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庆祝之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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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助理难得伸了伸懒腰,旁边甘秘书看他一眼:“累坏了吧?”
“还行。”孙助理收回手,开始整理起桌上公文包,“就是时差没倒过来。先走了,明天见。”
说着,他拎起公文包往外走。
一天时间,过得很快。
到傍晚下班时间,彩霞已经洒进窗里。
等他一走,总经办的人全部凑过来:“哎,你说,季总和那位女明星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记得那位翟小姐吗,听说都进去了!”
“你别说,昨晚我跟了一晚上八卦,还有公司内部,法务组、计算组和公关组全在哀嚎”一女秘书让别人看她黑眼圈,这些高知专精类人才也酷爱八卦的,尤其还是顶头上司的八卦。“我也一直没睡,可惨。”
“哦,是,是。”
孙助忙应道,今天确实有个大会议要开。
他忙跟了上去。
“没看见季总。”
“没看见季总。”
九点四十。
但当孙助理到公司时,发现一向准时的季总竟然还没到。
前一天连夜从国外赶回,第二天又到机场去接Boss,之后跟着Boss在公司连轴转着上了一天班,等晚上送完人,回家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醒来,都九点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去总经办公室问,一室的秘书全都摇头回答:
孙助理奇怪,正要打电话,却见季远正好进公司。
抬头,却见季远雷厉风行地掠过他,丢下一句:“孙助,还不开会?”
皮肤异样得白,眼下一片青黑,像是没睡好的模样,不过打扮却十分齐整,头发像刚吹过,蓬松地耷拉在那张英俊漂亮的脸蛋上。高定深咖大衣,衬衫,领带,品味一如既往得优秀,见到他,甚至还笑着调侃他“忘刮胡子了”。
孙助理下意识摸了摸下巴,却只摸得一手胡渣,这才想起,最近忙来忙去,他已经三天没刮胡子了。
北市的早高峰已过,但开着车到公司,还是晚了。
迟到整整四十分钟。
“你可拉倒吧!你有什么惨的?”
一个男秘书道,“惨还是法务组惨。我刚才往那送文件,进去简直没地放脚,全都是一摞一摞的起诉书。好家伙,这得告多少人?一整个team都在加班,面前摆着杯咖啡,后来一问才知道,从昨晚到现在,他们一共才睡了五小时,还都是在办公室睡的。”
“得了!他们可高兴着呢,这算是为Boss私人办事,钱多。”
“可惜了李秘书那番心。”
突然有人叹了句。
所有人面面相觑,一个女秘书笑了下:“哪止李秘书,咱公司几个女孩子,公关部那个,前台那位小妹妹,多少人哭了一晚上。”
“不是说分了?”
“也对,分了,不过看咱季总今天这样,哪像失恋?不过他额头……”
一人还要说,有人摆了摆手,“行了行了,打住,再说可就过了啊。再说,咱Boss那种人,你觉得…他能为谁失态?”
“也是。算了,都别八卦了,明天还一堆事,散了散了。”
“散了。”
一行人陆陆续续下班。
季远出公司大门时,太阳已经下山。
暮色爬上树梢,路边一盏一盏街灯亮着,他站在门口,门卫恭敬地朝他鞠了个躬,大声喊:“季总!”
季远点了点头,走了过去。
门卫心中奇怪,季总怎么不开车,却见一辆银色帕加尼靠边停了下来,司机从主驾驶上下来,殷勤地替季远拉开车门。
翅膀一样的门被打了开来,季远弯腰上了车。
原来如此。
季总自己不想开车时,偶尔会让司机送。
门卫明白了,就不再往那看。
季远上了车,帕加尼在北市的夜色中奔驰,一盏盏街灯晃过透明的玻璃窗。
季远闭上了眼睛。
在经过一个红绿灯时,司机突然一个急刹,他睁开了眼睛。
窗外,是一座高耸的商业大楼,大楼上的巨幅LED屏上不住地滚动着广告,女明星浅色的猫瞳映入人疲倦的眼底。
不一会,一句广告语浮上起来:「LV,让你与众不同。」
季远闭上了眼睛。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却只看到那过分苍白的皮肤,他大部分脸都隐入暗中,让人看不真切。
司机收回视线。
交通灯重新变为红灯,他放开脚刹,重新让车滑了出去。
季远回了公寓。
昨天的一地狼藉已经让人收拾干净,地毯换了块新的,红酒渍被擦得干干净净,空气中飘荡着清新剂的味道。
季远打开了窗。
他先去泡了个澡,泡澡时闭着眼睛,过了会睁开,眼里全是清醒,起身,擦身体,披上浴袍,经过客厅时,他从架子上选了张黑胶唱片。
唱片放入留声机,留声机开始慢悠悠地放起歌。
季远躺在躺椅上,窗外是一盏一盏亮起的街灯。
整个北市的灯光都像汇聚成一点点地光源,向窗户涌来。
季远闭上眼睛。
过了会,又睁开眼,起身,去吧台。
调酒器,可可甜酒,樱桃,淡奶油。
等调好,季远看到,却是一怔。
深红色酒液,白色的淡奶油上一颗樱桃。
樱桃浮在淡奶油上。
“Angel’sKiss。”
天使之吻。
吻我。
季远猛地闭上眼睛,过了会,睁开,拿起旁边的车钥匙,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不多久,银色帕加尼风驰电掣般驶出公寓,不一会,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住,发出巨大的一声响。
方鸣之就在酒吧门口等他,见他出来,吓了一跳:“你怎么穿这个?”
面前站着个披着深色浴袍的男人。
露出的皮肤被冬日的冷空气冻得青白,但这人似毫无所觉的,将车钥匙丢给他:“停好车。”说完,就进了酒吧,不一会,就换了一身出来。
白T,皮衣,牛仔裤。
方鸣之吹了声口哨:
“酷!有多久没见你穿这样了?”
与季远一同出来的,还有一辆哈雷机车,黑色的机身锃亮,他长腿跨在机身上,那卓越的头身比就显示出来。
季远脸上带了丝冷漠,他往头上戴安全帽:“上来么?”
“来来来!去哪儿?”
对玩,方鸣之就没不乐意的。
但他没想到,季远竟然会带他来飙车。
方鸣之还以为,季远早就放弃这么危险的游戏了。
早在七八年前,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躁动少年,一到深夜,就吆五喝六地聚在一起,跑到盘山公路这边圈地飙车。
盘山公路弯弯曲曲,在深夜时,视距不达,速度一快就会飙出去,对这帮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来说,是既刺激又渴望,完全能将他们过剩的青春期躁动激发出来。
但一旦过了那种新鲜期,大部分人都会淡下来。
尤其在他们圈子里一个人直接翻出公路,最后只找到一点残骸时,几乎所有人都不玩了——他们都怕了。
怕下一个躺在那的,就是自己。
只有季远,他整整坚持了三年。
每逢假期回来,他不是去攀岩,就是去滑雪,偶尔深夜还会开着跑车或机车出去,跑到无人的盘山公路,飙上几圈再回去。
万幸的是,玩这么疯,这人的命却硬得很,一点伤都没受。
大家劝了几次,见没事就不劝了。
可到第四年,这人突然就不玩了,只是培养出了集邮的习惯。
机车和跑车,不论价钱,只要喜欢的都会收。
跑车就停在几个车库里,而机车,则在酒吧的地下室。
方鸣之戴着头盔,恨不得穿越回一个小时前,拍死那个快口答应的自己。
这都什么时候了?
大冬天的,骑着机车兜风,兜哪门子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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