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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谁让他那么金贵?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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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陆续有人不断走过的时候,许喜才再一次回头。飞机早就降落了,幸亏还好,沈继添并没有走多远,站在出口不远处等着自己。

黑色的风衣外加修身的黑色西装配黑色皮鞋,如果是大学时候,室友问许喜这样装扮的时候,许喜一定会说“疯了,谁的穿着会这样奇怪?他要不是长相有问题,就是脑袋有问题。”那个时候,她正迷着那个只为他穿着白色衣服的他,在她眼里,白色可是比玫瑰色更加浪漫的色。

但是,现在许喜想至少还是有人这样穿是没有毛病的。沈继添长相没问题,头脑也没问题。甚至他要是脑袋有问题,估计自己就是大白痴,而天才爱因斯坦也只不过是个正常人。

许喜走上去的时候想,幸亏自己第一眼就看见他了,这样省了不少时间。其实,沈继添也很好认,当然他的那种好认,不是斯墨的那种好认,不是一种而内而外的不由自主的亲近,而是一种不可冒犯的威严。斯墨是放在人群中突出的人,而沈继添是那种站在那里,周围的人就不敢靠近的那种人。因此,环绕三百六十度,许喜还是能在人群中不费吹灰之力的找到他。

谁叫他那么金鸡独立鹤立鸡群呢?不过,这也的确帮了许喜不少的忙的。对于这样一个,摸不清方向,找不着北的人。是一个天大的好处。

“回来了”。许喜并没有看见他的行李,想想是由秘书去打点了,他自然只需自己一个人。

“恩。”沈继添回答。其实,在出关的那一刻早就看见了她,深蓝色的小套装,紧致贴身,她坐在那里,头低着。她有这样的习惯,身子永远只直落座凳子的四分之一,那感觉好像是被人强硬按下不得已坐下,然后又准备随时离开的那种。永远也找不到安全感,找不到完全停留下来的理由。头埋的低。也不知道是在看瓷砖还是在思考。从自己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绾上去的头下和深蓝色衬白色衬衫上露出的白花花的一寸颈项。

因此,沈继添站在原处没有动,想她到底什么时候能反应过来。其实,打电话的那一刻就没想过,她会像别的女人那样,总是还没跨出关,就向自己招手。热情洋溢的好似冬天里的一把火。

倒是没想到她倒是很灵敏的。人多了一点,声音杂了点就反应过来了,看见自己的那一刻,基本上是条件反射式的没经过大脑思考马上起身朝自己跑来。不过这正好合自己的意。自己从来就不喜欢等待和等人。

“直接回家?”

“恩。”很多时候,许喜想是不是他就是只会说这些单音节词啊!看这么好一会回答自己永远是单音节,而且全都是语气词。不过,许喜能感觉他有些累,英气逼人的眉宇间有一股倦意。所以什么也没多问,也没有多想,毕竟是三天跑了两个国家,三个地方。

跟着他进车里,脚步很利索,这是学他的。甚至连走路的姿势都开始像他。可能是在他后面走多了的缘故。

其实,她从小就是个容易受影响的人,记得自己学写字的时候,那时候,总喜欢学着旁边的人的字。小学时有个叫狄倩的女孩子,长的漂亮,人也热情,字体是大家公认的很漂亮的那种,字体细长,许喜就无意识的学她,一撇一拉都拉的很长。初中的时候,自己的同桌是个写字那种正正方方的那种,许喜又无意识里学她。方方正正,正正方方。因此,到大学,别的女孩子都有一手隽永秀气的字吸引男孩子的注意了,她却还是在那里写百家融合的不成体统的字。

那时候,他逼她练字,她士气高昂的像个不败将军那样说“我这可是百家粹,知道吗?就是要百家争鸣。哪能这么小气,写一家字。”

那时候,他服她,她总是可爱的像个精灵,但是,还是义正词严。其实,她只是嘴上说说,心里早像摸了一层蜜一样。那个甜,让她至今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抱着他给她买的柳体字帖。在和他包完电话粥后,一笔一划的练,每一次都很用力,仿佛要把把写进心里,写进骨髓,写进生命里。那是一段最美的轨迹,她爱他如洪荒。

因此,只有了半年时间,再一个别人都认为改变不了的年纪。她改了。即使是七老八十了,她想。她也一定还能为他改了。

又走神了,许喜在心里轻轻的一跺脚。赶紧跟上沈继添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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