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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第195章 (第2/2页)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陆小凤皱着眉头喝酒。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因为全世界,会叫他猴精的,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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