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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六年12月14日 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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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疯狂下了七日,在一个清冷的早晨终究是停了下来,但这也导致各州县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雪灾,大雪压损房屋无数,粗略统计一番就有十数万人无家可归。

这时作为囤货党的大宋终究是又站了出来,那些疯狂采购的原材料在各地工人、工坊昼夜不停的赶工之下,羊毛、棉花、皮革等等轻工产品的产量就像疯似的在疯狂被制造出来。

大量的羊毛毡、棉袄、被褥和帐篷从作坊、工厂之中流向各地?

供给十万人?

不,宋北云当初给的计划量是一百万人!这些物资自然是优先供给宋国本地,因为这场雪灾对南方造成的伤害远超北方,几乎无家可归者都在宋国境内。

但就像粮食一样,提前四五年布局的宋北云,终究是赶在了极端天气大面积出现之前,将最可怕的局面控制住了。

可这就够了么?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至今为止仍是在靠天吃饭,如果各种灾难持续三年呢?五年呢?十年呢?所以宋北云始终认为现在的模式仍还是有改进的空间。

不过就眼下而言,他自认为自己已经做到了极限,没有再提高的空间了,除非在下个十年里科技整体提高三个档次,提到石油化工层面,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如果没猜错,现在各国使者都蹲在皇宫外头蹲赵性呢。”宋北云抱着趴在窗口呆的巧云的腰,下巴放在她的肩头静静的听着外头的雪水滴答:“你信不信,这次之后宋国就成了诸国之。”

巧云侧过头好奇的问道:“为何?”

“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是会被人信赖的,更何况大宋还拥有天下第一等的武力。”

巧云仍旧是好奇:“相公……你莫要嫌我笨,巧云只是个武夫。要我看来,如今的大宋倒不如纵马挥师,一举拿了天下。效仿秦皇汉武不好?”

“是啊,效仿秦皇汉武,爽的很。”宋北云松开手站到了旁边:“你见那远山没有?”

“见了。”

“山是秦时山,月是汉时月。”

宋北云说完之后笑着捏着巧云的下巴:“但美人却是宋的美人。”

“讨厌……”巧云侧过头,居然显得羞答答的:“都多少年了,还这般样子……”

宋北云只是哈哈一笑,却是没有正面回答:“宋的美人赏那秦时明月汉时关,秦汉在何处?”

“这……”

“在心里、在书本、在碑文、在传说,偏偏不在身边。大秦强汉盛唐都死了,中国者本当千秋万代,为何就死了呢?这个问题我也曾好奇,后来倒是略有浅见。”宋北云晃着手指说道:“因为终究是逃不出那轮回罔替,这轮回罔替是怎么来的说起来那可是太长了而且我也没那个真知灼见,或者与当下看来,死掉的先朝才是好王朝,只因先人的死提了后人的醒。”

宋北云轻声细语,娓娓道来:“宋不是秦汉,不是魏晋也不是李唐,宋就是宋。它需要将前人的死记在心头,绕开那些通向死亡的路径。大宋有了最锋利的刀,大宋也有了最仁慈的心。锋利的刀与仁慈的心,这并不冲突不是吗?我可以扬起刀对天下喊道犯我大宋者虽远必诛,但却仍能以悲悯之情将怀中的饼分给饥寒之人。王道者,刚柔并济,恩威同施,入华夏者华夏,犯华夏者诛,近者悦远者才能来。”

巧云的脑袋都听大了,她现在只想快点回金陵,毕竟小姐年后就要生了,若是自己不把孩子父亲还回去,小姐恐怕是要生气的。

看到巧云的表情,宋北云知道她也是没能听进去。他有些失望但也在情理之中,巧云是贴心的小棉袄,谁也没指望棉袄干了平底锅的活,聊历史聊政治聊抱负,这些还是需要跟那些志同道合者去把酒言欢的,说道激动之处可以把酒高歌,放声撼哭,而不是说到激动处就去造孩子。

生活有时候还是要忍耐一定的平庸和普通的,这一点宋北云的认知十分清晰。

哄了巧云去睡觉,宋北云独自一人站在窗边看着天上如钩新月,莫名想要喝上一杯酒,常有古人对月孤饮,曾经宋北云不够火候体会不到,而如今当这种感觉突然涌上心头时,他才大概明白了何为孤独。

“巧云姐,我出去走走,不走远。”

“我随你去。”

巧云立刻要起身,但却被宋北云按在了枕头上:“你白天忙着寻亲累坏了,早点休息。安全不用担心的,有暗哨。”

“可……”

巧云还想再说却只看到宋北云轻轻摇着摇头,这才让听话的她安稳了下来,静静的躺回了温暖的被窝。

走出门外,门外的雪色被月光映得一片银白,若不考虑雪灾,这当真是一个风月无边的天气。

脚上穿着金国赠给赵性的虎皮绒靴,身上穿着朝鲜上供而来的鹿皮衣裳,在这料峭的冷冬却只觉得浑身暖意,丝毫不冷。

在街上独自走了一会儿,暗哨的呼哨响了起来,就如夜枭哀鸣一般,宋北云知道这是前方有可疑之人了,但他倒是不怎么怕,因为腰上的特别版金属定装弹手枪可不是吃素的,时代变化到现在,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顺着暗哨吹响的方向,宋北云很快就看到了那个可疑人,这个人一身白衣,手中持剑,手中抱着一个酒葫芦坐在树下,面前点着一堆篝火,篝火旁还挂着一只干巴的兔子,像是那风雪夜归客,颇有些武侠中的浪漫。

“这位……”

宋北云刚出声,对面的人比他还紧张,猛然惊醒的瞬间,手中的剑就已出鞘。

这一下轮到宋北云紧张了,他赶紧扬起手示意无事,然后才摊开两只手往后退了几步:“我并无恶意。”

那白衣人紧了紧身上的皮绒,抬眼看了看宋北云,然后却是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又拿起已经被烤得干巴焦脆的兔子撕咬了几下,显然味道不好,这人又将肉给吐了出来。

“这宿州的兔子也如此难吃。”

声音虽然不大,但在这雪夜之中却是极清晰的传到了宋北云的耳边。

“我觉得这不是兔子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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