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如何办理信用证 (第2/2页)
(3)信用证审核与结算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接到开立信用证通知时,应及时进行审核,并通知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条件向付款单位货后,应填制信用证结算凭证,连同交易单证和运证件或付款单位确已提取货物的证明,提交开户银行结算货款。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必须认真审查信用证结算凭证和所附交易单证。对符合信用证付款条件的应予付款,对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不予付款。
(4)信用证结算注意事项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办理信用证结束手续,并将未用款项额通知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①信用证有效期满。
②收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货完毕,已通知银行不再向付款单位货。
③信用证未用的款额低于规定的每次结算金额起点。
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接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结束信用证的通知时,将未用完的款项收入到付款单位的账户,并通知付款单位。
某工艺品有限公司2000年向美国某公司出口工艺品。该公司以前曾多次与其交往,关系不错,但没有成交。第一笔成交客户坚持要以T/T付款,称这样节约费用对双方有利。考虑到双方长时间交往还算了解,就答应了客户的要求。在装完货收到B/L后立即传真给客户。客人很快将货款1.5万美元汇过来。第一单非常顺利。一个月后客户返单,并再次要求T/T付款,该公司同意,3个月内连续4次返单总值为5.5万美元,目的港为墨西哥。但由于该公司疏忽,在出后既没有及时追要货款,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使客户在没有正本B/L的情况下从船务公司轻松提货。待4票货全部被提走后再向客户索款已为时过晚,客户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一会儿说资金紧张,一会儿说负责人不在,一会儿说马上付款……半年后客户人去楼空,传真、E-al不通,5万多美元如石沉大海,白白损失。
面对国外客户,不论是新老客户,不论成交量大小,最好能以信用证方式为主要付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