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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母子相认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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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他的眼神中带着意些许疑惑,肥嘟嘟的身子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想个小球,陶菀有一种想要把他抱在怀中使劲揉捏的感觉,但想想这是她的儿子,她若是这般小手,那她的儿子岂不是见她就像见到母老虎一样了。

“你是我儿子?”不过她还是有点不太相信,万一有人假冒呢,那岂不是自己也白开心一场了?

念歌点点头,又摇摇头,哥哥明明说娘亲长得很漂亮很漂亮,娘亲的脸上有很漂亮的桃花,可面前的这个人看着就像是个男人,怎么可能是她娘亲呢?

这……

陶菀不解地望着萧百,她不晓得这是怎么一个情况,一个小和尚唤她娘亲,可又否定,这是像小翠那样吗?

还是?

萧百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她走到一直站在门口的念歌身边,蹲下身子,拉起他的两只小手,将他的衣袖捋起来,一对玲珑镯子显现在她们的面前。

“小姐,他是念歌。是你的儿子!”萧百回过头肯定地说道,“这是当年楚庄主与陶庄主替他所带上,一只本是属于楚庄主的,一只本是属于小姐你的。”

念歌望着蹲在自己身边的人儿,反问道:“可是,哥哥明明说我的娘亲是个女的,我的娘亲脸上长桃花,她一个男子怎么会是我的娘亲呢?”

“丫头,你们赶紧去把脸上的东西给洗干净了,不然这两个小子看得别扭,就连我也看的不是很适应!”从面前的这些对话之中,寄之算是肯定了面前这两个易容的女子便真是离歌口中所提起的陶菀和那少林寺中女僧人了,“来人,带这两位小姐去洗尘!”

丫头?是在叫她吗?她们之前真得认识?

“你是在叫我吗?”陶菀疑惑地望着寄之,指着自己而语。

寄之微愣。

“太子。小姐她是失忆了,很多事都忘得彻底了。”萧百替着陶菀解释道,但同时她看到寄之的眉宇间蹙了起来,双眸之中多了一丝怀疑。

就连离歌也立刻闪身来到念歌的面前,似乎是怕她们二人会伤害到念歌一样。

“失忆?”寄之反问道,“为何失忆?”

“我咋知道!”陶菀显然也感觉到面前的人对她们起了防备之心,“要是知道,我就不会失忆了!”

寄之的眉头蹙的更加紧:“你们先去把脸上的脏东西洗了!”

看来只能这样了!陶菀耸了耸肩膀。

在萧百二人随着丫环出去的时候,离歌询问道:“那么小翠呢?”

二人停下脚步,回过身望着离歌,异口同声:“小翠留在少林寺中。”怕他不相信,萧百又补充了一句,“她是三师叔的女儿!”

这连念歌都惊讶了,三师叔竟然有女儿?女儿还是哥哥经常提起的那个小女人,原来和尚真得是可以破戒,他终于可以不用为吃荤菜而愧疚佛祖了,反正三师叔犯得戒比他多!

约莫半个时辰,陶菀二人换了身干净的衣裳,脸上的妆也洗去了,露出的便是她们原有的容颜,陶菀感觉到那厚厚的一层东西去除,整张脸都好似能够呼吸到新鲜的气息,让她的脸很是舒服,她揉搓了下脸,真爽啊!

念歌这回算是看清楚她脸上那朵朵盛开的桃花了,欢呼地叫唤着:“娘亲!”哥哥果然没有骗他,只要留在这儿,便能够找到娘亲,如今他真得找到娘亲了。

陶菀张开手将他抱在了怀里,第一个反应就是好沉啊,这小肉球究竟是吃了多少东西,长得这么肥,难不成也和那酒肉和尚长年会吃肉吗?第二反应就是见到这个小肉球她的心是那么兴奋,那么激动,本以为没有亲手照料过,会显得比较生疏,没想到他和她还是很亲近,而她也很想好好的疼爱他。

“你怎么跟个小肉球一样呢?”陶菀单手抱着她,一手刮了下他的小鼻子。

小肉球扯开嘴角笑着说:“因为念歌爱吃肉肉!”

陶菀嘴角抽动了起来,当真是和酒肉和尚一样,不过这样也好,小孩子就是要多吃点,这么胖嘟嘟的挺可爱,抱着摸着手感也挺好!

寄之一直都未去打扰她们亲近,只是捧着茶盏望着面前的女子脸上扬着的笑容,他有点相信她真得是陶菀。

这时候,离歌也凑了上来:“夫人姐姐,你还记得我吗?”

陶菀望着身边这个和自己都快差不多高的人儿,微微摇摇头,但随后说道:“离歌,谢谢你。终会有一天我能够记起你。”

离歌微微有些失望,但很快轻轻一笑,他也相信她能够记起来,不过不记起来也没事,因为现在她就能够记住自己的。

萧百拍了拍离歌的肩膀,轻语道:“离歌,小姐她的记忆中也没有我们!”

“嗯!”

“谁说的!”陶菀显然听到了她们的对话,“我现在不就记住你们了吗?”

是的。现在记住了就好,记住她们在一起生活过。

“萧百姐姐,小翠是不是不想来这儿啊?”离歌还是很想念那个跟他生活了很久的女孩儿,那个也会像姐姐们一样照顾他的女孩子。

“她受伤了。在少林寺中养伤,等她好了,会来找我们!”

“嘿嘿!”陶菀狡黠地一笑,“那时候没准就是我们喝喜酒的时候了!”小翠和顾晋扬其实真得还是蛮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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