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赚大了 (第2/2页)
这个数字太过离谱,以至于人家连捡漏的高兴想法都升不起来,只有迷惑,满满的迷惑。
对面在拍快手吗?
虽然仅仅看到了一段文字,但丁世鑫不知道为何就是产生了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兴奋的大喊大叫的把这段话给重复出来的浮夸印象。
太过离谱,太过不同寻常!
丁世鑫坐在电脑前面,他放在键盘上的手就那样悬浮着,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打字了。
妈的……这要怎么回复?
双方都沉默了几十秒。
周瑜在等对方的回复,三十万应该不多啊。
虽然这个公司肯定没有米老板那么爽快,但是也不至于三十万都这么墨迹吧?
难道卖衣服的广告费实际上没有那么多?
周瑜也不懂业内规矩,更不知道其余卖衣服的拿多少钱,此时对方越是沉默,他就越是怀疑自己。
丁世鑫也越来越犹豫了,这个人是在考验他吗?
这人心,怎么经得起这么考验……
越是细想,丁世鑫就越是着急,越是不敢回复。
现在公司因为之前的一桩无心善举获得了巨大的名声,各种业务都因为名声的关系获得了巨大的提升。
越是这个时候,就越是明白品牌和名声的重要性。
这小便宜,他不敢贪的。
丁世鑫:这个,我要和我们老总请示一下。
周瑜:那你请示好了再说吧。
丁世鑫:好,稍等。
丁世鑫在看到周瑜没有回复后,就去总裁办公室汇报了。
老总也认为不能给三十万,不然传出去对他们集团的名声不好。
卖手机的不懂规矩,周瑜说要二十万,就真给人家二十万了。
卖衣服的不一样,依照周公瑾现在名气,给人家三十万宣传费会被网友喷死的。
而且这一次找周瑜的人来给他们公司代言,基本上是网上网友们的推动,越是这种时候就越是不能小气。
丁世鑫很快就和周瑜谈好了合作。
以壹佰伍拾万的价格,购买了五年的广告代言,并且指明代言人为郭正。
光是这样肯定不够,在广告发布当天后的一个月内,每销售一件衣服或者鞋子,就给周瑜的公司返利三元钱。
一件三块钱,一万件也就是三万块,一百万件就是三百万,而且只持续一个月。
周瑜觉得有三十万就很好了,所以很痛快的答应下来。
除此之外,对方公司每月为周瑜提供了五百件运动服和运动鞋,尺码随周瑜自己选。
这个也是免费的。
返利的钱,更多的还是为了这一条。
谁都知道周瑜那些朋友的质量有多高,再加上周瑜本身还是一个顶流UP主,给周瑜提供免费的服装,绝对是血赚。
周瑜高兴极了,对着米拉喊道:“赚大了!这一件衣服一两百,五百件就是五万十万啊!我们天天都有新衣服穿了!”
十万块,大概能够电视上的大明星换个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