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微看书 > 我不求仙 > 第七章 冒名(一)

第七章 冒名(一) (第2/2页)

血光迸溅。

巨蟒唯一的好眼也被射瞎了。

浩哥儿有些呆,因为他此时才现,手里的弓弦非同一般,非丝非线,也并非兽筋,然而却比他曾经摸过的所有的弓弦都要坚韧,有弹性!

不是这样异乎寻常的弓弦,自己根本射不出刚才那如同闪电一般的一箭!

只有如此快箭,才能让巨蟒无法闪避。

树下响起急促地呼唤声,是那个给了自己弓箭的大个子,他不知何时跑到树下,拼命招手:“快下来!”

巨蟒虽然双眼已瞎,但并没有死,此时下树,那不是找死吗?

但浩哥儿没有迟疑,握着弓,跳下了树,他知道,突然出现的高个大不会害自己,因为,无论是谁,把这样一把宝弓毫不迟疑地让给自己,就绝对是个好人,值得浩哥儿信任的好人。

高个子一把背起浩哥儿,就向丛林另一头跑去,在他的身后,巨蟒已经闻声追了上来,它虽然瞎了,但听觉依然灵敏,巨蟒已经彻底疯了,它一心想杀了国大路和浩哥儿,报自己瞎眼之仇,就连国大路身上可能带着施放离火之精的法宝,也不放在心上了。

浩哥儿在国大路背上挣扎着:“快放开我,你背着我,逃不快的!”

国大路抓紧了浩哥儿,继续向前冲,前方的森林里,冒出了傻大个的身影,他似乎想冲出来接应浩哥儿,然后,已经来不及了,浩哥儿不用扭头就能闻到背后的腥气,巨蟒正凌空扑来。

国大路腿一软,带着浩哥儿重重摔在地上,浩哥儿一扭头,看到巨蟒斗大的头正向自己和大个子扑下来,蛇信都要舔到自己脸上--

然后,无声无息间,巨蟒分成了几段,如同空中出现了一把隐形的巨剑,以极快的速度,将巨蟒分尸,切成了数段,每一段的断面都非常整齐平滑,直到巨蟒的尸段落地后,断面才喷出鲜血来。

啪,巨蟒的蛇头掉落到浩哥儿脚边,尖牙碰到了浩哥儿的光脚,但是,巨蟒已经彻底死了,毒牙伤不了浩哥儿分毫。

难道,是山神救了自己?

要不,为什么巨蟒会突然分尸?

浩哥儿还在迷惑地眨着眼,傻大个已经跑了出来,指着救了自己的高个子大叫道:“你、你给我的是什么宝线?这线居然能杀死刀枪难入的巨蟒?”

线?什么线?

浩哥儿强撑起身,这才看到,在自己头顶,树干之间,横七竖八拉着好几根线,那线极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如今,那细线上正沾着几滴巨蟒之血,还在一颤一颤的。

原来,将巨蟒分尸的,正是这细线,而不是什么隐藏的神仙,用了什么法宝。

这线,正是国大路交给傻大个,让他绑在树上的。

线,是风筝线。

不要小看风筝线,这凯夫拉风筝线,可是真正的大杀器,每年都有人,骑着自行车被缠在电线杆之间的风筝线割伤,最夸张的是有一次,一个摩托骑士在街头疾驶而过,结果被两根电线杆之间的风筝线直接割头,无头的尸体开着摩托车冲出好远,成了当年度的网络一大热点新闻。

凯夫拉,那可是用来做护弹衣的,线材之坚韧,根本不是古代人能理解的。

巨蟒更无法理解,如果它是缓缓前行,风筝线并不能给它太大的伤害,但它一心复仇,冲着国大路和浩哥儿凌空扑来,正是它那庞大的重量和惯性,让风筝线变得比世间最利的刀剑还锋利,当场分尸。

浩哥儿立刻想到了自己手里那把古怪的弓的弓弦,同样是非丝非筋,却有着惊人的威力。

这时,孩子们已经纷纷从树上跳了下来,有的围着浩哥儿关切地问他的伤势,有的摆弄着巨蟒的碎尸,指点着那几根神奇的线,惊叹连连,傻大个得意洋洋:“这宝贝是我缠到树上去的,厉害吧。”

