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沈大小姐的梦想 (第2/2页)
从敢于认输这点来说,这燕溥倒真是个无法轻视的角色。
拍卖会后面是舞会和武林中最常见的武术表演、交流切磋环节,但沈梦瑶怕燕摘风来请她跳舞,在拍卖会一结束便要提前离开。
陆少曦自然不会反对,与燕凌天告别后,带着她与陌意等保镖会合,一起坐车回去。
回到沈剑飞的别墅已是晚上九点多,但沈老爷子还没回来。陆少曦回到自己房间里,先打开一张空白的阵符摊平放在桌上,然后取出今天买到的五块晶石,挑了两块,运劲捏成粉末,在他真气的精微控制下,火红的粉末如同有生命般,形成一条又细又长的丝线,长达数丈,细却不到一毫米,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陆少曦大觉满意,自从习得“天”字诀后,今天下午他已开始修炼“下”字诀,并小有成就,对真气的控制更加随心所欲。
他手指凌空空白阵符上方尺许位置缓缓划动,晶石粉末如同写下的笔墨一样紧紧地渗入阵符中,慢慢描绘成一幅精细、玄妙的阵图。
将近半个小时,陆少曦舒了口气,停止了动作。一张长宽都是三十厘米的阵符上已画成了一个极高级的七品阵法,功效与拍卖会的五品阵符相似,但起码能挡下凝丹八重的全力一击。陆少曦把阵符折成个小小的心型,又找来细红绳穿好,这才从窗口溜出去,如幻影般掠过,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沈大小姐的窗前。
轻轻敲了敲,没反应,陆少曦用透视眼一看,竟意外地现她正在房间里面单独设立的隔音琴房里边练琴边唱歌。
沈大小姐已换上了睡衣,秀还带着水汽,应该是刚洗完澡。
奔波了这么久,回来后匆匆洗完澡居然又开始练琴练歌了?陆少曦不由感叹,天才都是勤奋加汗水才能成就的,沈梦瑶确实天赋过人,但她能在乐坛取得今天的成绩,付出的努力与汗水绝不比别人少。她平时很少逛街吃美食,空闲时间几乎都用来练习琴技和唱歌上。陆少曦与她相识数年,对这点是最了解不过。或者,沈梦瑶最吸引他的,除了那美若天仙的外貌、宛如仙乐的歌声外,怕就是这份认真和这份努力。
陆少曦自己就是个努力家,为了追求武道上的巅峰一直苦练不缀。但他这是因为老爸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产生的兴趣与梦想。那沈梦瑶呢?她又是为了什么才这样努力?成为大明星赚钱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不像,沈梦瑶不是追求物质的人,何况以她姥爷的家底,够她一辈子不愁钱了。想成为万千人喜爱的歌坛天后?可看她对待粉丝们的态度,以及她的性格,又不像是追求名誉的人。
陆少曦静静地听着她的歌声,沈梦瑶现在在唱的是远州演唱会最后那《别离》,带着忧伤的歌声潜入他的血液、潜入他的灵魂。
陆少曦摇摇头轻笑一声,无论她是为了什么,起码她是喜欢唱歌的,这就够了,既然这是她的选择,那自己就必须支持她到底,就像支持秦如绚竞争家主之位一样。
陆少曦用真气幻形从里面打开了窗户,闪身进了去,把心型护符放在她的梳妆台上,留下一张小纸条,然后便跳出去,合上窗户,很快消失在黑夜中。
他还要去看看凛萝莉,以及替银花婆婆驱毒呢。
等沈梦瑶从琴房出来时已是一个多小时后了,她看到那个心型护符不由愣了愣,谁进来过?她的房间一般都会锁上,按理说外人进不来。
她拿起护符,见旁边还有张小纸条,跃入眼帘的是一行熟悉的字体:“拍卖会上没能送你,这是我亲手做的,记得时时戴在身上。还有,别熬夜,对皮肤不好。”
“笨蛋……”沈梦瑶把护符紧紧地贴在胸前,如喃呢般轻语着,粉嫩的樱唇却不由自主地泛起了一泛动人的笑意。
刹那间,整个房间如春暖花开,明媚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