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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六一章 客栈乃风流艳事的贵宝地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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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七)

从开封至泗州一带,运河相接,一脉相承,水路甚为便利。

可彼回我与展昭一趟下常州,走的是官路,换句话说,得一路策马奔驰……

「展昭……我们为什么不走水路……省得在这边……颠……颠簸……」跟着某名非人类精神抖擞地策马奔驰三日以后,身为普通人的我终于败下阵来,扭歪在马上有气无力地问。

「水路费时,且若遇事,总是不容易应变。」前头的展昭一拉缰绳,座下马匹嘶噜一声腾空蹬高了前蹄,一个回身,他驾着马匹绕来到我身边,关切道:「小春可是累了?那我们停下来歇会罢。」

说罢,在路边寻了个阴影处翻身下马,那下马时姿态之英挺、身手之灵巧、与那历经三日奔波后依旧焕之容光,相比其身后几近是蹒跚跌下马的在下,简直是彻底对比出一道非常人与普通人之间不可跨越的世纪鸿沟。

他将马拴在树旁,从行囊掏出干粮,又去不远处装来了清水,齐备好后一并递来了我的面前。彼时在下正颤抖着双腿,好不容易以一种背龟壳的姿势、一步十抖地龟步到大树底下一瘫——之后便再也不想动作了。无奈人家都将口粮服侍到了眼前,着实是不好意思不接,费尽艰难地伸出手接过后……便先将它们放到了腿上。

……真的不行了!在下得先缓一缓,暂时真没法云出力气来吃饭。

展昭见识到我一副难看的窝囊样,不觉蹙起了他墨黑的剑眉,「……为赶于清明前回去,这几日,我们奔波得是有些狠了。不过我见你前几日精神不错,便想小春你亦是常在外头走动之人,该已惯于骑马,便未多加留意……是我疏忽了。小春往后若是累了,不妨早些讲,便是停下来多休息几回,亦是不妨事的。」

我这不是在从开封出之前,才信誓旦旦地跟你保证过不会给你添堵的嘛……哪好意思才过两日便立即打自己嘴,扯了你的后腿呢?重点是连在下都没料想到如今自己的体力竟已然沦落至如此不济的地步了啊!

想在下之前的确蛮常在外奔波惯于骑马,理应不致如此狼狈的……莫非是这两年真是稍微懈怠了些,跑的地方少了,便是偶而远行也都是走走停停边行边玩、好久没认真赶过路的关系,才导致如今蓦然急行便如此适应不良?

我朝他摆了摆手,未免真要拖累了他回乡扫墓的时日,也只能逞强道:「我就是疲倦涌现的速度比较慢而已,也非是故意要逞强才不提休息……现下让我缓一缓,稍微歇一下,待会也便可以上路了。」

展昭在我隔壁一处青石上落坐,替我拔开了水袋,同我打气道:「此处乃都粱山,往前有一铜城镇,按照路程,今日我们应便可入铜城镇歇息。到了铜城,已属扬州境内,离常州便不远了。」

可我想起那还漫漫的前途,想起那一路还要颠跛良久的马背,却一点也没有被慰藉到的感觉。勉强笑了笑,内心唉叹一声,腰一软,整个人倒上了自己大腿,我要把握时间休息,暂时没力气再直起身了。

(九〇八)

结果我们那天没来得及进入铜城镇。

这是我的错,在下于此先忏悔一番。

先前向展昭的保证终究是漏了气,没想到自己完全低估了和展昭这种等级的人双马双飞所应具备的能耐。在下的坐骑虽然勉强算匹神驹,但牠鞍上主人是肉做的普通人啊,连奔三日已经是一般人体的极限了,现在我大腿都掉层皮了连去角质都可以免了直接换肤了有没有!下半身都快小儿麻痹了……

唉,想那江湖小说里的各式主角们,动不动便有没日没夜策马奔驰的情节,看着轻描淡写不具难度,连个柔弱女子都可以为情郎奋起狂奔三个昼夜去向主角示警,会合后还能像个没事人般你侬我侬互诉衷情——我说她们脚是义肢装假脚吗?这一点也不合乎逻辑!

由此可见,这江湖游侠梦真非人人皆可肖想,光是学龄前的第一关——奔马,就得让多少人败下阵来?

(九〇九)

当我愧疚地想今夜大概要害展昭一道露宿荒野的时候,一阵狂风吹过,滚滚黄沙之中,参天大树之下,居然活生生地蹦出了一间破客栈,栈前幡旗飞扬,上头明晃晃地写了四个大字:龙门客栈。

…………

………………

这名字是不是有点眼熟我到底曾在哪里看到过!

(九一〇)

抽了抽眼角,我心底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这……这龙门,该不会真是彼龙门吧?!

若是彼龙门是哪一代的龙门?该不会有飞甲出没吧?!

我要申请野营!

(九一一)

「没料到这荒山野岭间竟有客店?」展昭有些意外:「唔,此处位于两市镇之间,开在这儿倒也方便旅人。恰好,如此一来,我们今晚便有着落了。」

「我们要住这里?!」我大惊:这间客栈的店名不对耶!

展昭问:「怎么,此处有何不妥?」

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苦:「呃……也不是说不妥,就是……就是感觉这店名笔画间的风水……似乎不太好?而且它又有点破烂……总之感觉起来,挺可疑的?」

展昭笑了:「开在此种地方的小店,你能指望它多豪华?足以遮风避雨便算好的了。何况观这天象,入夜搞不好要落雨,届时若还餐风露宿,反倒不便,不如就在此歇息吧!」

我:「…………」

最后,揣着无法言说心思的拖油瓶自然不具反驳的资格,欠缺公信力的同名联想只好收回家吓自己。怀着揣测不安的心情,害人差点得餐风露宿的元凶只能默默闭嘴,同他下马一道踏入了这间店名让人心跳的客栈。

(九一二)

这间客栈边上栽了几株丁香树,彼时枝叶茂密,花序繁硕,紫簇成团闹枝头,香气浓烈袭人,惹得我的座骑阿秋一靠近便连打了好几个响鼻。

入客栈后现里头并未如想象中一般冷清,大厅上另有三桌客人:一桌是两名草莽大汉,一桌则似商人,身旁跟了一名伴当,另一桌则单独坐了名风骚的妇人。

那名妇人见人走入,笑嘻嘻地站起身来,她头上插了几只碧玉钗,鬓边簪着些野花,眼神柔媚迷离,胭脂斜晕入鬓,将粉面衬得如桃红李熟,娇艳欲滴。衣襟敞开胸脯,露出一袭桃红纱的主腰,下面系着一条鲜红生绢裙,走起路来,一扭一摆,款步生姿,风情万种,一时竟将厅里男人的目光都给夺了去,教人移不开视线。

……原来这才是女子正确摇屁股方式吗?

曾跌在这坑里被批评的体无完肤的在下,决定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立马全神贯注地开始研究观察起来!

(九一三)

就在我正专心注视的当会,一旁展昭咳了一声,身形仅略略一动,转眼便将在下研究对象的身影遮去了大半!接著我左移他挡左,我右走他遮右,一直让我的主视线只能锁定在他精劲直挺的背脊上,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出手推挤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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