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37章俗话说好事不出门 (第2/2页)
“黄河前些年决堤过,要不是我重修了堤坝,大燕国南部与我朝云国现在还音书阻绝着呢。”
“听你的口音,是从大燕国南边过来的,必要借道开封黄河郡才能来到朝云都城……要不你还是回去吧?毕竟这是我一个女人修的路,你肯定也不愿意走的,对不对?”
她说着,便拍了拍手,示意谢北辰上前把自家的垃圾捡回去:
“来人,送这位有骨气的先生绕路回大燕国去。”
“这……不能这么说,在我们大燕国,女人的东西就是男人的……”大燕学子语无伦次地辩解,言外之意就是出苦力的时候让女人来,验收成果的时候男人就可以美滋滋坐享其成。
更别提他还看见了谢北辰,顿时就像见了救星似的喊了起来:
“二皇子,你说句公道话!”
谢北辰冷酷道:“我不认识你。”
“而且我生是永平长公主的人,死是她的鬼。我的什么都是她的,我才不认你这套歪门邪说。”
大燕学子:???你他妈的???
施莺莺继续快乐补刀了一下:
“可这是你大燕的国情呀?又不是我朝云国的。你要参加的是我朝云国的科举,在我们的地盘上,就要听我们的。”
这位大燕学子也果然硬气,立刻道:“好!那我就回去——”
“再等一下。”施莺莺摆摆手,制止了他离去的脚步,问道:
“你和你们大燕国的长公主相比,谁更尊贵些呢?”
大燕学子『摸』不着头脑地回答道:“自然是大燕长公主。”
“那太好了。”施莺莺格外欢喜地一拍手,笑道:
“看来上下尊卑之分,不管在哪里都是通用的。”
“既然这样,把他拖下去,割了舌头。”她对谢北辰微一扬首,示意道:
“他刚刚对我有不敬之言。”
大燕学子立刻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半点之前凭借着自己是个男人就格外骄傲和得意的架势了:“墨池中无长幼尊卑之别——”
“你敢对令堂说这些‘牝鸡司晨’之类的话么?”施莺莺问道。
“……敢!”大燕学子继续硬着头皮高声道:
“『妇』德有云,‘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那在你眼里,‘男女’都要排在‘长幼’前面了。”施莺莺叹了口气:
“明明墨池中不论长幼尊卑,只论学问;你却不与我论学问,一定要提‘男女’之别;在你眼里,‘男女’又排在‘长幼’前面,可见你是不把墨池的规矩放在眼里,先把最大的一条规矩给坏了。”
“既然你不想遵守墨池的规矩,那我就跟你论律法;可我跟你认真论起来尊卑之别来,你又要搬出墨池的这套来脱罪,世界上哪来这样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好事呢?”
再也不用施莺莺强调第二遍,谢北辰就特别流利地把人给拖了下去,施莺莺这才整理了下衣袖,笑道:
“还有哪位能与我相辩?先说好,我们只论学问。”
有人在后面朗笑了一声:
“永平长公主这是为墨池相辩正风气呢。”
“否则万一今天的辩论传出去,便要让人看笑话了:十年一次的盛会上,竟然没有人讨论学问,反而让一个大燕国的外人在这里大放什么‘男女之别’的厥词,到时候丢的可是我们所有人的脸。”
周明德越众而出,来到施莺莺面前深施一礼,笑如春风拂面,令人心醉:
“我来与长公主相辩。”
两人在高台上相对而立,清朗的声音在风中传远:
“兴修水利有何妙处?”
“不犯旱涝,丰产由己,航运便利。”
“航运便利,则商业兴盛。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国多失。”
“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
“以何立国?”
