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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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我在他强壮的臂弯里浮浮沉沉,就好像过山车一样,一下子被他抛入巅峰,一下子又随着他跌落悬崖。
起起伏伏,潮涨潮落。
说不尽的狂野激荡,而我除了轻声应和着他,别的什么都做不了,也没有力气做。
他卷走了我的神智,让我犹如喝醉一般沉沦在他的狂野中。
他卷走了我的所有气力,让我如一弯藤蔓依附着苍天大树般依附着他,我曾说过,我不愿做藤蔓,只愿做和他并肩而立,共担风雨的木棉树,可是,到了此时此刻,我才现,我除了做一支藤蔓,紧紧依附着他,别无他法。
在这种事情上,他主导了一切,我的所有情绪,全由他掌控。
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条血管,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根头,是快乐狂喜,还是低落消沉,我的身体是颤抖飘,还是绵软紧绷,都被他牢牢掌控。
我在他的怀抱里,任由着他带我攀上云端,沉溺深海,任由着他带我飞翔,或是坠落。
“小狐狸,小狐狸……”
他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温柔的低声唤着我的名字,他深深浅浅的吻我,“叫我阿琛……”
阿琛……
这个名字,曾在很长的时间里,只能在梦里呼唤。
如今,我可以每天一千遍一万遍的叫他。
只是想到此处,就足以让我的心融化成了水,暖成了三月里的春风。
这一夜,我还是晕了过去,但好歹勉勉强强扛过了第三次。
阿琛说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他会一直盯着我锻炼,直到我可以扛过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阿琛说这话时,我当时就无语了。
其实我们并没有这么疯狂,阿琛刚回来的时候,东盛堂事情太多,阿琛就算一直粘着我,也是我在睡觉,他开着电脑工作。
每天他上床时,都已经半夜两三点,他也舍不得摇醒我做那事。
那时候的我们,一周都难得来一次,到了今年春天,情况才好了很多。
也不知是不是春天来了,天地间的生灵都蠢蠢欲动了,阿琛疯狂了许多。
不过,他还算有节制,虽然每次都折腾得我晕过去,但一般会让我休息几天,再继续。
所以,真正算下来,阿琛离传闻中的神勇身姿,一夜七八次,夜夜如此,还差了很大很大的距离。
我觉得吧,这一生,阿琛都无法达到传闻中的境界。
当然,这话我是不敢和阿琛说的,我怕他觉得男性尊严受挫,真拉着我来个一夜七八次,不管我是不是晕厥。
第二天一早,阿琛便开始跟我讨论婚礼。
如今已经四月了,阿琛把婚礼定在五月初,说那时候天气不冷不热,正适合办婚礼,不然,天气就要炎热起来。
他的原话是,总不能再拖到秋天吧?
按我的意思,到秋天也没什么,秋高气爽,心情也舒爽,准备也充分。
但看阿琛直勾勾盯着我的眼神,我怕我真说出心里话了,阿琛会就地把我惩罚一顿,至于惩罚方式,呵呵,自然是少儿不宜的那种。
离婚礼的时间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要定婚戒,拍婚纱照,定酒店,定蜜月,林林总总,事情多得不得了。
我只觉得头都大了,而阿琛好像一点也不觉得这些事情繁琐,整天兴致勃勃的拉着我逛商场。
婚戒,他想给我选个超大克拉的钻戒,我拒绝了。
我不是不喜欢钻石,我是不喜欢婚戒太夸张。
婚姻,是忠贞的,细水长流的,平淡而安稳的,不需要太浮夸,不需要太虚荣,太精致太华丽,简简单单就好。
