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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再见钟情,首席爱妻百分百 > 100,我不想认命,可你又不得不让我认命(转折中)

100,我不想认命,可你又不得不让我认命(转折中) (第2/2页)

莉莎显然并不同意苏留白的说法,嘟着红唇,有女孩的清纯还有小女人的性-感。

“苏总是不是在笑话人家?你的事迹干爹常常跟我提起,如果苏总走到今天靠的是运气,那我干爹靠的岂不也全是运气!”

苏留白放在桌下的大手更加用力了一些,孟暖觉得有些疼,蹙起了眉头。

“我和白总怎能同日而语,白总混迹商场时,我还只是个学生,虽然有那句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话,可如果没有前浪,后浪也不会有施展的空间。”

白竟是个人精,听后满意的笑了,他相中的继承人,果然优秀。

孟暖的手又用了些力气,终于挣脱了男人的手,胸口有些闷,她站起身,道着歉,“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

孟暖绕过苏留白坐着的椅子,朝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苏留白的眼光扫了一下,也跟着站起身。

“抱歉,白总,莉莎小姐,我也需要去下洗手间。”

苏留白的脚步快,在孟暖的身影马上消失在女厕门口时,他将她拽了出来。

“躲什么?”他问她,脸色不是很好看。

孟暖挣脱不开,星眸覆上一层水雾,“苏总可能误会了,我没有躲,只是刚刚的场景我实在没有立场呆下去。”

孟暖知道苏留白很优秀,喜欢他的女人甚至可以从青州的街头排到巷尾,可她越知道他优秀,就越不敢再靠近,她怕,他对她,只是一时兴起。

他那么完美,她实在找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值得他喜欢或者爱的地方。

五年前,她或许还有些自信,最起码那时她还有一副年轻的身体,觉得那是资本,他也对她爱不释手。

可如今,她已不再年轻,就连最后一点资本都没有了,她凭什么心动,又凭什么妄为?

“我不知道白竟会这么安排。”苏留白淡淡的解释。

她抬眸,漆黑的眸光中闪着震惊的光芒,她没想到苏留白会解释。

其实,苏留白和她在一起时,大多数的时候并不喜欢解释,她很清楚的记得,在澳洲时,有一次她等他晚上放学,看见他和一个女同学并肩走在一起不知道在聊些什么,临要分别时,那个女孩在他的侧脸上吻了一下,西方人的思想很开放,行为也跟着十分开放,可她却知道,西方人知道他们和东方人的生活习性不一样,做什么的时候都会考虑一下文化的差异和生活习惯。

如果不是喜欢到一定的程度,那个女孩不会这么不顾一切。

孟暖那时正站在墨尔本大学的门外,隔着重重的人海,看见这一幕时,苏留白也看见了她,他走向她后,言语中没有一丝要解释的意思。

那时,她是个小女孩,知道吃醋,却不知道怎么生气,就知道锤他打他,却不舍得用力,到最后,都会化为一场春-色。

而现在,她知道怎么生气,却不知道为什么要生气,凭什么生气。

孟暖觉得刘同的提议很好,或许她彻底的离开他的视线,会让他好过许多,也会让自己好过许多。

“苏总,这次出差回去后,我想申请调离回原单位,虽然这个项目我现在跟着熟悉一些,可我原单位的评估部的同事能力在业界也都是屈一指的,想必换个人交接下,她也很快就可以上手,不会耽误项目的进度的。”

孟暖平视他的胸膛,看见的是他胸前的领带夹子,上面刻着两个英文名字。

在澳洲时,为了能够融入墨尔本那个城市,苏留白和她都起了一个英文名字,他的英文字母是S,她的英文字母是Z。

而他的领带夹子上此时印刻的便是S≈Z,她确定这不是巧合。

他沉默了会,才苦笑出声,“孟暖,五年前或许在重压面前,我会选择认命,可现在,我不想认命,可你又不得不让我认命。”

“如果你想调离就直接书面申请吧,过后我会审批,出差只剩下这几天,再坚持一下,白总还在等着,我先回去,你也快点,不能失了礼数。”