“以民立国,社稷为贵,君为轻。”
……
每次的墨池盛会都会被编纂成册,毕竟是十年一遇的大场面。
以往的墨池记录里,群英荟萃,众星璀璨,出『色』者不知凡几,但每次墨池学会只有三天的时间,想要在三天的时间里讨论国家大事、经史子集,未免有些匆忙;再加上负责记录的人毕竟也人手有限,所以才会设立高台,将高台上相辩的人们的言论一一记下,上下两册就足够了,剩下的在台下辩论的,就只能记录格外出彩的言论。
只有这一次的盛会,不仅编纂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足足十册,甚至在这十册里,有九本上都出现了同一个人的名字:
和她辩论的人换了又换,只有她的名字与封号巍然不动——
朝云国永平长公主,施莺莺。
不管上来的人和她说什么,她都能毫无障碍地接上话题:
谈治国之道,她就能说到律令赋税、适材适所;谈起民生……算了,有她年纪轻轻便监修的两大水利工程放在那里,没人会想不开去跟她辩论这个的。
谈起用兵之道,她便给出了依托朝云国地势之便的新式海战之术,数年后,新式海战之术竟然就成功地在和大燕国开战的时候用上了,这可不是纸上谈兵,是实打实的运筹帷幄而决胜千里。
要是谈诗词歌赋,她便更不怕了,锦绣文章倚马可待,最经典的一句正好合了她的大名。
为时三日的墨池盛会结束后,容『色』绮丽倾城的永平长公主在萧萧的风雨里只身渡江远去。
雪白衣角一只黄莺振翅欲飞,为她撑伞的年轻人长身玉立,伞面上绘着连绵不尽的朝云盛世山水,端的是潇洒又快活:
燕燕莺莺随战马,风风雨雨渡江船。
连三元及第的周明德,后世有名的朝云国贤臣、文章千古的文豪,都在编纂这一年的《墨池录》的时候,称她一句: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结果“旷千载而特生”的永平长公主刚下了船,就被一个戴着纱帽的高挑女子给截了胡,就连谢北辰都没能反应过来,也幸好这位女子没有伤人之心。
她隔着纱帽死死地盯着施莺莺,半天都没能说出什么来,倒是施莺莺先发问了:
“……大燕长公主?”
她伸出手去,准确而轻巧地挑开了这位女子用来遮脸的纱帽,果然看见了那张艳丽得都有些盛气凌人了的脸:
“我万万没想到你对厉将军这么情深意重,不远千里地飘跑来跟着他。”
燕飞尘脸『色』铁青,看着脸『色』八成是被施莺莺给气得,但她还是说出了她要是不说的话:
“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厉无殇会邀你去喝酒,为了让你不拒绝他,他还找了你二皇弟一起。你绝对不能去,他心怀鬼胎——”
“所以我请姐姐跟我一起去。”施莺莺反手握住了燕飞尘的手,微笑道:
“毕竟我一个手机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是搬不动一个大男人的。”
燕飞尘的表情很微妙地扭曲了一下:
“……你真的知道他要干什么?”
施莺莺谦虚地摆摆手:“好说好说。”
——毕竟虐文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个套路。
“哦,原来是我多管闲事了。”燕飞尘冷笑道,作势抽了一下手,没抽动:
“我这就走。”
“这倒也没有。”施莺莺温声道:
“我很开心姐姐能来帮我呢。”
她这不说还好,一开口,燕飞尘刚准备迈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她皱着眉把施莺莺上下打量了一遍,满怀疑『惑』道: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系统:“她好敏锐!她竟然发现了!”
“施莺莺,检讨一下你自己啊!大燕国长公主为了给你通风报信,切实地把信息传到你手里再保护你,都打扮成侍女混进来了,你连人家叫什么都不记得,是不是太狗了点!”
说归说,但系统还是举起了人物提示板:
就像它说的那样,施莺莺的确没能记住燕飞尘的名字。
施莺莺毫无心理压力地对着系统举起的提示牌回答道:
“燕飞尘。”
燕飞尘这才放心地长出一口气走了。
施莺莺刚应付完燕飞尘,就觉得背后有点发凉,结果她一回头就看见了正在幽幽地看着她的谢北辰,无奈道:
“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她想了想,又流畅地补上了剩下的半句:
“谢北辰?”
“……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谢北辰幽幽道:
“你什么时候和她这么要好了,莺莺妹妹?”
系统:住手,不要再换风格了,我的宿主真的会从此认真关心你的心理健康的!
施莺莺叹了口气,觉得这位盟友的风格愈发多变了,却还是耐心解释道:
“大可不必,我只是去把厉无殇和我二皇弟拖到一张床上。”
果然她一抵达厉无殇邀约的酒楼,就看见了二皇子和厉无殇正相谈甚欢,一见到他,厉无殇就把面前的酒壶和酒杯往施莺莺面前一推,笑道:
“好久不见。”
“我远来是客,再加上你来晚了,虽不至于让你自罚三杯,但这杯酒你一定要喝,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
施莺莺轻轻在桌下踢了旁边的侍女一脚,笑道:
“冷酒伤身。”
随即她话题一转,问道:
“这是厉将军从大燕国带来的侍女?毕竟我也是这里的常客了,可从来没在这酒楼里见过这位姑娘。我指挥她的话,她能听我的么?”
