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四章 熊孩子?熊大人!(5) (第2/2页)
“不错,”闫儒玉看了看孩子的鞋,两只鞋带的系法不同,一只鞋带明显比另一只要松,而且鞋底的花纹与卫生间窗台上的鞋底花纹一致。
如他所料,窗台上的脚印正是用孩子的鞋伪造的!
“您是在哪个位置现孩子的?”吴错对孩子的母亲问道。
此时,孩子的母亲已经没了眼泪,她瘫软地坐在地上,两眼直,民警扶了她几次,都没能将她扶起来。
吴错叹了口气,知道现在什么也问不出来,只好跟闫儒玉一起,又回到了卫生间里。
吴错拿出专用紫光灯,将洗手台及周围照了个遍,在洗手台上和附近的墙上现了几枚指纹。
但很快他就放弃了寻找。
闫儒玉一边推开三个隔间的门,一边说道:“公共场所的指纹说明不了什么,任何人都能以合理的理由在这里留下指纹。”
餐馆的卫生间打扫得还算干净,地砖洁白,隔间里的纸篓也摆放得整整齐齐。
除了最靠里面的隔间,纸篓翻倒在地,里面的卫生纸撒了出来,蹲式马桶白色的陶瓷边缘上留有一道黑色的痕迹。
“鞋底边缘蹭过留下的。”吴错给出结论。
“咱们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闫儒玉一边踱步一边道:“孩子应该是进入了第三个隔间,凶手从这里将他拽出来,拎到洗手台上,捂住口鼻,直到孩子窒息死亡。
接下来,凶手脱掉孩子的鞋,在窗口留下脚印,又给孩子穿上。
最后,凶手丢下死去的孩子,离开了卫生间。”
说完,闫儒玉站在卫生间正中间,一会儿看看洗手台一角,一会儿又看看窗台上的鞋印,皱着眉,似乎在思索什么。
“怎么了?”吴错问道。
“你不觉得矛盾吗?”
“哪儿矛盾?”
“你去翻以前的案宗就会现,捂死大都生在过失杀人中,而且场景很单一,绝大部分情况是想制止对方叫嚷。
举例来说吧,强奸案中,为了避免被强奸的女性叫嚷,就生过捂住其口鼻致使窒息死亡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多次生。
我记得前两年还有一个更离奇的案子,表姐妹两人在姥姥家住,星期天早上,8岁的妹妹叫18岁的姐姐起床,姐姐为了多睡会儿,想让妹妹闭嘴,就把妹妹捂在被子里。
现妹妹被捂死,姐姐躺在床上装昏迷,想造成自己也是被害人的假象。
后来刑警勘察现场,现门锁、窗锁完好,姐姐身上也并未留下致使其昏迷的伤痕。
突审,姐姐承认了犯罪事实,案子告破。”
“呃……”吴错犹豫道:“你的意思是……田硕的死是过失导致的?”
闫儒玉摇头,“可是,过失杀人不像预谋杀人,凶手自己往往会被这个结果吓得不知所措。可是咱们这位凶手,在杀人后还从容地用孩子的鞋子在窗台上做了假痕迹,这实在是说不通。
要么还有什么我们没现的隐情,要么,凶手的心理素质实在太好。”
吴错点头,“出去看看吧,小白和明辉应该已经筛出进过卫生间的人了,或许从他们那儿能打开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