对方比自己大,可能大了五岁不止,但,林仙儿掐住了手心,谁还会介意她的年龄。男人但凡见到她那样的美貌,那样的神采,那样的身姿,只有神魂颠倒的份。
林仙儿嫉妒之火汹汹燃烧起来,她恨恨地想:‘为什么世界上还会有除了自己以外,如此貌美的女人存在!’
再看那一堆仆从对着对方恭敬有加,林仙儿更是几乎把银牙咬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