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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美国金融改革与中国金融监管(下)(1) (第2/2页)

郎咸平:可见你还是很正直的人。

禹国刚:很多事情由此生。

郎咸平:对,肯定的。

禹国刚:你看,第一步它先把这些权力统起来都弄到手里,第二步它就更具体化了。因为我干的是交易所,也曾把我调到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了。郎教授,我相信你不会反对我的一个观点,就是全世界采取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制的,大概不多了吧?

郎咸平:对,真的是不多了。

禹国刚:我们这儿呢,这两个权本来在交易所,这还尚可说得过去,对不对,因为我们的证券市场还处于一个展的过程当中,国际上也曾经是这样做的。可是一旦有了上面那个文件,它把两个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上市的权限弄到中国证监会去了。郎教授,这你肯定清楚了。

郎咸平:对,当然了。

禹国刚:它还有一个审委、改委。

郎咸平:对。

禹国刚:太平洋证券上市的问题就出在这儿,如果说上交所或者深交所违规批了让它上市,那你作为“猫”的中国证监会一定要逮证券交易所这个“老鼠”,对不对?

郎咸平:结果它去抓“鱼”了。

禹国刚:对,可问题是现在它也不抓“鱼”。

郎咸平:你的意思是它最后连“鱼”都没抓,它养“鱼”去了,对不对?

禹国刚:对,它不但不抓“鱼”,在某种意义上它甚至把自己也变成“老鼠”了。所以我刚才讲到的一个观点,就是监管这个“猫”不去逮“老鼠”怎么办?那只有动用法律。可是话又说回来,法律再完善,也是靠人去执行。更何况至今我们还没有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比方说我们的《证券法》,当年起草这个《证券法》的时候,真是把欧美、日本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拿来了,可是讨论的结果却是一个方方面面妥协的结果。

王牧笛:就是所谓的法律解释的一个模糊地带,就是说各个部门的利益都要上升为集体的意志、国家的意志。

禹国刚:不妥协,这部法律就出不来。

郎咸平:而且他们绝对不会从中小股民利益来决定法律的取舍。

禹国刚:对,没错。

王牧笛:在这个法律所要保护的利益结构中,其他所有部门的利益都照顾到了,唯一缺失的就是中小股民。

郎咸平:对。所以1934年美国的《证券交易法》跟这一次的《金融监管法》,它们的目的在我们这里是绝对不存在的。那如果说我们连以中小股民利益为前提这个基本概念都没有搞清楚的话,那美国的做法,我们是永远不会理解,也永远做不到的,理解我的意思吧?所以到最后就是一个协调的产物,老百姓还是怨声载道,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解决本质的问题,目的搞不清楚,手段也不会,空有那么多法律有什么用呢?

王牧笛:其实老百姓自己也有一个误读,就是对于媒体经常炒作的这些内幕交易,很多老百姓就认为这跟我有何关系呢?反正损害的是国家利益。但其实说到底,接手者是谁?比如说那些知道内幕的人2块钱买进的,然后10块钱卖出,接手的都是什么人呢?就是不知道内幕的这批人。这些烫手的山芋到最后还是传到了中小股民手里,他们才是最终的受害者。

我们缺失的灵魂:信托责任

我们根本就不了解国家的信托责任是什么?官员的责任是什么?保荐人的责任是什么?我们根本就没有信托责任的概念。我们引进了企业《公司法》,引进了公司这个制度,引进了股票市场,那我请问你,灵魂你引进了吗?所有参与人对于国家、民族,还有中小股民的信托责任,你引进了吗?你没有!

郎咸平:你这个问题讲得很好。我想跟各位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就是为什么美国要打击内幕交易?这个也是我们老百姓没有理解的,我告诉各位真正的原因,就是因为美国希望藏富于民,理解我的意思吧?你要藏富于民的话,那就需要老百姓在一个非常规范的市场里面同一天拿到讯息,然后大家去交易,创造的财富大家一起分享。而不是说一个人透过所谓的内幕交易把我们的利益全部席卷走了,变成一个人的财富了。就是你刚才讲的,你2块钱买的,然后10块钱卖给我们这些老百姓,你赚了8块钱,你致富了,而千千万万的老百姓受到损失了。这样的话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贫富开始有悬殊了,有内幕交易的人成了有钱人,其他老百姓因为受到损失而越来越穷了。这完全违反了美国的立国精神。怎么做到藏富于民?就是所有的老百姓必须在同一个起点起跑。因此它寻求什么?一个立足点的平等,你违反这一条的话,就违反了美国的国策,打击到了美国藏富于民的基本理念。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对于内幕交易的打击是最严厉的,要晓得美国对于所谓的操纵股价,还有欺诈的打击力度没有这么大的。

王牧笛:我们对于内幕交易最多就是证监会找你谈话,叫谈话提醒。

郎咸平:对。

王牧笛:而且现在不是说PE,也就是私募股权这个领域的腐败很多嘛。我们的媒体和专家就有一个论调,说打击似乎不是很重要,监管也不是很重要,什么重要呢?激励机制很重要。他们认为是券商跟上市公司之间没有一个正向的绩效激励,说应该给更多的钱,有点像新加坡的高薪养廉,认为给了高薪就能养廉。

郎咸平:这是胡扯。根据我们的数据显示,一个保荐人推荐一家公司上市,可以获得200万元的保荐费提成,还有40万元的签字费,还有超募佣金等等其他的收入,加起来大概有400万元。这还少啊?我们官员能赚多少钱?一年也就十几万、二十几万,你都400万了,还讲什么?

王牧笛:贪婪。

郎咸平:而且我最讨厌我们学者根本没有搞清楚状况就乱讲话,他们总是不了解问题的所在,比如说讲国企改革,他们就说,激励机制不行。为什么呢,因为公司不是你的,所以你做不好,公司变成你的,你就能做好了,这是胡说八道。我当时就提出了“保姆理论”,你保姆做好工作是应该的,对不对?因为我聘请你来,你替我服务是应该的,这是你的信托责任,懂我的意思吧?你说你做不好是因为你不是主人,你变成主人的话就可以做好了,这不是胡说八道吗?我们现在根本就是在乱用激励机制。我们根本就不了解国家的信托责任是什么?官员的责任是什么?保荐人的责任是什么?我们没有信托责任的概念。我们引进了企业《公司法》,引进了公司这个制度,引进了股票市场,那我请问你,灵魂你引进了吗?所有参与人对于国家、民族,还有中小股民的信托责任,你引进了吗?你没有!

王牧笛:就是说制度的内核和灵魂没有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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