厉无殇立刻就把施莺莺的这番问话理解成了女人在面对竞争对手时候的拈酸吃醋,立刻笑着回答道:
“她自然听你的。”
“那就好。”施莺莺把酒壶往侍女的身边推了推,吩咐道:
“去把酒烫过,再换个好看些的酒壶来。”
“而且就我们几个喝酒未免有些无聊,我再请个人来吧。”
“请周明德来如何?”二皇子不怀好意地提醒道:
“正好礼部侍郎近来高升了,我还没来得及去给他道贺呢。”
他恶毒地想道,谁不知道礼部侍郎已经带着整个周家都要捆在永平长公主身上了?很难说周明德究竟有没有别的心思,但不管有没有,今天这一壶『药』酒下去,他的好皇姐就得名不正言不顺地嫁到大燕国去!有也得变成没有!
让礼部侍郎来捉『奸』,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能当场做个见证呢。
施莺莺满意地点了点头。
侍女大步离开后,厉无殇立刻对着侍女离开的背影指指点点了起来,语气中不乏居高临下之意:
“走路都没个女人样,将来肯定没人要。”
在厉无殇的认知里,这根本不算多出格的行为:
喝多了之后,荤段子都能满桌飘呢,对区区一个侍女耍点口花花能怎么了?
但他没有发现,他话音刚落,这位身影即将消失在拐角的侍女踉跄了一下,背影里都带着点怒气冲冲的味道了。
厉无殇继续对施莺莺道:“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哪怕你是朝云国长公主但也不能太不拘小节,不要天天在外面抛头『露』面,会影响你将来嫁人的。
结果没想到施莺莺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优哉游哉地把面前的杯子一字排开,边玩边对他说:
“哦,那就不要讲了。”
厉无殇被堵得险些翻白眼。
但是他一想,如果今天的计划成功了,她以后还不是得听自己的?也就不多说了。
结果他不说,施莺莺就要说,并且还说得那叫一个一气呵成,半点让别人接话的意思也没有:
“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但我今天就要在这里讲了。”
“你带来的酒的味道闻起来可真不好。都是做将军的人了,怎么品味还这么堪忧呢?”
正好那位大燕侍女去热酒回来了,并提起壶来给他们每个人都倒了满满一杯酒。
醇香的酒水汩汩流出,澄清的『液』体盛在雨过天青『色』的青瓷酒具中,好看得很,颇有种形态自然的清新意趣。
不过也真的就像施莺莺说的那样,闻起来的确不太妙,对不起这美酒的好品相。
施莺莺微一皱眉:“热过之后闻起来更糟糕。”
厉无殇瞬间心虚了一下:
这的确不是普通的酒,是放了十成十分量『迷』『药』和□□的酒。
在他这种典型大燕人的认知里,只要弄坏了一个女人的名声,生米煮成熟饭后,她又能怎么办?还不是要乖乖跟了自己?
于是为了让施莺莺喝下这杯酒,他也没心思趁着倒酒的时候占便宜和揩油了——厉无殇甚至还觉得自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和让步——任凭这位高个子的大燕侍女给他们所有人都斟满了酒。
“不过既然是厉将军一片心意……”
施莺莺叹了口气,举起酒杯:“少不得喝一口。”
结果这一杯下去后,不过数息时间,厉无殇就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活像坠上了秤砣似的。
在头晕眼花地栽倒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之前,他拼命地睁大双眼试图去看清对面的施莺莺的状态:
不该啊!喝下这杯酒的人不该是他!
施莺莺看着齐齐栽倒的厉无殇和二皇子,特别真心实意地叹了口气,苦恼道:
“他都能用这一套去对付别人了,怎么就想不到别人可能也会来对付他呢?”
系统很拗口地解释道:“他想不到你能想到。”
刚刚负责出去烫酒的高个子侍女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随即把脸上的面具一摘,果然是燕飞尘。
这位大燕国长公主和施莺莺形成了鲜明对比,光看她当初能提着刀来找施莺莺算账就知道,这是个走练武路子的不寻常的家伙,走路的时候都大马金刀的。
也难怪施莺莺要在桌子底下轻轻踢她一脚:
但凡没有施莺莺在旁边提醒站姿,光看燕飞尘这不拘小节得特别有辨识度的作风,哪怕是在没什么脑子的厉无殇面前,恐怕也会分分钟『露』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