浩哥儿一摆手,挣脱了伙伴们关切的搀扶,一拐一拐走到国大路面前,深深行了一礼:“多谢相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孩子们也跟在浩哥儿身后,向国大路行礼,的确,如果不是国大路出现,他们全都得葬身蟒口,刚才险死还生,又看到一根丝线分尸巨蟒的一幕太过神奇,居然忘了谢恩人,真是不该。有的孩子甚至微露羞愧之色。

国大路心里点了点头,这些孩子虽然贫困,但家教却好,浩哥儿不急着给自个儿治伤,强撑伤躯也要先来感谢自己,他都能看到,浩哥儿弯腰行礼时,胸口痛得剧烈起伏。

能教育出这样好的孩子,父母肯定也是好人。

国大路的心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个念头:自己已经准备好离山,到这个世界的人间生活了,浩哥儿所在的村,肯定是自己第一个接触的村庄。如果自己在这个世界到处乱撞,寻找定居之处,万一遇上一些心怀歹意的人,自己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人,可是比巨蟒还可怕的存在。

最起码,巨蟒只会为了地盘和食物杀人,而人,却可以为了金钱、美色、忌妒甚至有时仅仅是因为看不顺眼而杀人。

与其自己在这个世界东奔西走,还不如干脆在浩哥儿所在的村庄定居下来,凭着自己救了孩子们的恩情,在村子里肯定受欢迎。

更重要的是,自己定居这个村庄,还有个绝妙的理由,有这个理由在,应该没有人会怀疑自己的身份!

浩哥儿抬起头:“还未请教恩人高姓大名?”

国大路上前一步,亲热地扶起浩哥儿,哈哈大笑:“浩哥儿,你认不出我啦?说起来,都有十几年没见了,你都长这样大了。对了,你姐姐可还好?小时候,我天天和她玩娶媳妇的把戏呢。”

浩哥儿整个人呆住了,其他的孩子也呆住了,国大路又走到傻大个面前,重重拍着他的肩膀:“你应该就是傻大个了,哈哈,个子长得这样高了,不过还是比我矮一点。咦,当年我打破你脑袋留下的伤口还在?真是对不住了,小时候不懂事,打架不知道轻重留点手劲。幸好有头盖着,不防碍找媳妇。”

“哎呀,你是小桂子,不会吧,都长这样大了还在流鼻涕--”

浩哥儿等孩子,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恩人,拍拍这个肩,拉拉这个手,熟练地叫出对方的小名或者绰号,讲出除了自己村的人,外人绝难知道的隐密事,连对方家里有几口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浩哥儿就算是机灵无比,这时也是傻呆呆的。

这人是谁啊?

咱们村里可没这样的人啊。

就连在外村的七大姑八大姨等亲戚都算上,也没见过有这样一号人啊。

浩哥儿脑子里乱糟糟的,这时,傻大个突然一拍脑袋,大叫一声:“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郭伯伯的儿子!十多年前走失的郭伯伯的儿子!”

国大路哈哈大笑:“傻大个,你认出我啦?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傻大个当然不可能“认出”国大路,认得出才真见鬼了,只是他心思比别人单纯得多,在他心中,国大路救了他和伙伴们的命,那国大路就是好人,好人不会骗人。国大路又一口叫破他被头盖着的旧伤口,这伤口,除了当事人,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

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了--救了自己和伙伴们的恩人,原来是“自己人”,是郭伯伯走失的孩子!

当然,十多年光景过去了,这十多年,正是男孩子长身体的时候,女孩子是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男孩子的变化同样很大,郭伯伯走失的儿子的相貌,其实大家已经记不清,但眼前恩人那异乎常人的身高,和黑黑的皮肤,却很吻合大家仅有的记忆。

国大路就等着傻大个这句话!

没错,他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已经决定冒名顶替,以郭伯伯走失的孩子的身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国大路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便宜老子--郭伯伯随时都会一命呜呼,没见过面的“母亲”也早就死了,这样一来,两个最主要的当事人都不在人世,自己也不怕被揭穿真正的身份。

国大路长声大笑,亲热地一一拥抱了浩哥儿和傻大个等孩子们:“老天保佑,让我在这封神山遇到你们,你们要是有个万一,各位叔叔伯伯和嫂子阿婆,可不知道会有多伤心。我们虽然杀死了巨蟒,但这巨蟒非是凡物,我担心在封神山耽搁得久了,会有祸事!我们快快出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