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军婚:重生农家辣媳 第64节 (第2/2页)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
第一把,秦桑输的那叫一个快,王思佳眼睛都捂住了,实在是没忍心看,秦桑完全被秒杀!
第217章 二一七、恋爱的酸臭味!
“再来!”秦桑却一脸的不服气,直接将桌上的扑克洗了,要求继续。
李炜眼底流露出一抹不屑,现在秦桑的表情他在赌场看太多了,多少人以为下一把就能翻盘,结果还不是输的裤子都要脱了!他都等不及想看对方跪下喊爹的样子了。
于是两人开始第二把,也不知道是不是对方突然来了运气,还是她摸到了什么窍门,李炜觉得对方出的牌一次比一次顺溜,最后居然险胜!
他输了!李炜不敢置信地看着桌上的牌,确实输了,就输了一点点!看来是自己掉以轻心了,还剩下最后一把,李炜扫着桌上的牌,双眼闪过一丝慌乱吗——他可不会再犯糊涂了!
赢了!王思佳怕自己太激动会打扰到秦桑,只能死死拉着朱韵秋的手,现在是平局,要是秦桑下一局又赢了,那她们就胜利了,朱韵秋的眼里也燃起了希望,莫非幸运之神真的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第三局,李炜小心翼翼地分析局势,每一次出牌都十分谨慎,就在他以为自己稳中求胜的时候,对方突然杀了一个措手不及!他居然又输了!而且是惨败!
“不可能!再来一局!”他怎么会输给这么一个小丫头呢!
李炜没发现,现在的自己才是最像赌场那些不服输的赌徒。
秦桑摇摇头,看起来似乎有点累的样子,“不玩了,说好三局两胜的,你可别耍赖!”
陈超对这个小姑娘又敬佩了一分,然后他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对李炜说道,“你可以走了,否则我们要告你蓄意滋事。”
他看了陈超一眼,又死死地盯着秦桑的脸,好像能从上面烧两个窟窿出来,李炜这才惊觉自己很可能是被耍了,但是他已经签了字,对方还认识六哥的样子,只好压压火气,心道还是先回去查清楚再说,不急于这一时。
李炜站起来的时候忍不住踢了一下桌腿,今天真TM背!然后才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来,“我们走!”
“秦桑,你是怎么做到的!”李炜一走,王思佳就立马拉着她问起话来了,可把他们惊出了一身冷汗。
秦桑转转眼珠子,“嗯……侥幸,就是第一局的时候,有点手生。”
朱韵秋拍拍自己的胸口,“还手生呢,我都要被你吓死了!”要是真招惹上这么一个人,他们以后的生意怎么做啊。
“害你们担心了。”秦桑也不是故意不告诉她们的,不然她们的反应不会那么逼真,光靠她一个人要演好这场戏,是不太可能的,毕竟玩牌靠的不仅是运气,心理战也是很重要的,她第一局的时候故意输了,就是为了让李炜掉以轻心,第二局李炜输了,肯定会慌张,更容易露出马脚,这样她才能找到赢牌的机会。
陈超将手里的保证书拿给秦桑,“小秦今天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他也是懂赌牌的,可今天要换做是自己,却不保证能赢啊。
“你这么厉害,就应该去赌场杀他个片甲不留!”王思佳都能想象到秦桑穿着大披风,一掷千金的样子,到时候肯定所有人都会羡慕死的。
秦桑揉揉王思佳的脑袋,拿出一种长者的语气说道,“赌博是违法的,我这也是迫不得已。”
“哎呦,瞧把你嘚瑟的!”王思佳看她得意的,忍不住就想说她。
朱韵秋也掩着嘴在旁边笑,却也由衷佩服秦桑的临危不乱。
“既然事情解决了,那我就不多留。”陈超看着她们打打闹闹的,脸上也浮现一抹笑容,店里都是女孩子,他也呆太久会被说闲话的。
“对了,今天还剩下些点心没卖出去,顺便拿一些给超哥吧。”秦桑说完刚要让朱韵秋帮个忙,对方已经站起来了。
“我这就去。”朱韵秋说着进去鼓捣了一阵,不一会儿就拿着一袋点心出来了。
陈超看着朱韵秋,迟疑了一下还是接过东西,“你们太客气了。”
“超哥今天帮了这么大一个忙,还给我们提了这么多水果,我们回赠点东西也是应该的?”秦桑说着,目光却游走在两人之间——怎么觉得空气中有点暧昧?
仿佛闻到一股恋爱的酸臭味!
她双眼一眯,“秋姐,你要不送下超哥吧?”
陈超一怔,连忙说道,“不用了,都是熟人。”
“送吧送吧。”秦桑顺手将朱韵秋推了出去,后者挣扎了一下,也就随他去了。
秦桑和王思佳则是偷偷趴在门框边看着两人的背影,然后看着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越走越近,还越来越远,嘴角都悄悄地弯了起来。
王思佳此时正伏在秦桑的身后,便在她耳边悄悄叫了句,“秦桑……”
秦桑用食指抵住自己的嘴唇,“这次我也看出来了。”
“是吧?”
秦桑点点头,然后就听见两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超哥喜欢秋姐!”
“秋姐喜欢超哥!”
“我的才对!”
“我说的才对!”
两人争辩了一番,直接笑出声来——这世上最好的爱情,无非两情相悦,只是还没等她们消停,门口就来了两个人。
李炜出去了之后,越想越不甘心,走了一半就停下来,打算抽根烟调整心情,刚点上就听到边上的人叫了他一声,“炜哥,那不是六嫂吗?”
李炜闻言朝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正好看到金莲进了刚才那家小吃店,便自然而然地以为秦桑背后的靠山是她,李炜的脸顿时脸色更加难看了,他将手里的烟一扔,咬牙道,“那个臭女人!”
李炜说完深深地看了眼那道身影,才转身带人离开,可胸中的怒火却烧的更旺盛了。
——来找秦桑的正是金莲和郑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