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零章 临阵研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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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当、当......”
众人根本就看不清朱璃的动作,只有耳中那疾如狂风骤雨般的兵器交击之声,时刻提醒着观战众人,朱璃的攻击,是多么的狂猛而迅疾。
然而就是如此迅疾疯狂的攻击,却尽皆都被莫贺咄挡住了,可见莫贺咄防守的严密。
门板大小的狼牙棒,看起来笨拙,谁都没想到,竟然还有有这等妙用,就连朱璃都咂舌不已、憋屈莫名。
他无往不利的暴刺连击,用在对方身上,竟然一点作用都没有,真是太对不起莫贺咄那腰大八围的庞然身躯了。
二马交错之际,朱璃抬眼望去,莫贺咄看起来并不轻松,对方此刻,同样一脸阴沉地向着朱璃看来。
一番对视之下,双方的情形,彼此都能尽收眼底,只见莫贺咄两腮潮红、额上冒汗,显然也是用尽了心力,这才堪堪拦下朱璃的进攻的。
唯一的武将技没有凑效,倒是让朱璃对莫贺咄的认知,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而在莫贺咄的心中,朱璃的危险程度,又何尝没有被他提到位呢,上去就被揍了一顿,是谁都不会掉以轻心吧。
蒙兀室韦,虽然是未开化的部落,但部落中绝对有能人,一个愚昧落后的部落,却能在北方的草原上,长久屹立于众多异族之中,想想就知道绝不一般了。
在整个蒙兀部落中,有两个人的武艺是最高的,其中一人,自然是领莫贺咄了,至于另外一人,就是莫贺咄的义子。
此人来自关内,在年幼的时候,就被狄人劫掠到塞北。
说起来,莫贺咄确实有做土匪的潜质,正是因为他打劫了那帮狄人,从而才救下了那位少年,两人如今也成了父子。
在整个蒙兀部落中,除了他的那个义子,还从没有人能够将他逼到这个境地,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因为出门没看黄历的缘故,只是打个秋风而已,就碰到一个险些要了他老命的对手,他岂能麻痹大意。
一击无功,朱璃可不会就此罢休,回马继续出击。
莫贺咄使用的武器,就决定他是走刚猛无铸的路子,正所谓别人打你一百拳,你拍拍屁股,屁事没有;一旦被你抓住机会,一拳下去,就把别人撂翻,这就是莫贺咄这种武将的可怕之处。
对于这样的人,朱璃怎么可能让他先出手,虽然不一定怕他,但能抢得先机,狂扁敌人,总比被人揍好吧。
速度本就是他的长项,比拼抢占先机,莫贺咄自然不是朱璃对手。
比起那名鬲昆悍将,莫贺咄的速度算是快的,可是比起朱璃,他就差上一点儿了,就这一点,也就注定他永远也别想把握先机。
当他还在蓄力待之时,朱璃一矛横扫,早就袭击而出,钢矛划过一道优美的玄弧,犹如美人梨窝边上的犀弧,却快到极致,倏然之间,就来到了莫贺咄的脖颈附近。
刚刚蓄力完毕的莫贺咄,刚一抬头就见到这奔雷一击,只好放弃初衷,无奈地举棒横栏起来。
“咣”
一
声巨响,二人尽皆一颤。
不分伯仲、旗鼓相当,硬碰硬的对撞,就可以看出二人的气力强弱,半斤八两之局,也说明二人气力相当。
虽然朱璃速度稍占优势,却占不到绝对的上风,现在气力又持平,他想战胜莫贺咄,怕是要经历一番苦战了。
正所谓,旗鼓相当的对手,最容易惺惺相惜,如此强劲的莫贺咄,倒是让朱璃起了收伏之心。放眼整个河朔,悍将不少,像高肃、霍青、岳鹏举、杨再兴等人,皆是勇冠三军的悍将,以朱璃现在的实力,真正能和他匹敌、而且能够战平的悍将,却一个没有。
朱璃现在的悍勇程度,毫不夸张地说,绝对媲美吕奉先,俗话说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关、张虽猛,但比起吕布,还是稍逊一筹。
而高肃、霍青、岳鹏举、杨再兴等人,猛则猛矣,实力也就和关、张差不多,自然不是朱璃的对手喽。
而这个莫贺咄,竟然能和他拼得旗鼓相当,朱璃对他岂能没有想法。
室韦、鬲昆之间的战场上,只见一道红光倏忽往返,奔腾不息,好似一只红色的闪电,狂舞不停。
一道青光丝毫不逊于红光,狂奔猛跃,踢打撕咬,莫贺咄的坐骑,和赤兔争锋,竟然丝毫不落下风。
在那青、红两色,交织的浮光之中,玄光频、矛鸣棒啸、激撞不已,那密集的碰撞声,犹如垂落九天的激流,撞击在礁石上一般,鸣溅不息;又似早间的树林中,百鸟欢腾雀跃的争鸣,延绵不绝。
朱璃挥舞着钢矛、猛攻不辍,奔刺不止;而莫贺咄极力挥舞着狼牙棒,严防死守、滴水不漏;精彩、狂野的大战了上百回合,双方尽皆不能奈何对方分毫。
一个将防守,当成了保命的不二之选,一点反攻的念头,都无暇去想;一个将攻破对方防守,化成了执念,百般试探、千般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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