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三年 (第2/2页)
旦月摇了摇头:“那你让我怎么办,难道他就要这样一直昏迷下去吗?”
“不,虽然我不能救他,但是你可以救他,不过……”
“不过什么?”旦月赶紧询问道。
“不过得耗费你三年时间,对,最少也得是三年时间,而且这三年内,你必须时时刻刻照顾在他身旁。”旦皇如是说。
旦月一听,点了点头:“三年,十年,三十年我也愿意,一生一世也无悔,我只要救醒他。”
旦皇看着旦月,他摇了摇头,在旦皇心中,他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为了这么一个人而浪费三年时间,更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与这么一个人待在一起。
然而,旦月的选择让旦皇无法拒绝,旦皇只有点了点头,他将那道声音留下的一段话转告给了旦月。
“月儿,记住了,这是阴阳共生术,你一旦修炼了,你的这一生都将与这个男人捆绑在一起,他死你就死,他生你才能生。”
旦月一震,然而她还是没有犹豫,她选择了盖隐便不会改变,所以她没有任何顾虑。
“好,我现在将阴阳共生术传给你,你每日修炼,反反复复一共三年,三年后,他便会苏醒。”
龙舟起,焚剑城慢慢远去,苍茫域慢慢远去,甚至整个东荒也慢慢远去,盖隐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了东荒,他去了南疆,那个号称神奇而又美丽的南疆。
……
大旦皇朝占据了半个南疆,皇朝内,其下又分为八大域,皇朝的皇城坐落在最繁华的一方地域内,名为玲珑域。
玲珑域内,皇城之中,华天殿内,一个少年身穿紫金黑龙袍,他生得甚是英武,但是眉宇间却隐约夹带着一丝怒气,他大吼一声:“混蛋,可恶!”
少年一脚踢翻了身旁的香炉,一声巨响惊动了殿内高堂上的一个女子,这女子瞧了一眼少年,摇了摇头。
“三十二弟,怎么了?谁这么大胆惹怒了你,竟然跑到我这里来泄愤?”女子轻轻一笑,站了起来,看着大步走近殿内的少年。
“姐,为什么旦月这么无理,这么霸道,为什么!”少年大吼出旦月的名字,他显得极为的气愤,拳头握得很紧,他是在隐忍,若不是旦月是旦皇最宠爱的女儿,他早就动手了。
女子皱了皱眉,她轻哼一声,纠正道:“什么姐,叫我三十姐,你再乱叫,小心我对你不客气了。”
少年一听,赶紧改口,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三十姐。”
女子这才点了点头,笑了笑,问道:“旦月怎么了?”
“旦月她竟然抢我的养神丹,你说我能不气吗?”少年咬牙切齿的说道,他极为不满。
女子微微一顿,脸色也是微变,问道:“怎么,她抢你们的东西去救那小子了?”
“对啊,她都抢了三年了,已经得罪了皇城内大部分的皇子与公主了,她仗着父皇的宠爱,我们皆是敢怒不敢言啊。”少年恶狠狠的说道。
女子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只是她三年前突然带回来一个无名无姓的野小子,这让我很是吃惊,更没想到她为了那昏迷不醒的小子竟然连续抢了我们三年的养神丹,真是可笑,你不说我还忘了,因为她的蛮横无理,我的养神丹已经很久没有去取了,今日我便要去走一遭,看看我一年的量还在不在。”
少年一听,欣喜的点了点头,因为除了旦月外,旦皇最宠爱的便是这个女子,大旦皇朝的第三十公主旦弃微。
而这个少年则是大旦皇朝的第三十二位皇子,名为旦震。
旦弃微与旦震的母亲是同一人,是旦皇的一位妃子,所以旦震一有事时便会跑来向旦弃微诉苦,找自己姐姐帮忙。
旦弃微与旦震最为亲切,她知道自己的弟弟一直在被旦月欺负,所以也很气愤,忍了三年了,如今也是时候了结这恩怨了。
旦弃微带着旦震来到了万丹殿,旦弃微扫视了万丹殿一眼,所有人皆是躬身迎接旦弃微。
“丹尊人呢?”旦弃微冷哼了一声,向身旁的一人问道。
这时候,从殿内走出了一个老者,看到是旦弃微后,哈哈一笑:“原来是弃微公主,不知道弃微公主驾临,有失远迎。”
“丹尊,我来万丹殿是来取我本该有的养神丹,我已经一年未来了,加在一起恐怕得有数千枚吧,我现在要全部取走。”旦弃微直入主题,没有废话。
丹尊一顿,脸色微微一变,尴尬的笑了笑:“公主,这怎么一时需要这么多的养神丹呢?”
“需要?不是我应得的么?”旦弃微冷声道。
丹尊点了点头,说道:“的确,是公主应得的,但是……”
“但是什么?”
“只是万丹殿内的养神丹现在一枚不剩啊,全部被小公主取走了。”丹尊摆了摆手,他也颇是无奈的看着旦弃微。
“什么?旦月将我的一千枚养神丹也取走了,她真是欺人太甚,还有,你为何要将我的给她?”旦弃微冷声责问丹尊,她很是气愤。
虽然这样的结果在旦弃微的预料之内,但是旦弃微显然还是很生气,她觉得凭自己的地位旦月不敢与她抗衡的,但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这是赤裸裸的打脸,所以旦弃微异常的愤怒,她觉得自己脸面无光。
丹尊尴尬的笑了笑,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说道:“弃微公主,你不是不知道,小公主带回来了一个半死不活的人,需要养神丹维持神识,所以这里的所有养神丹都被她取走了,不仅是你的,就连八公主、七公主……甚至是二皇子与大皇子的那一份也被她取走了。”
旦弃微一顿,丹尊的话让她一惊,旦月竟然连大皇子与二皇子的养神丹也敢动么,这简直是胆大包天啊。
旦弃微想了一下,她转身便走,冷声自语道:“旦月,我倒要看看你会给我一个什么说法,否则这件事咱们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