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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搬家 (第2/2页)

贺子宁眼睛里闪过一道精光,“思语,那你有没有想过写写小说,我有一个朋友是杂志社的主编,我可以帮你把稿子投给她,让她帮你看看,也不用多长,短篇十万字就可以,长篇三十万字,也不用像现在的小说,动辄几百万字那样。”

“怎么样,要不要写写?”

古思语摇摇头,“谢谢你,子宁,我现在没心情做这些事情,等我妈妈清醒以后再说吧!”

“行,没问题,”贺子宁也没有强求她现在就做决定,反正她现在住在自己家里,有的是时间等她。

下午贺子叶放学回来,看到坐在餐桌旁等着自己的古思语,立刻神采飞扬起来,后来听说古思语以后就住在家里了,心情更加激动了,抱着贺子慕连亲了几大口。

难得看到儿子这么高兴,贺子慕心里也很高兴,脸上多了几分笑意的同时,眼睛里面多了几分暖意。

看到贺子叶很高兴,古思语心里也是挺开心的,也不枉费自己被贺子慕算计一番。

吃完饭以后,古思语带着贺子叶去他的房间,看着他做完作业,然后陪他玩了一个小时游戏,贺子叶缠着古思语,要她给他讲故事,古思语没有办法,只要将之前看过的童话故事拿出来给他讲。

“那我就给你讲一个拇指姑娘的故事吧!”

“好啊,谢谢思语姐姐,”贺子叶躺在床上,眨巴眨巴眼睛,朝她笑了笑,古思语也笑着摸摸他的头。

“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粒,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

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外国。被金龟子抛弃在了一片森林。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来临了,拇指姑娘来到了田鼠家生活。

过了几天,田鼠说:“我们这儿最富有的先生——鼹鼠就要来了,如果你和他结婚,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第二天,鼹鼠穿着黑天鹅的绒毛大衣来了,因为他是一个瞎子,看不清拇指姑娘的容貌,田鼠便请拇指姑娘唱了一歌曲,鼹鼠很快就爱上了她。不过,鼹鼠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很谨慎。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

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喜欢阳光和鲜花,而对他们有反感。

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那时,燕子要飞去另外一个国家,他便问拇指姑娘:“你愿意和我一起到另外一个国家去吗?”拇指姑娘爽快地答应了。

燕子背着拇指姑娘飞呀飞呀,飞到了那个国度,把拇指姑娘放到了一朵最美丽的花上,上面有一个和自己一样大的美男子,他就是所有花朵的王,他们俩结婚了,拇指姑娘便成了这儿的花朵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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