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两份合同 (第2/2页)
这时候,只有安踏带着满满的诚意豪赌连锋。
安踏在合同上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但也显示出了相关决策层的魄力和智慧。
诚意和魄力是因为,安踏能够在连锋完全没有一点名气的时候,便送上一份3年400万的代言合同,虽然看上去金额不大,但要知道以连锋现在的名气,这完全是在赌博!
而智慧则是因为……合同里的一项条款,也就是因为这一项条款,让连锋下定决心要签下这份合同。
合同的条款里除了相关激励条例,还赫然有一条,大意是:“如能在新秀年拿到最佳新秀,安踏便会以连锋的名字创立一个子品牌,连锋终生拥有这个品牌30%销售利润分红。”
当然,这个条款安踏也是有所保留的。合同只是约定了他的分红权,但并没有约定每年在这个品牌上的资源投入。
如果
连锋下一步打不出身价,安踏并不会在这个品牌上浪费资源,那么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反之,如果连锋越打越好,安踏在“连锋”这个子品牌上的投入自然会不断提高……或许有一天……
看到这个条款,连锋不由得就想到了乔丹与AJ。
就在卓美还在因为合同的事情碎碎念的时候,连锋笑起来。
“你知道乔丹和耐克吗?”
“啊?你……废话。”
“1985年,乔丹是一个新秀,耐克是一家濒临破产的小品牌。”
“这一年,耐克豪赌乔丹,后来以乔丹的名字创立了AJ。随后的故事你知道了,乔丹拿到了两个三连冠。”
“而AJ……嗯,现在AJ的市值是多少来着?”
“还有……乔丹每年能从耐克拿到多少分红来着?几千万还是上亿?那可是美金啊!”
卓美愣愣地望着连锋。
这家伙……自信的时候就像在发光,但没想到他自信到了这种程度!
那个故事……他是在拿自己和乔丹做对比吗?
乔丹和耐克,是相互成就的。
它们两者的成功,是无法复制的。因为在这个时代,根本不可能找到一个有可能达到乔丹这样高度的球员,也不可能找到一家有潜力达到耐克这样高度的体育品牌。
安踏?
连锋?
一个是国内低端廉价运动品牌。
一个是一场比赛未打的二轮秀球员。
卓美觉得这实在太疯狂了,一个敢赌,一个敢接招。
可是看着连锋强大的自信力,她怎么觉得……不是在开玩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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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一下一些质疑,一个关注度爆表的华国天才,至少可以比得上周琦吧?配不上一年十几万美金的合同?我列一组数据你们自行对比一下。
海延斯,ESPN球员排名:第278。2013-2014赛季数据:45场场均2.2分3.6篮板0.6助攻。中国乔丹年代言金额:30万美金+。
乌杜尼斯·哈斯勒姆,得分2.6,篮板4,助攻0.6,李宁代言金:20万美金+
勒夫,合同中没有明确的产品使用条款,换句话说,勒夫在NBA打球,可以穿其他品牌的球鞋。361度的代言人,却穿着耐克打球,代言金:200万美金。
所以,一个华国历史级身体素质的未来之星,关注度必然远超海延斯之流不知道多少倍的人
,连让安踏一年拿折合美元十几万,也就海延斯一半的小钱赌一下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