所以,我选了一对简单大方的铂金戒指,没有镶嵌任何宝石,就是简简单单的婚戒。
阿琛觉得太朴素了,于是乎,过了一段时间,他送了一家珠宝店给我。
这是一家很特别的珠宝店,所有的宝石都是原石,这些宝石,从最顶尖的祖母绿,红蓝宝,玉石,到一般的水晶,玛瑙,都有。
客人可以自己去选宝石,去选款式,选配合宝石的材料,客人也可以自己设计饰,交给店里做。
阿琛说了,不在乎挣不挣钱,只要我觉得开心就好,我是挺开心的,白天不上班的时候,经常去店里,看员工切割石头,画图设计,一看就好久。
偏偏阿琛每次都粘着我,而东盛堂的堂主们,经常有事找他,于是乎,珠宝店外面,经常站了不少牛高马大,一身纹身的壮汉,吓得顾客不敢入内。
戒指定好之前,阿琛便定了中西两种试样的婚礼礼服,中式的是古典的大红色裙褂,镶嵌着细腻精致的金丝。
西式的是婚纱,据说他请的是某个在国际上很有名气的婚纱设计师,亲手操刀给我设计了一款婚纱,是我最喜欢的是鱼尾婚纱,加以改良,长长的裙摆拖在地上,飘逸的头纱垂在身后。
当婚纱送到山顶别墅时,阿琛让我穿上给他看看,我穿着婚纱走出来的那一瞬间,阿琛的眼睛顿时一亮,眼睛里的光芒,似乎可以照亮整个房间。
这些定好后,便是拍婚纱照了,我不太喜欢在镜头前,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僵硬得很,每次对着镜头笑,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傻子,所以对拍婚纱照有点抗拒。
阿琛说那就不拍了,说带我去巴厘岛玩几天,他说我们的感情用不着拍婚纱照来证明。
结果在巴厘岛的时候,看见很多对新人在拍婚纱,他们身上流淌的满满的幸福甜蜜,深深打动了我,真正幸福相爱的人,不用在镜头前特意摆出幸福的姿态,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幸福。
我对拍婚纱照的抗拒一点点减少。
我等着阿琛提出拍照,而阿琛一直没有提。
回南都的前一天,阿琛说他穿上礼服,我穿上婚纱,出去走一走,纪念一下。
我想了想,答应了。
果然如他所说,我们只是在风景如画的外面走了一圈,没有摄影师,也没有打光师跟着我们。
看来,阿琛真的只是带我来旅游,可是,想起没有婚纱照,我又有些遗憾。
我觉得自己的性格真是有点烦人,有时候太纠结了。
回南都的飞机上,我跟阿琛说,要不我们拍一组婚纱照吧,不然,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阿琛笑了笑,揉了揉我的头,“已经拍好了。”
“什么?”
我瞪大眼睛,以为阿琛在跟我开玩笑呢,可看阿琛一脸认真的样子,便知他没有开玩笑。
我困惑的眨眨眼,“什么时候拍的?”
“就在昨天。”
昨天?
我想起,昨天我穿着婚纱,阿琛穿着礼服,我们在岛上走了一圈。
可没有摄影师跟着我们啊。
阿琛笑了笑,打了个手势,一个看起来很像东盛堂的小弟的男人走了过来。
我们包了头等舱,这里的都是自己人。
“凌先生,凌太太,你们可以先看一下照片。”
东盛堂的人,都叫阿琛琛爷,叫我大嫂,而这个人,叫阿琛凌先生,叫我凌太太……
看来,他就是摄影师,扮成小弟跟着我们,偷偷拍照,当时不少小弟跟着我们,我并没有注意到他。
我不由得感慨阿琛的用心良苦,觉得自己真是有点矫情。
摄影师打开电脑给我们看照片,点开第一张,我就惊住了。
碧海蓝天,春风徐徐。
我和阿琛手牵着手,走在沙滩上,我在微笑,他低头看我,目光温柔专注,眼睛里的深情满得都快溢出来了。
接下来的很多张照片,看起来都是不经意抓拍的,每一张都特别惊艳。
“两位的默契很好,随便抓拍都比模特儿的照片还要有感觉。”
摄影师赞叹道。
阿琛向我解释道,“我当初给全南都,甚至全国的婚纱照摄影师出邀请函,要求只有一个,只能抓拍,不能让新人知道在拍照,只有他敢接。”
阿琛说着,冲摄影师笑了笑,“你会成为很优秀的摄影师!”
