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二十年后再见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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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二十年后再见
正月初一,在家里休息了一天。
正月初二,睡了懒觉,一家人吃完早饭都已经九点钟了。李海棠开车带大家去感受京都的年味,去大街上看热闹的庙会。
“哇,好热闹啊。”一见大街上人潮攒动,各种吆喝声叫卖声交织,段金巧扯着嗓子跟他们聊。
李海棠前世今生都是第一次在京都过年,以前从未体验过这种热闹的气氛,连她都看得眼花缭乱了,就更别提其他人了。
“妈妈,我要买冰糖葫芦吃。”段金巧难得欢快的撒娇讨吃的,她看着那一串串红通通的果子,觉得应该很好吃。
刘芬从背在身前的小包里拿出些零钱给她,说道:“去买吧,你们三个孩子多买几串吃。”
李海棠立即表态:“金巧,我只要一串。”她并不是很喜欢吃零食,尝尝味道就好了。
很快,段金巧就买了一小束回来,两个大人加李海棠只要了一串,她和李涛各分两串,她舔了下最上面的红果子,甜甜的,一脸陶醉的模样。
李涛吃相就不太雅观了,两口就吃下了一个,吐了吐舌头:“酸酸甜甜的,味道还不错。”
“你个好吃鬼!”李海棠拉着他往路边上点走,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路上太挤,免得把他的冰糖葫芦给挤掉。
今日出来逛庙会,刘芬是最高兴的,路边摊上很多新奇玩意儿,价格也不贵,她还特别大方的买了好多样,还给李家和刘家两边的亲戚买了些特色的东西。
“芬姨,你在这里买,我们到前面去看耍龙灯了。”李涛个高,一眼就看到了前面的广场很热闹,好多人都在拍手叫好。
刘芬朝那边看了一眼,点点头:“行,你们去吧,我等会儿来找你们。”今日海棠和金巧都穿着粉色的羽绒服,一高一矮,很容易找,她也就不怕走丢了。
李建国比他们走得还快,很显然他也喜欢看,刚看到一个好点的位置空出来,他正想挤过去,却看到一个很多年不见的人突然被挤到他眼前。
对方也怔怔的看着他,愣了好几秒,有些不确定道:“建国?”
李建国插在衣兜里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面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声音淡淡:“小琴,好久不见。”
这人正是李小琴,他们一家四口今日出来逛庙会,刚走到这里郑明凤就欢天喜地的跑了,而她追上来却被人给挤到了这边。
快二十年没见了,他的容貌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皱纹深了,皮肤更黑了,倒也没见丝毫颓废。李小琴面对他,心里总是有些许的不自然,“好久不见,你,什么时候来京都的?”
李建国神色依旧很坦然,语气也没多少变化:“腊月二十七来的。”
李小琴转念一想,看来是李海棠接他来这里过年了,心里想着他肯定也知道他们和她签了保证书的事情,一想到那事,她面上更加尴尬起来。
“小琴,追到明凤了没?”郑文涛刚走到这里,就见她和一个男人在这里说话,眉心不自然的皱了下。
李小琴回头:“没有,她跑得太快了,我没跟上。”
郑文涛眉心又皱紧了几分,打量了一眼李建国,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一时却想不起来,“这位是?”
李小琴抿了抿唇,侧着身子给他介绍:“是我老家的邻居。”还不着痕迹的给他使了个眼色。
郑文涛睫毛微颤,他想起来了,七月份去琼州岛的轮船上,这个男人和李海棠在一起。结合李小琴所说,是她老家的邻居,看来是那孩子的养父了。
李建国抿着唇,淡淡的朝他点了下头,眼神里有别人看不透的复杂和痛楚。
二十年后,他终于见到了这个抢走她的人,他们很般配,用现在年轻人说的话来形容,男的俊女的美,挺合适的。看他穿着挺好,气质精明偏儒雅,看来家世是挺好的,比他这泥腿子出身的优秀太多了。而她二十年过去了,容貌依旧,除了眼角多了些细纹,打扮成熟了些,也没有太多的变化,看来这些年过得很好了。
她过得好,他其实很高兴,只是,有些过往的酸楚总是缠绕在心灵深处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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