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新住处 (第2/2页)
租期是半年,因为她知道,再有半年的时间,儿子和女儿一个考上大学一个考上高中,这里就不适合居住了。
对此段旭没有任何意见,他上了大学是要住校的,自然不会挑剔什么。
至于柳诗雨想要租个楼房的意见,直接就被无视了,用孙淑霞的话来说,小孩子家家的,有地方住就行了。
因为这句话,柳诗雨撅着嘴巴都快要挂油瓶了,但最终还是没有能够改变母亲的想法,用孙淑霞的话来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家里现在虽说宽裕了不少,可以后用钱的地方多了,总不能什么事儿都指着儿子吧?
虽然段旭宁愿母亲什么事情都指望自己,但是他清楚,现如今在母亲的眼中,尽管自己有些才华,能够为家里分担重担,但自己还是一个孩子。
搬家的时候,孙淑霞母女终于忍不住还是掉了眼泪,毕竟在这住了那么多年,现在忽然就要搬走了,终究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妈,我舍不得这儿……”柳诗雨拉着母亲的手,小声的啜泣道。
孙淑霞安抚着女儿,拍了拍她的头,眼眶也微微有些红,毕竟这里留下了她太多关于家人和岁月的记忆,那种感情虽然无法用语言形容,但却真真正正的让她难以割舍。
段旭叹了一口气,他自然明白母亲和妹妹的感受,事实上他自己也不太舒服,但毕竟骨子里的灵魂要相对成熟一点,在他看来,有些东西终究是要放弃的,人如果一直停留在回忆当中,是无法好好生活的。
“妈,小雨,别难过了。”段旭缓缓对母亲和妹妹开口说道:“不管怎么样,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就好,咱们在哪儿,哪儿就是家。”
孙淑霞一愣神,随后点点头:“是啊,咱们娘三个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说完,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拉着儿子和女儿,离开了自己居住了将近二十年的房子。
人生总要向前看,一味的沉浸在过去当中的人,是永远无法得到幸福的。因为沉浸在回忆当中的人,大部分时间都活在回忆里,眼睛根本看不到前方美丽的风景,自然也无法知道,人生最有意义的事情,其实往往都出现在后半段。
或者说,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可能无法理解,人挪活,树挪死这句话的道理。
段旭无疑是很清楚这个道理的,因为他读的书更多,看的事情更远。
在段旭看来,钱其实是用来花掉的,而不是用来存的。
因为如果不去花钱,是无法确定自己的钱是不是够用的,而人一旦现钱不够用了,就会努力去赚钱,通过消费来带动自己收入的增加,这才是正确的生活方式。
至于说辛辛苦苦几十年,省吃俭用的存钱,或许这是一种人生态度,但段旭并不认为这样的生活适合自己。
人越是患得患失,就越装作洒脱无畏。不应得到的事心存侥幸,不应失去的事怪做天命,可是人生有多少人能安稳于顺其自然?
好比将梦比作鲲鹏,若是真的寻到了,你可会记得它的样子?
可一人在世不过是数十年,无愧于心,所以无惧轮回。
心之所向,坦坦荡荡于人世间,形单影只又何妨。
段旭这辈子,只想生要能尽欢,死要能无憾。