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要了她的小命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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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安宁无奈的叹了口气,心说小兄长再懂事,再聪明,也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在小孩子的心里,吃才是放在第一位的。
好吧,前世的她虽然也爱琢磨些吃的,但她还真没吃过蚂蚱。不过,小安宁的记忆里她是吃过的,还挺香的。
稍微放点油,撒上点盐,就能炒的盐酥酥的,咯嘣脆,香极了。
小安宁不仅吃过蚂蚱,吃过知了猴,还吃过青绿青绿的豆虫,她爹还油炸过蝎子给她吃。
叶安宁激灵灵的打了个哆嗦,没想到她以前竟然还吃过这么些吓人的东西。蚂蚱她挺能接受的,知了猴勉勉强强通过,想到那肥肥绿绿圆滚滚的豆虫,黑黑撅着尾巴的毒蝎子,娘呀,她有点接受无能啊!
虽然想到吃这些东西,让叶安宁浑身的不自在,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样还都极其的美味。
小小的叶安宁,唯一一次吃炸豆虫,还是在好叔家吃的。因为吃炸豆虫,一听就费油,她奶要是知道她爹给她炸豆虫吃,估计得骂她爹好几个月。
她爹为了给他们几个小的尝尝炸豆虫,她爹用两只野兔子,跟人换了猪膘,然后拿去好叔家,给几个孩子炼油、炸豆虫。
从豆叶上捉来的豆虫,被她爹用菜刀剁去尾尖一点,用手从头挤到尾,挤去内脏和排泄物。用筷子抵住头配合着从尾部往筷子上翻,如此就可以将豆虫内外翻转,套在了筷子上,放在清水里可以洗的更加干净,然后再翻回去,最后,就只剩下的一层绿皮带着内里的肉层。
如果是秋天翻地的时候,从地底下翻出来的豆虫,已经褪去了绿色,变成了土黄色,长长的豆虫,也变得褶皱缩短起来。可是这个时候的豆虫,比豆叶上的豆虫更香。
因为它吃了一个夏季的豆叶,全部转变成了黄色皮下厚厚的肉。
洗干净的豆虫,放在油里一炸,小小短短的一段,立即变得又长又胖!炸好的豆虫,金黄金黄的,酥酥脆脆的,特别好吃。
那个时候的叶安宁傻傻的,不知道害怕,但她记得青禾姐是害怕的,毕竟豆虫的头还在呢,长长的一条,直愣愣的,是挺吓人的。
这个时候,美丽婶子就给用煎饼一包,一卷,啥也看不见了,这就是眼不见,心不怕,专专享受美食就是了。
(ps:煎饼,方言为nianing,一种北方地区的传统主食,起源于山东。煎饼可由小麦经水充分泡开后,用石磨碾磨成糊状,然后在铁鏊子上摊烙而成。
煎饼可以有多种,古时,最精贵的,是白面的,再好一些的,就是纯小麦的,但农家哪舍得用纯小麦的,都是加很多,或者直接是粗粮的,比如高粱。
煎饼水分少,耐放。烙上两木桶的粗粮糊糊,几十斤的煎饼,一大家子可以吃上很久了。)
这个炸豆虫的吃法,是种奢侈的法子,毕竟费油啊,叶老太太自然是不乐意的。但豆虫泛滥的时节,叶家也是一篮子一篮子的捉,捉回来喂鸡喂猪的,太可惜了。毕竟豆虫也是肉,还是很香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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