白竟其人的手段,果敢狠辣,雷霆之至,与他合作是一场冒险,更是一场赌博。

孟建勋虽然手腕也十分狠厉,但相比白竟,还属九牛一毛,前有追兵,后有老虎,孟暖确实离他远一点比较好。

苏留白回去后,莉莎正和白竟聊着什么,离得很远便能听到莉莎的笑声,带着上流名媛特有的骄矜。

“苏总,刚刚你离开时,干爹跟我讲了个故事,你想不想听?”莉莎笑着问。

苏留白点燃一根烟,修长的身子靠在椅背上,“洗耳恭听。”

“我干爹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上京赶考的秀才,他特别优秀,长着一张让女人见了就会为之疯狂的俊颜,高大的身材,内敛的气质,只是,上天让你拥有一些时,一定会让他失去一些,他的家境不是很好,能够读书都是靠别人的救助和自己努力学习得来的报酬,后来,他家缝巨变,选择去很远的国度求学,他也很争气,每年都会去参加一些知识竞赛,得到的奖励足可以支撑他的一切花销,多余的他会邮寄给自己的母亲。”

“后来,他遇见了一个小女孩,渐渐的对她赶上了兴趣,为了得到她,费了好多心力,最后,女孩终于爱上了他,与他同吃同住,甚至有了婚约。”

“可惜,领着女孩回到生养他的国度时,两人的亲事遭到了母亲强烈的反对,他的母亲因为父亲的死患上了严重的幻想症,每天想着的不是自杀就是报仇,如果女孩继续呆在他的身边,只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他选择了缓兵之计,一边安抚母亲,一边推离女孩,可是那时女孩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他为了保住那个孩子,不惜用命去换,可惜,那个孩子还是没了。”

“两个人阴差阳错的过了五年,他们再次重遇后,秀才已经变成了城内屈一指的大亨,他有能力有手腕,甚至可以与他一直惧怕的势力抗衡时,却始终没有得到女孩的原谅,所以他选择铤而走险,与另一个危险的人物合作,他选择用中庸之道,慢慢的扼杀他背后的势力。”

“只可惜,他低估了与他合作的人,低估了他的野心,也许他要的不是数不完的财富,而是需要有个人能够帮他守住这数不完的财富。”

莉莎口中说的那个秀才是谁,苏留白心里再明白不过。

他知道,也许与白竟合作之前,白竟和莉莎就已经将他从小到大的生的事情都调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甚至,没有一件能瞒的过去。

白竟选择让莉莎在此时出现,就是因为他和孟依晨的婚约在即,他心里也清楚的知道,唯有在此时力,才有可能让自己屈服。

如果他同意和莉莎在一起,那么白竟就会无条件的帮他,如果他不同意,那么他不仅不会帮他,反而有可能会联合他背后的势力,与他抗衡。

白竟虽然结过婚,但是他没有生养过子女,莉莎是他在孤儿院收养的孩子,养了将近二十年,两人的感情胜似亲生。

也许是经年累月的在一起,莉莎的脾气秉性和白竟特别像,都是绵里藏针笑里藏刀,虽然她年纪不大,可是圆滑的手腕已经学会了不少。

“其实那个秀才可以选择一个最近的捷径走,就是与他合作者的女儿在一起,哪怕现在没有名分,她也不在乎,只要他最后回到她身边,她什么都愿意为他做,死都愿意。”

苏留白可以不记得她,但是她绝不可能忘记他。

莉莎第一次见到苏留白的时候,是在青州的一场化妆舞会上,那时是冬天,她穿的少,又因为年纪小,显得稚气,常常被她的同伴欺负。

那是又一支舞结束,莉莎口渴想去喝水,可不知道被谁绊了一下,她向前倒去,将餐桌上叠在一起的高脚杯带倒,玻璃碎片混着红酒洒了一地,她被滑落的玻璃片划了一下,手臂流了血,头面具全部被红酒沁湿,显得狼狈不已。

苏留白就是在那时候走过来的,他和她的未婚妻路过,看见了这一幕,他就走过来,扶了她一把,可能是看她年纪小,还问了她有没有事。

她那时只有十七岁,第一次遇见比她成熟这么多的男人,心跳快的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世界上真的会有好看到他这样的男人,他一身黑色精致的手工西服,流畅的线条,昂藏的身体,每一分每一处,皆是那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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