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一则消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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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这边的事情,进展还算顺利。
张琦组队,郑毅平和李汉武都加进来,被聘为远东石油和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甲方代表,负责监理管线施工,其实是偷学其他三家的施工作业技巧,包括:顶管穿越、管道防腐、极寒条件下混凝土施工以及储罐场站设计建造等。
马加丹那边也撬开了口子,甚至是180度的转变,求着极地矿业来临幸。
而最让陈立东兴奋地是得到了一艘航母!
看着眼前的罗蒙诺索夫号,到现在也不相信这是真的。
这个家伙,尽管舰桥进行了改造,两侧升降机被加装了起重设备,飞行甲板上也布设了输变电设施,可是拆掉那些后,它就是一艘航母!
然而现在,它就是一艘民用工程船,只要华夏同意,它就能开过去。
开过去干啥?
当充电宝啊!给系统熔炉充电!
至于共青城钢铁厂需要的电力,先不急,需要的钢材先委托华夏来加工,等两年伯力的燃气电厂就能供电,到那个时候再启动新建炼钢炉的生产。
大股东发话,肖霍洛夫也只能服从。
......
蓝市那边,参考了盘山的做法,已经把海港建设项目拆分细化,分别立项审批。
现在,通岛公路项目建设已经获得批复,路线规划、建设方案、施工期限已经向社会公布。
施工期限安排了两年,但是陈立东准备半年内把路基搞定,实现工程通车条件。
在本地人以为东华准备从通岛公路陆地一边起始点开干的时候,在龙岛那里却已经聚集了一些施工机械。
造地工程将从海里实施,通岛公路也将从海里向陆地拓展。
......
华夏核安全局最近正在就一件事头疼,他们接到了赵省转来的蓝市的一份申请。
标题是:关于使用核电船用于龙岛基础设施建设动力能源的申请。
申请简要说明了龙岛开发建设初期有关建设项目内容,重点强调了由于施工地深入海中、无法架设供电线路的现实困难。
通岛公路承建方为东华建设集团,施工方是远东港航集团。远东港航集团注册地在毛熊的海参崴,但这家公司已经在盘山进行港口建设施工,相应资质已经获得华夏有关部门的确认核准。
现在,远东港航公司提出申请,准备使用一条核电船作为动力源。
正文后边是一叠附件,包括远东港航公司的情况、罗蒙诺索夫号的情况,以及远东港航公司填报的《核设施运行申请书》、《安全分析报告》等资料。
这份报告,事件不复杂,但是审批难度大。
东华实业集团这两年一直在积极争取建造核电站的资质,提交过核设施建造许可,但是局里迟迟审批,主要原因是华夏在当前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对民营企业自建核电站,还没有具体的审批路线。
现在同样存在这样的“合规问题”。
按照1986年颁布的《华夏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核电船作为核设施投入运营,必须申请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
取得《核设施运行许可证》要具备四个条件,其中第二条规定:“所选定的厂址已经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计划部门和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可是核电船是移动的核设施,它根本不需要“选定厂址”,那么批不批?
这两年核安全局从科技口调整到环保口,班子队伍刚稳定下来,就接了个烫手的山芋。
于是局里组织了一次质询会,由东华实业集团总经理罗浩带队来局里汇报情况,核安局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问题,由东华方面来解答。
至于核电船的情况,由王宏斌带着远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比利比诺核电厂的生产主管、机械工程师帕威尔.舒金作介绍。
听完情况,请东华及外企负责人退席后。
核安局的马局长问大家:“我们下步怎么办?”
核电一处处长的意见是:“没法批,法规上没依据......不如让赵省看着办。”
他话里的意思就是,让省里担责任,省里同意,想用就偷着用。
与会的人员多数暗暗点头,大伙心里的想法都是:反正是你们赵省的重点工程,你们偷摸干出了问题自己担就行了,如果赵省不想担责,自己去跟东华解释,核安局不需要操这份心,也不背这个锅。
局长看了一圈,见领导班子成员都不表态,就点了安全设备处处长的名:“张处长,你们安全设备处有没有的意见。”
核安全设备处的职责是:承担核安全设备活动的安全许可;承担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进口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
张处长也只能从自身业务角度发表意见:“如果想用核电船供电,需要我们组织专家对它进行一次安全检验。”
局长听完叹口气,俩处长说得都没毛病,也符合各自部门的职责要求,只是这么一来,自己主政的这个核安局真的就成了橡皮图章、没啥作为了。
于是冲着两边四位班子成员说:“各位也都说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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