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49章施莺莺一开始听见这 (第2/2页)
施莺莺低叹一声,问道:“你死前还有什么要求?我成全你。”
谢北辰沉『吟』片刻,便突然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数年前那种神采飞扬的辉光就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刹那间他还是那个靠在施莺莺怀里,谈笑间看三十万樯橹不战而退的的敌国质子,还是那个在春寒料峭的夜晚,终于还是没能对敌国长公主下了那致命一刀的质子。
当年那一刀没能根除余害,于是他便把自己的一生也都搭进去了。
“我要莺莺亲自动手杀我。”他含笑开口,定定看向施莺莺,平静得混不像在谈论自己的死期,而是在与施莺莺花前月下共论诗词歌赋似的:
“因为我的莺莺,是个好薄情的姑娘。”
萧萧秋风在这一瞬间卷过洞开的门扉与纸窗,将他们的影子摇曳在菱花格上,恍然间便是共剪西窗烛,是海誓山盟与互相依偎——
可明白人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地久天长。
“你爱美衣华服,玉盘珍馐,也爱金银珠宝,海誓山盟,你更是不世出的明君,仁爱无双……可你到最后能记得谁?莺莺,承认吧,你谁都不记得。”谢北辰笑道:
“要不你说说,我的皇兄叫什么名字?”
施莺莺陡然沉默了,就连系统也不想在这个时候给她举提示牌:
谢北辰的眼光实在太敏锐,太毒辣了!
他不仅能明白自己在施莺莺的心里占据了何等地位,更看穿了施莺莺潜藏在那张温柔多情的美人皮下凉薄的本质:
跟这样一位心怀家国天下,可偏偏心里没有半点位置是留给爱情的人,跟她讲什么风花雪月,都是没用的。
“我就知道莺莺说不上来。”谢北辰笑着拢了拢袖子,恍然间,他那种从容的、温和的气场,竟然与施莺莺有了几分相似:
“那么你的礼部尚书叫什么呢?”
“在你还是永平长公主的时候,他便慧眼识英才地带着整个家族上了你的船,从此和你困在一起了,更别提他还是这些年来朝云国唯一一位三元及第的天才。”
“要是莺莺对他上心的话,如此天纵英才,自然要记得名字吧?”
长久的沉默继续持续在了他们之间。
谢北辰在试图模拟施莺莺喜欢的模样多年后,终于明白了:
他不必模仿任何人,因为施莺莺谁都不爱。
既然如此,他就要找一个让她对自己铭记终生的办法——
在谢北辰温和却直指要害的问话中,施莺莺终于无言以对了。
她那曾能对战墨池边百人学子的好口才,在这一瞬间尽数哑了火。
谢北辰深深望了施莺莺最后一眼:
“你最爱的,永远是不会背叛你的武器与权柄。可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做莺莺手上一把刀。”
“我相信前世今生,所以我要死在你手里。我要你记住,再也不会有任何一把刀能胜过我,这样就能与你在轮回里,千万次、千万次相逢。”
他说完之后,挣扎着靠在了施莺莺无意识间对他伸出的手上,喃喃道:
“我死了之后……你便忘了我吧,莺莺。”
更深『露』重,帘幕低垂。
朝云女帝抱着谢北辰渐渐冷却的身体,心想:
原来如此。
——这是我此生中最难得的,和我一样聪明冷静又疯狂的盟友、对手,也是这些爱慕过我的人里,和最真正的我以如此近的距离擦肩而过的人。
——原来从十余年前,他在那个深夜没能对我下得去手,当即弃刀投诚的那一刻起,便已经如此了啊。
天光熹微之时,她终于面无表情地流下一滴泪来。
那滴泪在她颊边停留了好久好久,毕竟只有一滴泪,分量轻,落不下来;可对一个薄情的人而言,这一滴泪的重量,便重逾千金。
《朝云史书·永平本纪》有载:
新帝自登基以来,勤政爱民。然大燕余孽贼心不死,意欲撺掇谢北辰反,或揭竿而起,或入主后宫,韬光养晦伺机而动。
帝怒,勃然曰:素来仁以待人,未曾想竟有祸起于此之危!遂赐死谢。谢引颈受戮,未有怨词。日后得追封为中宫,封号永宸。
又挥师渡江,屠尽大燕余孽,重申军纪,严令三军,只为清剿余孽而来,不得扰民半分。朝云军所过之处,果无伤民、扰民之事,燕地之民尽服。
再次年,天下大丰,帝遂建队远赴重洋,又开丝路,与西域连通,所过之处,无不俯首帖耳,人称天下共主。
二十载后,天降暴雨,连绵十余日不绝,然堤坝之固,竟能坚守不决,黄河总督叹服,始信永平当年决策神明。
——许多年后,在某个也是一样秋意渐浓的深夜里,这位注定名垂青史的天下之主突然恍了神。
她想起有人在死前问过她,自己是不是最好的武器。
心烦意『乱』的施莺莺屏退了周围的人,随手翻开一本书,打算静下心来,可就是这么随手的一翻,宛如有天意在引导、在窥视、在她的心上种一朵温柔的玫瑰似的:
她翻开的书里,夹着一朵早已变『色』得看不出是什么模样的花。
可是从印在书页上的深红的旧颜『色』,和淡淡的、若有若无的苦涩与甜蜜交织的香气来判断,这就是当年谢北辰深夜前来,为还是朝云国长公主的她送来了“吉兆”的时候,顺手带来的那一朵。
于是施莺莺的心,便很短暂地柔软了那么一刹那,迟来的悲伤如海『潮』般吞没了她:
原来她也不是那么的无坚不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