摄影师很年轻,大概二十二三岁的样子,长得挺清秀,一双眼睛很清澈很明亮,听到阿琛夸他,他有些害羞的笑笑,耳根有些红,“当初,我也是想试试,我也是想走抓拍这条路,在不经意中,拍出新人最幸福最甜蜜最自然最默契的时刻,凌先生的信任,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你的眼睛与众不同!你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阿琛淡淡道。
后来,短短几年后,他果真成了享誉全国的婚纱照摄影师,那时候,他的一张照片千金难求。
从巴厘岛回来后,便是准备婚礼。
因为要宴请东盛堂和会所的很多人,所以,婚礼就在南都举行。
好在,婚礼的事,阿琛交给别人去办了,凌家人也帮了很大的忙,否则,我得被这些繁琐的事折腾死。
阿琛的原话是,我只要负责到时候美美的出现,做一个闪耀全场的新娘就行了,其他的,别人会办妥,不需要我操心。
婚礼要举办两场,上午是西式婚礼,下午是中式婚礼。
我当时便觉得阿琛这个点子糟透了,这得多累啊!
西式婚礼在酒店办,宴请的是所有亲朋好友,以及阿琛道上的伙伴,中式婚礼在凌家大宅办,只有凌家人,和我的朋友,郑大哥雪儿姐姐他们。
从参加婚礼的人来看,我大概有些了解阿琛为什么要办两场婚礼了。
西式婚礼,热热闹闹,轰动全城,那是给别人看的,包括给大老板看,中式婚礼,才是真正的婚礼,只有最亲的人才能参加。
到了婚礼那日,我一早便被人从床上拖起来,化妆打扮。
上午的那场婚礼,一直闹哄哄的,我一出场,东盛堂的糙汉子们,便齐刷刷的大叫,“大嫂!”
那场面可把其他宾客吓着了。
我耳边闹哄哄的,头晕脑胀的听着婚礼司仪的指挥,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的伴娘是雪儿姐姐和爱丽丝,阿琛的伴郎是二少爷凌玮和郑大哥。
看着阿琛身边,西装革履,俊朗不凡的郑大哥,我在想,如果阿海还在,伴郎的位置,一定是阿海的,郑大哥做伴郎,一方面是告诉我,他是真正的当我是亲人,是妹妹了,另一方面,他是在代替阿海。
我的眼眶有些热,可大喜之日,不能无缘无故的落泪。
三爷充当父亲的角色,带着我往阿琛走去。
我的脚下踩着玫瑰花瓣铺就的路,软软的花瓣,格外的美丽,每走一步,我就有不一样的感慨。
只觉得这短短几十米的路,好像走尽了我们的半生。
爱恨情仇,生死离别。
一路走来,是如此的艰难。
好在,他回来了,而我还在。
我离阿琛还有十多米的时候,阿琛似乎等不及了,快速下了台阶,朝我走来。
司仪笑道,“我们的新郎貌似等不及了,可现在离天黑还有很长时间呢,那可怎么办啊?”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阿琛不理会大家的哄笑声,走在我的另一边,与我一同走上台阶。
宣誓,交换戒指,亲吻。
一切的流程,都已经提前了解过了。
我并不激动,只觉得平静得很。
心里有一种感觉,尘埃落定的感觉。
是啊,尘埃落定。
我这半生的颠簸,漂泊,浮浮沉沉,终于尘埃落定了。
我和阿琛的感情,误会,伤害,分离,林林总总,也终于都尘埃落定了。
结束了中午的婚宴之后,我们回了凌家大宅,开始下午的中式的婚礼,也真是够奔波的了。
与热闹给别人看的西式婚礼,我更喜欢只有最亲近的家人,和朋友的中式婚礼。
这才是我们的婚礼!
司仪请的是一位对古代婚礼习俗极为了解的老先生,他帮着我们选了婚礼的吉时,选了新房的位置。
当然,新房还是我们的卧房,只是里面的布置,老先生亲自指挥佣人,重新弄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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