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第2/2页)
“微博热门话题?”白锦寅险些想说那是啥,这表情落在王胜南眼里自动理解成他原来没有看到。
王胜南双手交叉,右手拇指在左手拇指快速划来划去,了解她的人知道,这个动作通常代表烦躁和不耐心,若是在听取下属回报工作,这基本就相当于暴风雨前兆。
她轻轻吐了口气,直奔主题缓缓问道:“最后唱的那两句歌你从哪里听到的?”
白锦寅一怔,他不善于说谎,骷髅领主转世是最大的秘密,两句歌词没头没尾,原本以为和字母歌一样,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人人都会。
轮警惕心和对人情绪波动的感知,亡灵界生涯和灵魂之火让他远超生活在和平盛世的普通人。
难道说这两句歌词有什么来历?或者是和什么事物有关?
不回答自然是不行,怎么回答是个问题。
白锦寅不动声色,边飞快思考边用意识和嘿嘿交流,正常人类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
他不躲不避迎着王胜男直视的目光开了口:“在梦里,听到有人这么唱。”
王胜男长期混迹于娱乐圈,日常接触的人非富即贵,此刻眼神凌厉,普通人在这般注视下,想说谎很难不被它察觉。
只可惜,她这点气场在骷髅领主眼里,还不如白汝莲做的香菜炒鸡蛋有震撼力,在亡灵界,巫妖声音沙哑如破锣,一吼可杀死数百骷髅,黑骑士,鬼魅般无声无息,砍头如切瓜,远隔数千米就能感觉到死亡来袭,那才叫真正的气场。
白锦寅眼皮不眨,是真的不眨……
从骷髅变成人,要改变的不止是各种习惯,还有对多出来零件的适应,比如吃喝拉撒,比如——眼皮这东西。
眼睛被成为人的窗户,表情可以作假,唯独眼神难以掩饰,但白锦寅这道窗户就是个类似灯泡的装饰品,看上去昭昭郎朗,实则相隔两个位面。
王胜南再怎么强还是个女人,在你看我,我看你的游戏中很快败下阵来,侧开目光换了个问法:“你认识易晖?”
这又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原主的记忆白锦寅没有继承,也正是怕露出马脚,平常他少言寡语。
若是承认,万一对方再问怎么认识的怎么回答?
白锦寅摇摇头
全国上下十多亿人,不认识易晖的没多少,更何况在每个歌手心里,易晖是望其项背般的存在。
王胜南若有所思,说谎?那也太低级了。
她顿了片刻,微微一笑:“行吧,我今天上门只是先提前了解情况,公司觉得你各方面条件还不错,后期会有工作人员过来谈签约事项,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待到出了门,辞别依依不舍宛如送亲人去远方的白汝莲,王胜南眉头皱起,想了一会后拿出电话:“秦少,我刚从白锦寅家出来,恩…..他说那两句歌词是做梦听到的,也不认识易晖…..还有,没有一点和易晖相似的地方。”
王胜南没看到,身后某棵枝丫繁茂的大树上,忽然飞来只黑色八哥鸟,侧着脑袋似乎正在聆听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