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姐妹花继父被杀案 (5) (第2/2页)
李美的目光有些呆滞,似乎没有听到吴错的话。
“至于你的杀人动机,我想它能说明一切。”
吴错拿起了另一个证物袋,证物袋内是一支验孕棒。李美费了很大的劲儿才转过头来,她似乎被验孕棒上的两道线烫了一下,浑身一个激灵。
“是我杀的,那个混蛋早就该死了!我这辈子已经被他毁了,可我妹才13岁,她不能毁在那个混蛋手里!所以我就杀了他!只有杀了他才能逃出魔爪!”
吴错给李美倒了一杯水,李美慢慢喝着水,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接着,这个18岁的姑娘讲述了10多年来她的所有遭遇。
“大概是我6岁那年吧,我爸因为工伤死了,我妈带着我和我妹改嫁给了李炳雄。那个年代,30岁还没娶媳妇的李炳雄已经是个老光棍了,我妈大概是觉得他老实吧。
我年纪小,对当时的许多事都没有印象了,只记得不久以后我妈就病倒了,断断续续地病了1年多,据说是得了癌,李炳雄也没怎么带她去过医院,只是在家养病。我妈越来越瘦,最后只剩下了皮包骨,没熬多久就去世了。
当时我家的亲戚都嫌我们是女孩,不愿意收留我们,唯一关心我们的小姨不过是个20来岁的姑娘,刚刚参加工作,自己还没有嫁人,哪儿有精力照顾我们姐妹。就在我们提心吊胆的时候,李炳雄主动要求抚养我们。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他还当着一些亲戚的面郑重地跟我谈了一次,说什么只要我们听话,好好读书,他就当我们是亲闺女。我一个小孩,生怕被赶出家门,哪里还能顾上别的,只能什么都听他的。
好几年后我才知道,他之所以愿意抚养我们,是因为我妈在临终前偷偷往小姨那儿放了一纸遗嘱,遗嘱上说明:如果李炳雄抚养我们到18岁,我妈留下的这套房子还有一笔我爸的死亡赔偿金——大概是2、3万块钱吧,在那个年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就归李炳雄所有。李炳雄为了有一个容身之处,选择了抚养我们。
我不怪我妈,也不怪小姨,那个时候她们唯一能为我们做的也就是这些了。
刚开始一切都还正常,李炳雄没有工作,就在菜市场摆一个小摊卖菜,我们之间交流得不算多,但日子还算凑合能过得下去。可是后来,小生意做得不太顺心,李炳雄就开始拿我们出气,打成了家常便饭。
他既要面子又有心计,我和妹妹的身上、背上、大腿上全是伤,被衣服一挡却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家里做一顿肉,他给我俩碗里一人放两块,让我们端着碗出去蹲在楼门口吃,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给我们吃了一点肉,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大好人。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出去摆摊了,不是在外面打牌,就是在家里喝酒,三张嘴坐吃山空,我初二那年,他突然去学校给我办了退学,让我出去打工挣钱。
读书是我唯一的出路,考上大学去了外地才能离开他,可他封死了我的出路,我在家跟他闹,闹得很凶。那天晚上他喝了酒,我们几乎打了起来,他突然像野兽一样撕烂了我的衣服,然后对我……幸好那段时间我妹被送到小姨家了……
我在家躺了整整三天,我不记得三天里又被他蹂躏了多少次。我想死,可我死了我妹怕是也活不成了,想到我妹,我就决定出去打工赚钱,供我妹上学,让她离开这个蛇窝子。
这几年,我已经不记得怀过多少次孕又堕过多少次胎,反正我已经废了,无所谓了。可是三天前,就在三天前,他竟然把手伸向了我妹,我绝不能原谅他!
其实早在我们家房子要拆迁的时候,我就动了杀心,要是他死了,我们就能拿到上百万的补偿款,再也不用受苦受累了。我计划了很久,却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的勇气。我现,这几年我就像是一只温水里的青蛙,已经彻底麻木了,真是悲哀。
直到我现他对我妹有所企图,我知道,必须得动手了……”
……
李美平静的讲述和李丽叫着姐姐的嚎啕大哭刺激着每个刑警的心,吴错想对李美说几句安慰的话,却又无从说起。他突然想起警校的教授曾说过:干这行,最难的不是与凶恶的犯罪分子搏斗,而是见识了人性之恶后,仍然相信美好,并为了捍卫美好而奋战。
审讯室的监控玻璃外唯独少了闫儒玉的身影,李美被拘捕后他就悄悄离开,回到了位于13楼的未侦破案件档案室。
结案的当天,吴错找到埋头游戏的闫儒玉。
“李美全部交代了,犯罪手法和你的推论几乎一模一样。”
“哦。”闫儒玉眼睛盯着显示器,头都没抬一下。
“还有,她的犯罪动机……”
“停!打住!我不想听!”
闫儒玉终于将手从鼠标和键盘上拿开,却又赶紧捂上了自己的耳朵。
吴错无奈,只好道:“好吧,我不说,你别捂了。但是……你为什么不想听?”
“我这人哭点低,受不了悲剧,等会儿我哭起来场面就尴尬了。”闫儒玉回答得一本正经。
“这么说……你早就知道她的动机了?”
“一个小姑娘杀死一个老男人,动机好像并不难猜。”闫儒玉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你究竟有事没事?没事就不送了。”
“有事有事,”吴错将五份案宗摊在闫儒玉桌上,“帮我抓一只黄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